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新闻评论 |
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纠风办2007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对政府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举办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清理,坚决取消各类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的项目。市(地、州、盟)以下政府部门不得自行设置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一些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和社团名义组织把“评奖”作为创收的工具,今天是“中国XX名牌”评选,明天是“XX产品名牌奖”评选,后天又“优秀企业家”评选,名目繁多,五花八门,到处评比,遍地是奖,这些评奖活动核心内容其实就是收费,少则数千元,多则数万元。这些带有浓浓商业味的评奖活动不仅给企业带来负担,也让高尚的荣誉变了味,导致评奖活动的公信力下降。一时间,坊间甚至传出垮塌的“优质工程”,毒死人的“名牌白酒”,把人脸烧坏的“最受欢迎化妆品”之类让人哭笑不得的奇闻。有偿评奖活动,成为令消费者痛恨的丑恶现象,无怪乎国务院纠风办要出头将它作为歪风邪气来专题“纠”一把。
有论者对这次纠风的效果提出了质疑,其理由是:纠风办作为临时设立的部门,其行政权力比较松散,比不上常设的有关部委的监管力度。但有关部委往往又可能会因为涉嫌成为利益相关人,而又不能有力地监管,造成“有心管的没力管,而有力管的人却不愿管”的尴尬局面。
有偿评奖,作为长期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已形成了一个比较系统的利益链条,分析利益链条的各个环节,倒是件颇为有趣的事。在这个利益链条的顶端,是一些权力部门及其下属的协会或社团,他们是有偿评奖的始作俑者,也是获利最多的群体。
而形成有偿评奖利益链第二环的,是广大生产和经营产品的企业,这些企业,对评奖的态度就显得暧昧一些,他们既对无限的“奖骚扰”心存不满,但对各种名目的奖项背后潜伏的经济利益,又有些“心向往之”,在有偿评奖面前,他们通常是半推半就的,他们是有偿评奖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付出者,又是受益者。
真正在这利益末端的,是广大消费者,虽然他们在评选活动中看似没有直接付出代价,但在此后的消费活动中,他们付出的各种成本却是最大的,各种各样的评奖成本,将拐弯抹角地让他们承担,他们是这条利益链上不折不扣的牺牲者。
通过利益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对于有偿评奖活动,哪些人支持哪些人反对;哪些人的利益会在纠正过程中受到保障,哪些人的利益会因此受损。我们也因此可以看出彻底解决“奖骚扰”的清晰脉络: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兼任行业协会负责人,实现协会工作人员、财务等从相关部门剥离的“政会分开”局面,使有权力部门的寻租冲动,得到强有力的遏制。
前一篇:最让我痛恨的N种开车人
后一篇:在穷人成为凶手之前,请善待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