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被活烧的村妇令所有人恐慌
(2010-08-09 10: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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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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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市延平区巨口乡慕坑村46岁的李桂妹因为智障生活不能自理,连她的亲侄子小吴都觉得姑姑的死亡也许是一种解脱,但当他8月5日下午5时许从福州赶到南平市殡仪馆打开火化专用的纸棺,看到姑姑的嘴巴抽动了几下,还有呼吸心跳的时候,错愕的他更多的是生气,他觉得这事情太恐怖了。因为再过半个小时,李桂妹就要推进电炉活着被火化了。李随后被及时送往医院,目前还在抢救。(8月8日中广网)
不由得亲属不感到恐怖和生气,相信所有的人听了这个消息后,都会倒抽一口凉气——— 一个活人怎么会被开了死亡证明,并被送去火化呢?死者的姓名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相符;死亡证明上的日期也是错的;而为其开死亡证明的村干部“又不懂得验尸”;殡仪馆的人只是“探了探呼吸”;而签名的亲属的身份也令人不得不生疑问。这样一系列潦草得近乎荒唐的程序,却让一个同类险受被活烧的痛苦。
我相信在这一系列过程中,很难说得上有哪个环节的哪一个人,是出于主观恶意,想让那个被命运戏弄了一生的可怜女人受到活烧之苦。更多的可能是出于一种粗心和疏忽,而正因为如此,我们才会感觉到恐怖和后怕——— 无心尚且如此,如果遇上处心积虑的坏恶之徒要想害人,岂不是也太容易得手了?要知道,在某些地方,亲人之间为利益或说不清道不明的私怨,甚至对老父母赡养的不耐烦,都可能做出令人不寒而栗的事情的。而当下的一系列验证漏洞,是不是给那些坏人提供了太多的便利?
当然,要作恶的坏人毕竟是少数。而真正让人担心的,就是本条新闻中由众人的无心之失共同造成的悲剧的发生。因此,从制度上对这些漏洞进行防范,完全是有必要的。至少,关乎一个人生死的手续不应该简陋到凭亲人的叙述和村委会的“证明”以及殡仪馆接尸人用肉眼的判断,就能确定。而且,更不能出现“只要有死亡证明,活着也敢烧”的胆气。我们对生命的敬畏,至少可以支撑给死者来最后一道专业和认真一点的手续。虽说不能像电影《入殓师》那样,对死者极尽尊重与敬畏,但至少不能像对待草芥或动物那样,轻薄而冷血。
也许,作为一个“连亲人都觉得死亡是一种解脱”的生活不能自理者,46岁的李桂妹的死亡,是一件“众望所归”的事情。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她在通往被活烧的险途上,走得更加顺利一些。这不能不令所有旁观者反思,大家的生命观,是否是出了些问题?作为一个病入膏肓的弱势同类者,我们不可以避免她的死,但真的就不能让她的死少受些痛苦和多一些尊严吗?
请反思并健全从病床通往殡仪馆最后这一程的相关程序吧,让我们为死亡把好最后一道关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