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律师协会
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简报
2010年2月6日,宁波市律师协会新一届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如期在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会议室举行。
本次会议由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主任邬辉林律师主持,并由宁波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徐立化到会指导。
会议的主要内容有:
一、
邬辉林律师通过对律协业务指导委员会暨专业委员会主任会议内容要点的传达,并就本届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活动规则、考核规则等活动制度的具体介绍。提出本专业委员会是各委员相互交流海事海商工作经验的平台;同时,强调了专业委员会活动的参与度,避免行政化、流于形式,并表示专业委员会今后的工作重点将放在基础类、培训类、调研类的活动类型,以此希望促进有志于海事海商专业的律师特别是青年律师的发展与进步。
二、
会议确定由浙江之海律师事务所赵爱丽律师、浙江康派律师事务所郑发国律师担任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孙俊杰律师为秘书长,并明确了各自分工。
三、
会议讨论并确定了本届专业委员会的三年整体工作思路以及2010年具体工作计划:
1.
委员会计划与海事海商专业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与相关行业协会、政府机构、合作机构共同协办主题研讨会,共同探讨行业现状与面临的问题;通过邀请行内资深人士针对专项问题的实务讲述与学理解释,提升专业委员会青年律师的专业基础与业务能力。
2.
结合宁波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将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有针对性的面向企业需求。委员会将针对宁波造船业的法律风险方案现实情况,组织委员进行调研活动;通过分工协作、实地调查、统计分析,形成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同时对船舶企业形成有参考价值的风险防范操作指南。
3.
委员会就专业委员会内部召开分组沙龙活动,对有意专业从事海事海商实务的律师,特别是青年律师,进行内部的沟通交流、案例讨论。
4.
委员会对接每年度的宁波市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计划要求委员提前递交海事海商专业论文,并在内部组织先期研讨和初评,就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研讨。
工作计划强调了专业委员会今后无论何种活动,何种成果,要尽量务实,努力保证质量。真正做到不搞务虚、没有主题的活动;不做没有质量的调研结果、结论。
四、
随后,各委员通过自我介绍,并结合自身经验,就如何办好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和开展委员会活动提出很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常务理事徐立华律师到会对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