物理课程旨在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养成和发展,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合作、学会生活,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基础。通过义务教育物理课程的学习,学生应达到如下目标。
(1)认识物质的形态、属性及结构,认识运动和力、声和光、电和磁,认识机械能、内能、电磁能及能量的转化与守恒;能将所学物理知识与实际情境联系起来,能从物理学视角观察周围事物,解释有关现象,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初步形成物质观念、运动和相互作用观念、能量观念。
(2)会用所学模型分析常见的物理问题;能对相关问题和信息进行分析并得出结论,具有初步的科学推理能力;有利用证据对所研究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解释的意识,能使用简单和直接的证据表达自己的观点,具有初步的科学论证能力;能独立思考,对相关信息、方案和结论提出自己的见解,具有质疑创新的意识。
(3)有科学探究的意识,能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形成猜想与假设,具有初步的观察能力和提出问题的能力;能制定简单的科学探究方案,有控制实验条件的意识,会通过实践操作等方式收集信息,初步具有获取证据的能力;能分析、处理信息,得出结论,初步具有对科学探究过程和结果做出解释的能力;能书面或口头表述自己的观点,能自我反思和听取他人意见,具有与他人交流的能力。
(4)初步认识科学本质,体会物理学对人类认识深化及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亲近自然,崇尚科学,乐于思考和实践,具有探索自然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有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决心,能总结成功的经验,分析失败的原因,体验战胜困难、解决问题的喜悦,严谨认真,实事求是,善于跟他人分享与合作,不迷信权威,敢于提出并坚持基于证据的个人见解,用于放弃和修正不正确的观点;能关注科学技术对自然环境、人类生活和社会发展的影响,遵守科学伦理,有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意识,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具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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