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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不证自明的真理

(2018-08-08 08:29:43)
标签:

哲学

经济

杂谈

只有具备悖论形式的判断才是不证自明的真理。例如:《金刚经》里常见的句式“佛说A即非A故曰A”,是普遍和唯一的真理;波普尔说的可证伪而未证伪,是关于科学的真理(科学方法论,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亚当斯密说的为利己而利他(自私假设),是经济学也是所有社会科学的真理;中国古人说的“水能载舟 ,亦能覆舟”,体现了政治学的真理。

 

一阴一阳之谓道。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就政治制度而言,集权制是阳,水能覆舟是阴,前者提供绝对性,后者提供相对性,完美符合《金刚经》既肯定又否定的辩证原理。民主是什么?三权分立、民众选举,夹缠不清,首先不能提供绝对性,更谈不上相对性。所以中国重回老大地位是必然,只有A股才有走大牛市的背景支持。

 

佛经里讲的既肯定又否定,才是辩证法,老马说的否定之否定(扬弃、螺旋上升),不是。比如股票的上涨下跌、阳线阴线,都来源于买和卖,有买就有卖,既买又卖,如果说先买,再用卖来否定买,那是同一个主体的两次交易了,我们要研究的, 是同一笔交易的买和卖、多和空。

 

近日重读《经济解释》,发现又一例符合“金刚经”范式的真理。张教授在书里市价是唯一的不会导致租值消散的竞争准则,但促成这准则的采用需要付出交易或制度费用的代价,也即是说资源的租值在某种程度是无可避免地消散了。简言之,岂不就是:租值消散,即非消散,是名消散。

 

“金刚经”范式的真理,是艾古指明的。当年艾古否决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说真理不需要证明,我听得一脸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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