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港台艺人的集体缺席,音乐风云榜再度黯然收场,估计,主办方光线传媒老板王长田又难展欢颜了,音乐风云榜一而再再而三地冷场,但对于这一切,主办方和王老板却毫无创意地故技重施,一言以蔽之,唱片公司公然要奖,主办方抱紧“贞节牌坊”!
音乐风云榜是以打击黑幕走进我们的视野的,而这出“打黑”的大戏,被光线传媒唱了很多年,但唱片公司与光线传媒,究竟谁更不厚道?也许并非一般所言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我们没有听说过“IBM奥斯卡”或者“DELL格莱美”,但我们却先后见识了“百事音乐风云榜”,只是如今又改成了暴发户“蒙牛酸酸乳音乐风云榜”,这摆明了就是一场商业秀。
但自诩“我们了解娱乐圈”的光线传媒似乎并不按牌理出牌,既然是一场商业活动,明星们出席此活动只有两种解释——或为名,或为利。而名又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得奖,二是出镜,而利则一清二楚,那就是出场费。
非常遗憾,我至今对上世纪90年代初“格莱美”奖得主记忆犹新,但对于“音乐风云榜”去年的奖项归属,却一概不知,在内地唱片业积贫积弱的状况下,“音乐风云榜”的所谓奖项对唱片销量或者歌手人气显然一无所补,这就让档期满满的港台艺人丧失了出席颁奖晚会的最主要动力。
我们既不能相信唱片公司拒绝出席,是因为要奖,同样,也无法肯定奖项绝对公平,因此,即便得奖也未必就是对歌手过去已有成绩的肯定,同样,得奖也未必能刺激未来的唱片销量。否则,按照王老板的逻辑,那些没有获奖的明星们拒绝出席还可以解释,但那些获多项大奖的仍然未曾出席,又该做何解啊?
至于所谓公平性,我不想“打黑”,但我只想举一个例子,张靓颖、李宇春双双拿到专业和歌迷大奖,但同为选秀新人,我型我秀的获奖者薛之谦,即便是人气输于“超女”,但其实力显然理应得到一席之地,但由于李宇春等所谓超女作为赞助商蒙牛代言人,显然更有出线机会,何况李宇春唱片公司老板宋柯与评审团之间的亲密关系,而张靓颖获奖,所以,其同门师兄羽泉成为颁奖晚会最重量级的表演嘉宾。
当然,如果有足够的出场费,我想还是会有人捧场的,君不见风云榜这两年的主持人都是港台艺人,从黄子佼到吴宗宪,显然他们也不是来捧场的,而是冲着钱包而来的。
当然,除了奖项和出场费,颁奖晚会对艺人还有另外一点吸引力,那就是出镜机会,以及由此而来的宣传平台,但音乐风云榜在缺乏CCTV或者强势卫视参与的情况下,这点仅有的意义也似乎烟消云散了,否则,对于刚刚将孙燕姿、蔡依琳、张惠妹等所谓港台天后一网打尽的索尼唱片来说,如果是CCTV直播,其艺人集体亮相显然是一个不小轰动,尤其是刚刚发片的孙燕姿,我想是不会错过这个宣传机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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