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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业为徐静蕾博客买单?

(2007-09-05 20:18:09)
标签:

it/科技

分类: WEB 2.0
烟草业为徐静蕾博客买单?烟草业为徐静蕾博客买单?    一旦文人不要脸,原来也可以赚大钱。尽管无法以我之心来揣度一下孔庆东的大肚子但孔夫子这篇博客里的茅台广告嫌疑是怎么说都不为过的。
 
    其实,博客作为一个公关平台,据说在美国已经深入人心,一些跨国公司都不得不侧目,但是国内的博客营销,还大都处于散兵游勇阶段。
 
    博客作为一种自媒体,其在国内的传播效应,由于新浪、搜狐、网易等各大门户的跑马圈地,更加凸现,而且作为一种自媒体,不同于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公开出版物和大众媒体,因此,就具备更多的挖掘和想象空间。
 
    众所周知,由于世界禁烟运动的全球蔓延(最近迪斯尼成为第一个承诺禁烟的好莱坞公司),烟草业在大众媒体上的露面机会将越来越稀少,当然,在国内由于一些擦边球的运作,以及凤凰卫视的推波助澜,烟草业广告从未在国内绝迹。
 
    由于港资媒体但又大部分在内地播出的监管真空,使得凤凰卫视成为国内烟草业广告的唯一的、最后的集散地和避风港,个人判断,烟草业占据凤凰卫视广告收入至少在1/3强,因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最应该监管的违规烟草广告播出机构就应该凤凰卫视,否则,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中国烟草广告又何以杜绝?
 
    随着广告法监管力度以及社会禁烟意识的增强,烟草业广告将彻底退出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的时间表肯定不远,届时,除了一些近乎地下状态的公关行为外,中国烟草业的每年上百亿的巨额广告费出口又在哪里?
 
    也许博客将成为一个最大的替代者,毕竟BANNER等网络广告形式也是广告法所禁止的,但博客作为一个自媒体显然不在广告法监管范围之内,而且博客作为一种个人化、生活化的传播载体,其对于烟民们的示范效应也必然更加有效。
 
    很多白领女士喜欢520香烟,如果象徐静蕾这样的名人博客,在博客上不经意地上传些抽520香烟的图片、文字、视频等等,也许可以在写字楼、夜场里带动一股520潮流,即便不是名人博客,但克隆个“雅阁女”之类的“520女郎”还是大有作为的。
 
    一旦王石在自己的博客里大谈雪茄的诱惑,很多王石的粉丝们即使买不起上千元一支的雪茄,但偶尔抽一支几十元的雪茄,就会是一些喜欢做梦的部门经理们的选择,而且王石谈雪茄还是一种高尚生活方式,绝非违规广告。
 
    之所以写这篇博客,并不是鼓励烟草业。当然,白酒业也是一个发展方向,但是诸多分散的博客们如何与烟草业对接,还需要一个确定的机制。当然,有关机制方面的探讨绝非这一篇博客可以涵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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