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海外并购之路
(2012-07-18 09: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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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 |
分类: 涉外(国际贸易、投资) |
民企海外并购之路
——中国企业首例跨境控股收购德国上市公司项目介绍
项目类型:海外并购
所涉及主体:宁波YZ集团、德国WYG集团、LS基金公司等
承办律师:邬辉林、张蒙迪
承办时间:2010-2011年
【项目概述】
企业背景
宁波YZ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YZ集团”)是以综合布线、消费品电子为主要核心产业的,一家覆盖从研发、生产到品牌销售的全价值链的实业运营型集团公司。集团旗下的浙江YZ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YZ股份”),拥有10余家研发、制造、销售型子公司,是全球性综合布线解决方案提供商;其商标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浙江著名商标。
YZ股份长期出口产品到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并与十多家一流的全球性电子企业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其中包括德国WYG股份公司(以下简称“WYG集团”);WYG集团是欧洲著名的资讯科技、消费品电子、远程通信连接附件产品市场领导者,1999年在德国法兰克福证交所上市,有8个附属公司,在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销售网络,产品遍布1.5万家终端卖场。
最初的路
这一场跨国并购最初源自于WYG集团CEO的游说,当时的WYG集团同样也是遭遇了金融危机的冲击,连续几年集团处于产业低迷状态,同时面临采购及人工成本较高的压力,集团也已经历多次精简裁员;而至此,大股东LS基金爱尔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LS基金”)已经多次通过股东借贷方式追加了5000多万欧元的投资成本,无心续尾,决定退出WYG集团。于是,无论对WYG集团自身来说,还是大股东LS基金来说,开始了这一场自救行动;而最值得他们游说的,便是与WYG集团有着长期合作关系的全球供应商,其中最具合作可行性的,就是YZ集团。
2010年9月,WYG集团向YZ集团发出邀请,表示希望YZ集团可以参与到投资WYG集团的过程中来。YZ集团最初考虑了这笔生意背后,不仅进一步推动了集团自身的全球战略性部署,而且确实可以通过WYG集团在全球的销售渠道,进而获得更多的利益。
这趟水YZ集团决定要去过一过,但显然也意识到这背后的挑战和风险是极高的。WYG集团是自上世纪20年代就成了的老公司,而且是一家上市公司;其大股东LS基金则更是游走于金融及风险投资的老手。10月,YZ集团找到了本所邬辉林律师,邬律师在初步了解了这次海外并购的意图之后,尤其在前期尽职调查以及后续目标公司管理控制方面,给出了一系列法律建议并且提示了应当注意的法律风险;于此同时,YZ集团还聘请了德国NR律师事务所负责这场交易在德国方面的法律事务。
交锋谈判
11月,各方汇聚上海,进行了近一周的谈判。YZ集团,以及国内邬律师和德国律师;LS基金,以及法国律师和新加坡律所驻国内的律师;WYG集团CEO以及香港公司负责人。
在此之前,YZ集团已经了解到,LS基金对WYG集团享有5000多万欧元的股东债权,而且于10月底,LS基金已经决定通过将大部分债权转换为资产的方式增持股份,从原有66.7%增加到约90%。因此,这次谈判的主要焦点,一方面,在于LS基金意图出售的和YZ集团意图购买的股份比例是多少,以及购买该股份的对价;另一方面,在于双方如何协商确定,LS基金对WYG集团剩余债权的处置问题。一买一卖。
同时,根据德国律师的提示,如果YZ集团在本次收购WYG集团股份超过30%以上的,因为是上市公司,其必须向持有剩余公司股权的全部股东发出全部或部分股权的收购要约。如何,将可能进一步增加YZ集团本次收购所投入的总成本。
经过几番谈判,双方最终敲定由YZ集团向LS基金购买其持有的67%WYG集团股份,但前提是WYG集团在2011年1月之前完成整个债权股的资本重组过程,并且股权对价将以WYG集团最终的资产报表作为参照。随后,双方签署了意向书;同时,YZ集团委派了德国NR律所负责WYG集团以及全球附属机构的整体尽职调查。
突发变故
2011年1月,一方面WYG集团传来消息,已经顺利完成资本重组措施,LS基金对WYG集团债权减至约1500万欧元,股份增持至86.28%;另一方面,德国NR律所方面也已经完成尽职调查事项,除针对剩余股东债权给出风险提示外,WYG集团无其他重大法律问题。
随后YZ集团及LS基金双方开始起草并签署最终股权购买协议。其中,YZ集团方面通过在德国设立子公司的方式作为实际支付对价以及持股的公司实体;另外,双方通过与第三方托管银行签署托管协议,以第三方托管平台作为中间机构,负责股权以及股权对价的最终交割。
