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昌兴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2009-08-18 15:53:17)
标签:

案例

出口退税

财经

分类: 涉外(国际贸易、投资)

昌兴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案情简介】

2009-20039月期间“昌兴公司”出口劳保手套6000万双,报关金额6402万美元,与国外客户的实际成交价为2473万美元,高报出口3929万美元,指使49户生产厂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707份,金额15210万元,税款2585万元,价税合计17796万元,骗取出口退税总值5469万元。整个操作手法实际上是在有真实的货物出口的情况下,虚构出口货物的价格,以低报高出口。“昌兴公司”通过国外接单、国内下单、向外贸公司买单、虚抬单价高报出口、压低数量抬高单价虚开专用发票、将压低开票数量部分的货物通过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厂家直接高报出口等一系列操作,魔术般的将货值虚抬至三倍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海泰律师解析】

从表面上看,“昌兴公司”并未直接从国家取得出口退税款,但退税款通过外贸企业付给生产企业,又从生产企业回流到其手中,或直接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厂家取得骗税款分成,因此从整个案件的后果看,“昌兴公司”是骗取出口退税的直接操纵者和骗税款的最大得利者。

骗取出口退税是一种严重的犯罪,其后果主要有:一造成税款流失,使国家蒙受经济损失;二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给其它合法的出口企业造成损失。骗取出口退税的犯罪分子将所骗取的退税款作为自己的利润,将出口货物的价格压低到正常价格之下,与其它合法的出口企业争夺国外客户,使其处于不公平的竞争状态;三是滋生虚开发票的市场。骗取出口退税必然伴随着虚开发票,为了取得退税款,犯罪分子必然要指使生产企业虚构出口商品的货名、数量、单价等要素,以低报高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生产企业为保持较低的税负率必然要取得虚开的进项发票进行抵扣,从而形成虚开发票的恶性循环和需方市场,这也是虚开发票之所以屡禁不止的一个原因。

就本案而言,不仅“昌兴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将承担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刑事责任,生产厂家也面临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刑事风险,同时可能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共犯,外贸公司如果是在知道“昌兴公司”的操作方式的情况下,仍旧允许其通过外贸公司操作该业务,则外贸公司也将成为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共犯。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