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是非非高踏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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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事实上,高踏网早就被明确列为非法禁用渔具。博主虽然没有查到政府相关文件,但可以扬州新闻网2007年5月26日的报道“鱼子鱼孙高踏网里喊‘救命’!”为证。
这篇报道说,高邮县渔民高某、王某、谈某等8人于2004年9月用16万元到苏州太湖购买禁用的捕捞渔具高踏网、两艘挂机船等工具,然后在高宝邵伯湖高邮湖等区域多次非法捕捞水产品。2004年底,当他们再一次到高邮湖上使用高踏网非法捕捞时,被省高宝邵伯湖渔政监督支队执法人员当场查获,被罚款两万元。但他们并没有就此住手,而是继续作案,并尽量安排在夜间作案,以防被执法人员发现。2005年,他们在高邮湖作案时,又一次被省高宝邵伯湖渔政监督支队查获,被罚款1万元。2006年11月,高邮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立案受理了由省高宝邵伯湖渔政监督支队移送的上述8名嫌疑人使用禁用渔具高踏网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就在调查取证期间,这8人利欲熏心,仍继续作案。2006年12月5日,高某等8人又一次在高邮湖区域继续使用高踏网非法捕捞水产品时,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也许是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2007年2月,这8人主动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一次性将犯罪事实交代清楚。警方认为,高某等人多次使用国家禁用渔具高踏网非法捕捞水产品,严重破坏了高宝邵伯湖水域水产资源,情节严重,已涉嫌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4月28日,该市公安机关依法对高某等8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追究其刑事责任。另据了解,到公安机关追究这8人刑事责任时,他们的本钱已基本赚回。
这就令人奇怪了,早就被国家明确列为禁用渔具的高踏网,为什么这几年却受到一些地方政府的鼓励甚至保护?答案很简单:片面追求GDP使然。高踏网一网可获几万斤、十几万斤鱼虾,眼前的经济效益太高了。
这就是博主对江西地方政府态度鲜明对能创造眼前高经济效益的高踏网说“不”拍手称快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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