但在计划签署合同的当天,WYG集团的资本重组协议则作为最终股权购买协议的附件形式突然出现在双方签字代表的案头,而这份附件的厚度甚至超过了主协议本身。面对此情形,无异于当头一棒,YZ集团方面邬辉林律师凭着他的职业敏感性和责任心,认为LS基金方面这种做法暗藏玄机,当即建议推迟签署协议,细读附件。
邬辉林律师与YZ集团经过分析研究,很快发现了附件里不利的限制条款:WYG集团旗下子公司股权质押给了银行、集团公司人事变动等因素导致运营成本增加、股权收购需要经持有债权的银行方面的同意等等条款。如果贸然签署协议会给YZ集团带来极大的麻烦。在随后举行的谈判中,YZ集团提出了交涉,最终与LS基金达成谅解,成功实现了合作。
有关后续
本次跨国并购的另一个插曲,在于强制要约收购。YZ集团收购了上市公司WYG集团67%的股权,YZ集团通过托管账户在向LS基金支付了相应的股权转让款后,LS基金却在有意无意之间以银行手续不齐等原因,未在结算银行办理67%股权的电子交割手续,而此时目标公司WYG集团却对外公开披露了本次股权收购事件。结果导致股票一路飙升,而YZ集团强制要约的收购价格,须是交割之前(即YZ集团成为控制人之前)的90日的股票平均价。结果LS基金拖至一个礼拜后完成交割,导致YZ集团的强制要约收购价格比正常交割完成后预测的价格高出将近1倍,等于存在可能多付出一倍的成本完成强制要约程序。
虽如此,YZ集团确实付出比预计较多的成本才顺利完成了整个跨国并购的过程;但在随后,凭借YZ集团本身在国内的制造及供应链基础,与WYG集团建立了采购及供应的独家合作,为WYG集团在国内的产品供应、仓储和物流运输等提供整体外包服务,进而获取和保留了更多的利润,实质地推动了YZ集团向国际化跨国公司的转变。
这一并购的意义在于,YZ集团控股收购德国上市公司WYZ集团,创造了民营企业境外并购的历史,也充分展现了宁波甬商敢为人先的勇气与实力。该境外并购项目被《浙商》杂志评选为2011年中国民企海外10大并购案之一,这个并购项目也极大提升了YZ集团的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引起了业界的不小反响。同时,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的国际部团队承办该项目,也充分展现了宁波涉外律师团队的专业水准与能力。海泰律师在海外并购高端法律服务领域,能够跟随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为实现众多企业实现“跨国企业”梦想与目标,提供我们坚实、有力的法律支持。
回顾整个并购历程,YZ集团境外股权收购WYG集团项目,无论是从最初的收购意向谈判,还是到最终协议的签署和交割,尽管过程中或多或少出现一些插曲,但整体而言,这是一个国内民企收购境外上市公司的成功案例,而这成功的关键,在于风险问题的充分预防和有效应对。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本案成功的首要点,在于YZ集团本身作为WYG集团在中国的主要供应商,对WYG集团在业务以及商业运营方面的了解有着较为充分优势;而同时,对于WYG集团全球销售网络在今后为YZ集团产品的进一步扩散推广也是YZ集团完成此次境外收购的主要动机。
同样,本案中,YZ集团在收购之前也充分考虑了国内外诸如国际形象、文化差别等因素,对收购完成后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一定的评估,例如说,目标企业WYG集团的原有客户和现有雇员对公司股东从外方变为中方,是否会产生实质影响,尤其是外方对中国以及中国人的整体形象问题是否能够在心里认可。
当然,作为承办律师,这里也不得不提示的是,在很多失败的境外并购案例中,往往由于国内企业仅仅关注完成并购那一刹那,而忽视后续更重要的企业整合,而最终拖累国内企业走向失败。
确实,对于境外收购,其后期的治理和整合往往比前期的交易过程更为重要,也更为艰难;而所谓“做一望三”,正是要说,为了避免刚刚完成的交易项目因为考虑不周全而迅速流产,收购方应当充分周全考虑交易之后所应对的问题。承办律师则也是在充分听取了YZ集团负责人对于其公司整体的未来三年甚至五年之后的发展与筹划,并结合自身在历经诸多国内企业境外收购的案例,得出这起成功案例的论断。至于,YZ集团究竟能走多远,还是需要拭目以待。
【律师建议】
1、通过设立离岸公司进行海外并购缩短及衔接股权和价款的交割
由于中国实情,在境外投资过程中,国内政府审批程序过长,如果直接以国内主体并购境外企业,必须提供已经签署的“并购协议”文件作为申报材料,但往往要持续近一个月的时间,势必拖长了整个交割手续。因此在实务中,律师建议,国内企业可以提前在境外或目的国直接设立独资企业,在国内完成核准程序后,外汇金额先行汇入到投资人自己境外的独资企业账户,然后以独资企业的名义签署收购协议,即时完成付款与交割。
2、“并购协议”附件的合理审查以避免后续风险问题
通常而言,“并购协议”作为主协议,确实是中心所在,但同样亦不能对附件内容审查的忽视。正如本案,由于国外转让方出于某种策略考虑,将涉及股东与目标企业之间的借款协议附件直到约定的主协议正式签署日前一晚才交给国内买方;而这份附件却彻彻底底的颠覆了主协议的核心条款内容,包括了目标企业经营管理中很多事项需经得其同意,以及目标企业的子公司的股权全部质押予银行等约定。因此,如果不对附件内容进行合理审查,而仅仅考虑时间紧迫草率签署协议,那对国内买方而言,所带来的不利后果可能是不堪设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