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宁波市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开展方式
进行改良的几点思路
根据这几年参加浙江省律师协会主办的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的体会,现对如何对宁波市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进行改良,提供如下几点简要思路。
一、
目前研讨会形式存在的几个问题
1.1
上台交流论文未能起到深入的交流作用。(时间短、照本宣科、表述和理解脱节、没有年度主题或论坛主题等)
1.2
台下的听众不易产生共鸣和兴奋点。(非本专业、时间短、交流者的演讲技巧、文章的质量等)
1.3
形式单一。(主要是三步走:演讲——提问——评点)缺乏其他研讨形式。
1.4
主观能动性不足。(交流论文已选定、流程按部就搬等)
1.5
交流论文偶尔质量不高。(审核不严)
二、
几点思路或建议
2.1
在筹备上,应当设定交流论文遴选标准(建议以律师协会业务指导委员会的形式,对专业委员会遴选论文提供一个指导性意见或参考标准),各专业委员会把握质量,将涉嫌抄袭、简单拼凑、观点过时或明显存在常识性错误、与律师实务严重脱节(但理论价值较高者除外)的论文,排除在交流范围之外,甚至初评范围之外。根据各专业委员会的遴选,以及各专业委员会推荐论文的获奖情况,可以考虑给专业委员会办法组织奖,以及给专业委员会工作考评加分。
2.2
研讨会交流上,每年设定热点或难点问题作为研讨的基本主题。对高质量(有可能到省里去交流的)和热点文章入选至交流论文,压缩交流论文数量至15-20篇左右,每篇交流用时8-10分钟,提问8-10分钟。对每一个专题(类)的几篇文章,邀请专业评委集中比较、点评。同时,建议如果确定好交流论文及评委后,能否提前将文章发给评委,让其最好准备。
2.3
完全按照省律协的模式,可以设置复活赛(晚上)。
2.4
也可以结合交流比较热点,观点比较形成火花和冲突的文章,由双方(可以是交流作者和听众,各自组织2-3人作为一组,进行口头的辩论。具体辩论模式可以参照辩论赛的赛制)。这个也可以安排在晚上进行。
2.5
第二日上午可以邀请各行各业的知名学者(主要是受大众喜爱愿意倾听)来进行心灵充电。然后再组织评奖。
2.6
除了组织奖可以增加专业委员会作为评选对象外,可以增设:
最佳风采奖(提问者)、最佳演说奖(交流论文者)、最佳评委奖、最佳主持奖、最佳辩手、最佳新人奖等。建议100-500元之类的现金奖励省略,将其花在奖状、奖牌、奖杯的制作上,做的好看精致一些。
2.7
建议最后发言中,除了评委、领导发言以外,建议请本次论文的获奖代表,代表所有参加交流的作者进行发言(获奖感言)。
2.8
对于每年的研讨会,应当就每篇高质量的论文获奖作者,将其文章的主要内容和结论,写成小结提供给秘书处,用于会议综述。会议综述中重点列举上述交流成果,使其成为每次交流的真正成果(带有简明观点和结论)。
以上是我的粗陋设想,不敬不足之处望海涵!
邬辉林
2010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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