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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子血

(2014-04-24 08:15:51)
标签:

文学

大口

孙子打

小事

不知道

杂谈

分类: 民间记事(江湖小人物的故事)


  在庸城的历史上,曾经出了一个天大的孝子案。案发的具体时间不详,但老辈人都确信是真的,并且时常讲给晚辈听,以怀念那个对“老”字怀有敬意的年代。而每每在故事讲完之后,后生晚辈们都会嗤之以鼻,甚至和老辈们争执起来。
  故事发生在古代,主人公是至今在县祠碑林里留下名字的一位清官大人。这位大人具备圣贤书上对清官的一切描述,不畏强权,两袖清风,在庸城地面上,也做过许多好事。一个官员,不干坏事,已难能可贵,而偶尔甚至还会干好事,老百姓简直要感激涕零了。
  但这些好事无非是修水渠,开仓济贫之类常规好事,不足以在二千多年厚厚的青史上占下什么位置,倒是他办的那桩孝子案,因为其奇异的情节,而被传了几百年。
  故事是这样的:那天,像很多立志要当好官的大老爷一样,县官大人微服出衙私访。他带着随从在集市、茶馆和酒坊巡视一番。街面上,人们都在忙着自己的生计,安定得有些平淡。
  正当老爷被这平淡的安定抚慰着,心满意足地准备去找个酒店小酌一杯时,事情来了——在一家豆花摊前,传来一阵哭闹声,一个四十来岁的妇人抱着小男孩,小男孩想吃但妇人不买,于是哭闹起来,在妇人怀中又蹦又闹,甚至扬起小手在妇人脸上抓打。妇人很焦燥,抱起娃娃加大步子想尽快远离豆花摊这个是非之地。一面走,一面恐吓娃娃:“你再打奶奶,奶奶就不要你了!”
  这本是街市上普通的场景,却被知县大人看出了巨大的是非——孙子打奶奶,这还了得,本县出孝子案了!
  知县大人当即命人将小孩拿下,并将妇人带到衙门,卖豆花的小贩及旁观者数人也被带去作证。
  升堂,包括捕头衙役被告及证人,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知县大人怒气冲冲说道:青光白日,朗朗乾坤,在本县治下,居然发生如此不堪的忤逆不孝之事,孙儿居然当着本官的面打奶奶,此等行为,与禽兽何异?本官今日要重惩他,以正纲纪!
  妇人一听,赶紧讨饶,说孙儿只有三岁,尚不懂事,况且这本是件小事,不必当真!
  大人怒斥道:你这不晓事的妇人,孙子打奶奶,怎么敢说是小事?这可是天大的事情,城墙都必须自降三尺!你说这娃娃不懂人事,那就来做个验证!
  知县命人端来一碗汤面,故意将筷子一正一反放在碗上,孩子正饿,将筷子换正,大口大口吃起来。
  知县怒斥妇人:他知道筷子的正反,又如何不知道人事?当即下令,将此忤逆子从城墙上抛下,生死由天定,以儆县民。
  孩子当即从城楼扔下,还没着地,他奶奶已吓得疯了。抱着没有气息的孙子,软软地走出衙门,以相同的姿势,走了七天。
  出了孝子案,知县很郁闷,他下令一年不许唱戏娱乐,并向上级呈请自降城墙三尺,上司虽觉事态严重,但考虑工程量太大,而没有同意。
  此事庸城县志上没有记录,但老辈人都相信曾经有这么一回事,每当子孙不听话或违逆老人心意时,就会说:“要是在古代,你娃娃不从城墙上扔下来才怪!”
  小辈也总是以最简单快捷的方式回他:“神经病!”


  (本文为系列小说“庸城旧事”中的一章,发于《天津文学》2014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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