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辉林律师承办外贸企业法律案例精选(七)——进口内销的贸易风险
(2011-01-14 17: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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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内销合同条款交付付款条件主动财经 |
分类: 涉外(国际贸易、投资) |
邬辉林律师承办外贸企业法律案例精选(七)——进口内销的贸易风险
【当事人】
A: 江东贸易公司
【案情概要】
江东贸易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煤炭进口并销售给国内电场的专业进口贸易公司。而广西某电厂向江东贸易公司签订煤炭订货合同,需要向江东贸易公司购买印尼煤炭6万吨,并约定了在广西钦州港交付。江东贸易公司遂组织向印尼卖炭公司进口6万吨煤炭,并安排煤船运输至广西钦州港。
而办理卸货过程中,江东贸易公司根据合同“办理卸货手续支付70%货款,在取得煤炭热量检验证书后3日内支付30%余款”,向广西某电厂要求根据合同,应当“办理完卸货及通关手续后”予以支付。此时,江东贸易公司担心,如果办理完卸货手续,将全部煤炭卸货至堆场,如果对方违约不付款、不提货,会导致江东贸易公司的彻底被动,既拿不到货款,由要承担滞港费和堆存费,同时货又没办法一时回装转运,后果将会给贸易公司带来资金上的极度紧张。
最后,因电厂的强势,无奈之下卸货清关之后才拿到货款。但实际上江东贸易公司的工作人员每个人都捏了一把汗,在这几天时间里压力巨大。
【案件评论】
这个案例虽然没有形成纠纷,仅仅是邬律师顾问单位的一次业务上的咨询。但实际上,邬律师认为这种压力和风险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主要是合同条款的拟定太含糊导致的被动。
【律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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