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离岸公司骗取国家出口退税?
(2010-05-11 10:57:27)
标签:
离岸出口退税财经 |
分类: 涉外(国际贸易、投资) |
邬辉林律师办案总结:
近日有个咨询,但是我发现这样的名义骗取国家出口退税,从政府角度来说监管难度是比较大,但也不是说不可以避免,而对于外贸公司而言,这样的违法成本实在有点高。 奉劝一下:生意人还是做正经生意的好。一般货物的外贸日子难过,可以想想其他内销或者品牌代理嘛。
主体:外贸公司A
A公司出口货物给境外客户C,在境外采购的增值税发票以及报关单上将货值报高。按照通常的理解,要少缴出口关税就少报货值。但是A公司为什么要这样做,还是有原因的。
B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D,D一直通过离岸公司B与国内工厂或者外贸商从事外贸交易,而D自己的B公司也因此积累了大量的美元外汇利润。
先外贸公司A的老板对D说,你的B公司不是有很多美元吗,反正也是闲置的,干脆我用人民币向你的B公司买吧。D是同意的,于是D按照A公司的老板指令,将B公司的美元外汇打入到A公司的美元账户。
而A公司报关单上的货值高于正常货值,真正的境外客户C将货款打入到A公司账户内后,还是缺少一笔差额。而这笔差额,就是离岸公司B打入到A公司账户内的美元金额。A公司在国内用人民币支付给D,也解决了D无法将境外闲置的美元在境内使用的问题。
为什么A公司会做这样的事情?A公司根据境外客人C以及离岸公司B打入的美金外汇,拿到外汇局办理外汇核销后,就能去向国税办理退税手续。因此,A公司真正的非法获利部分,就是虚报货值部分的国家退税。
上述这个问题,目前在有些外贸公司操作起来得心应手。实际上产生两个违法行为:一个是国内外贸公司向离岸公司国内的实际控制人非法购买外汇;另外一个就是国内的外贸公司骗取国家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