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的酒色》之“曹操的禁酒阴谋”(5.2)
(2008-07-09 22: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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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邈中圣人帝国的酒色江统曹操文化 |
“中圣人”
“酒之所兴,肇自上皇;成于帝女,一曰杜康。有饭不尽,委余空桑,郁积成味,久蓄气氛;本出于此,不由奇方。”[1]晋人江统的见解,也许最切近于史实:在农业歉收的古代社会里,酿酒总是一种奢侈,战乱频仍的三国时期,尤其如此。
因此,“禁酒令”就如同解放区里提倡节俭、反对浪费的一份倡仪书,是那个时代“英雄所见略同”的社会共识,所以,颁布“禁酒令”的绝非只有曹操一人,刘备也概莫能外,甚至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天旱歉收,蜀国下诏禁酒,凡酿酒的都要受刑,有人得到一套酿酒的器具,也要被与酿酒者同罪论罚。有一次,简雍与刘备一起逛街,看到一男一女走在路边上,简雍就对刘备说,“这俩人想行房事,何不把他们捆起来?”刘备说,“你怎么知道的?”简雍说,“彼有其具,与欲酿者同。”[2]
当然,刘备仅一笑置之,就把酿酒者都释放了。曹操自己嗜酒、善饮,所以,在实际执行中,也未必会一丝不苟,至少徐邈就是一个“漏网之鱼”。当时,曹操禁酒,私下喝酒者仍屡禁不止,但又都不敢提“酒”这个字,于是,就发明了一套“切口”,“酒清者为‘圣人’,浊者为‘贤人’”[3]。
徐邈嗜酒,虽然曹操禁酒,但是徐邈仍一个人喝得沉醉。有一次,曹操派人召问,徐邈说,“我正在‘中圣人’。”来人据实以告,曹操非常生气,近侍劝慰说,“徐邈为人谨慎,只是偶尔说句醉话而已。”此后,徐邈不仅未遭惩处,还升任陇西太守并被曹丕赐爵关内侯。
曹丕篡位后,路经许昌时,就问徐邈,“你还经常‘中圣人’吗?”徐邈回答,“昔子反毙于谷阳,御叔罚于饮酒,臣嗜同二子,不能自惩,时复中之。然宿瘤以丑见传,而臣以醉见识。”[4]曹丕大笑,就对周围人的说,“真是名不虚传。”不久,升徐邈为抚军大将军军师。
“悄悄地进村,打枪的不要。”徐邈默不作声,但是酒照喝不误,官步步高升;相比之下,孔子的二十世孙孔融,就“禁酒令”撰文与曹操辩难,落得身首异处,即便是七岁的女儿、九岁的儿子也未能幸免于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