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幼小衔接的几个模糊认识
(2024-12-19 09: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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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育杂谈文化 |
分类: 学前教育 |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颁布后,在社会上特别是教育系统产生了很大影响,很多行政领导和专家学者在报刊或网络上发表文章和谈话,为法律的学习贯彻提供帮助。但是,也有人仍以传统固有的认识和理念来解读法律,或多或少背离了法律的本义,给基层幼教工作者和广大家长知法学法带来了困惑,这是值得注意的。我认为,在幼小衔接问题上有几个问题需要搞清楚。
第一个问题,幼儿园是干什么的?
有人提出,“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幼儿园教育并不是中小学教育的预备阶段,而是有其独特价值的一个特殊学段。”“幼儿园教育不是为儿童入中小学做准备的,而是为整个人生做准备的。”强调幼儿阶段发展的独特价值,要为“整个人生”做好准备这是对的,但否认教育的连续性,说幼儿园不能为接下来的教育做准备就有问题了。学前教育法提出“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既然学前教育的下一个阶段就是初等教育即小学教育,那么说幼儿园教育为小学做准备、打基础就肯定是顺理成章的。因此,教育部《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指导要点》明确指出,“3-6岁是为幼儿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基的重要阶段,也是为幼儿做好入学准备的关键阶段”,因此要“全面推进幼儿园和小学实施入学准备教育和入学适应教育”,学前教育法再次强调了这一要求。
第二个问题,是“课程”还是“课程内容”?
以前的一些学前教育规章提过幼儿园“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近来有些专家和园长在学习学前教育法中也在重复这一说法,其实这是不严密甚至不科学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规定的领域教育目标,很多与小学低年级内容交叉,不能截然分开。如在生活环境中认识简单的汉字,会写自己的姓名;通过实物操作理解运用10以内的加减运算、认识简单的几何形体;初步了解常见动植物、常用科技产品与自己生活的关系;了解国旗、国歌、首都、民族等关于祖国的基本知识等等。另外,一些故事和绘本如“小猫钓鱼”“小马过河”“夸父追日”,小学可以学,幼儿园也不是不能讲。学前教育法现在规定“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意在不能像小学课程表一样安排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之类的课程,不能直接或变相地采用小学教材教辅进行教学,不能直接像小学上课那样“教授”,这种表述是确切的。
第三个问题,克服怎样的“小学化”?
2018年教育部《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把“小学化”界定为小学化的教育环境、课程内容和教育方式,其实这是比较模糊的,也过于宽泛。其实幼儿园“小学化”的主要表现还在教育方式。学前教育法提出“不得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是正确的,同时我们还要全面理解,决不是小学所有教育方式都要纠正。真正需要克服的是那些不符合幼儿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的方式,如讲授为主、习题作业、背诵默写、考试评分等,而对于小学课程提倡的、同样适合幼儿的激发兴趣、启发引导、操作实践、合作探究以及生活化、综合化等教育方式,则是需要坚持和学习借鉴的。
第四个问题,小学必须“零起点”吗?
早在2010年12月《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中就提出“小学起始年级必须按国家课程标准坚持零起点教学”,后来不知何故简化成了“零起点教学”,这是很模糊、费解的,也很容易造成幼儿园忽视领域教育,不做入学准备,追求“零基础”。现在学前教育法又重新规定为“坚持按照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是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教学,这才是科学、全面的表述。
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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