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过的最深刻的旅行题材电影《走进荒野INTOTHEWI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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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的老电影《走进荒野》INTO THE WILD,纪实传记片,我没看懂,感觉是我看过的最深刻的户外旅行题材的电影,与其他同类题材的电影迥然不同。我的影评也与其他影评不同,从交易这个角度。
原著封面作者题记可以作为电影简介,其实不用剧透都能猜出结局:
"1992年4月,一个家境富裕的年轻人,来到了美国的西北部阿拉斯加,并孤身一人走进了Mckinley山脉北部的无人荒野。他的名字叫Christopher Johnson McCandless。走之前他把大学里攒下的2万5千美元捐给了慈善机构,把钱包里剩下的钱全部烧光,希望能够在荒野里发现另一种生活。4个月之后,一个当地的猎人在荒野深处,发现了他已经腐烂的尸体……"
原书名为《阿拉斯加之死》,曾盘踞《NEWYORK TIMES》畅销书榜Top100长达一百周之久。导演西恩潘(奥斯卡、金球、戛纳、威尼斯、柏林五大电影圣殿的大满贯影帝,著名的叛逆分子-坏小子,自认为自己最好的导演作品,原想请小李出演主人公,后改为酷似小李但更年轻的而且能为拍此片极速减肥四十磅的新星赫斯基)改名为《INTO THE WILD》,一是对应原作者的另一名著《INTO THIN AIR》(堪称登山教科书),二是突出INTO的勇敢洒脱和WILD的荒远狂野。而中文名《荒野生存》简直毫无“信达雅”,还不如直译《走进荒野》。
首先,我澄清一下一些观众和读者对主人公的误解:误认为他是一个对自己对家人对朋友都很不负责人的人,误认为他毫无准备毫无常识毫无技能毫无装备就莽撞冒失地深入阿拉斯加荒野无人区.....还有更肤浅地误以为他是愤世嫉俗的厌世者,甚至悲观无能的轻生者,更甚者误以为他是变态自虐者或者runaway-loser(失败逃跑者)......因为我本人的户外运动和独自旅行经验丰富,所以我可以根据主人公的行动明确地判定,主人公克里斯既不是懵懂无知的小白,也不是眼高手低的菜鸟,又不是满心浪漫的小清新,更不是满脑情怀的假小资,还不是满腹书渣的伪文青,而是一个资深驴友而且是强驴,豪门出生-名校毕业的高智商高情商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五好学生-运动健将-登山高手-文艺大咖-经商天才-社交达人-人生赢家,天之骄子真精英,人之尖子高富帅,而且为自己的旅行自以为做足了准备,包括身体、装备、技能、知识等物质到体能到精神等各个方面。(当然,相对阿拉斯加这个大自然最原始最狂野最偏僻最荒远的地方,再多准备也是不够的。何况他只是自以为充足地准备了一杆猎枪、一本小说等很简单的物资,还有一身孤胆。)
他的出走,也不是说走就走的冲动,他的旅行,更不是一时兴起的莽撞。至于我判定的论据和论证过程,我在这里就不赘述了,因为电影已经很清楚的说明了。如果连这点都没看明白,那实在是枉费了作者克拉考尔和导演西恩潘的一番苦心。(二人为了更全面更真实地了解主人公内心,各自先后历时多年,重走了克里斯的路,拜访了克里斯的路上的朋友......,然后分别通过文字和电影的方式,不仅复制了克里斯的路程,也复制了克里斯的心路历程;不仅重现克里斯的足迹,而且重现了克里斯的心灵轨迹)。
其次,我理解的主人公克里斯,他的出走,是为了摆脱人与人的与世俗的交易;他的旅行,是为了追寻自己心灵与大自然的纯粹的交易。虽然最后Deal! 但是“朝闻道,夕死足矣”,以生命为代价的交易,引人无限深思。
其实我觉得对于经济动物和社会动物的人,交易不仅有普遍意义,而且有积极意义(当然用错,或者错用,也有消极意义甚至带来罪恶)。每个人都离不开交易,每件事都可以形成交易。这不是新观点也不难理解,我就不啰嗦了。
人与人交易的根本,就是利益,虽然经常被冠以各种冠冕堂皇的借口和旗号和外衣和伪装。在这种根本的交易下,人性才能暴露无遗,才知道人性之不可言、不可研更不可验。
人的一生都是在做各种交易。有的人能够实现某个甚至某些交易的自由,有的人能用交易换来的东西(例如金钱、权力、知识和能力)去进行自己更需要的交易;有的人却只能被迫用仅有的本钱,例如时间和健康、甚至尊严和生命去交易。
主人公克里斯身为富二代,虽然他也是在无数交易中长大并以交易获得高等教育,但是他一直对这种世俗的交易深恶痛绝。直至毕业后父亲要给他买一辆新车,他对父母为了钱和情和欲的交易的厌恶终于爆发(其实这种再婚只是不符合克里斯自己清教徒一样过于苛刻的教条)。虽然采用了“一言不合就出走”这种貌似文艺实则恶俗的形式(归去来兮,文艺作品中,出走比归家多;但是现实生活中,归家比出走多),GONE BOY出走-逃离-断绝-流浪-旅行-自省,彻底摆脱交易有关的一切,包括最重要的交易媒介—金钱,也被他捐掉和烧掉。在流浪途中,他也主动摆脱交易的各种形式,包括在路上被动获得的友情(很多善良人的无私主动帮助,包括另一对流浪夫妻的主动真诚关爱)、爱情(暮光女克里斯特扮演一位主动献爱的美少女,凭几分钟的出镜就获得当年最佳新人奖,当初暮色两个男主演Rob和Eric都是因为看了into the wild里的小K, 才决定一定要演暮色)和亲情(一位八十多岁老翁爱之如孙,还主动要把遗产继承给他;另外他妹妹和父母也一直在寻找他)。(当然完全决绝交易是不可能的,但是他用打短工等交易,只是为了换取下一步的继续前进。)然而这些都是交易的外壳,交易的实质核心,他从没摆脱也摆脱不了。他刻意地割断交易在他身上所有的牵绊——物质的、有形的、直观的,也包括精神的、感情的、无形的、间接的,诸如家庭,朋友,社会,感情,然后孑然一身在荒野里,去与最荒芜最狂野的大自然做交易----追寻自己的生存意义,换回自己的内心自由。
正如电影片头那首拜伦的诗:
--- Lord Byron
有高人按《诗经》风格翻译如下:
抛妻弃业的弘一大师,临终也难免感叹“悲欣交集”;研佛精深的李泽厚,最高觉悟也是“强颜欢笑”。。。。。这些已经绝尘弃世的高僧大德,都没有达到传说中超人的维度和圣人的化境,何况凡夫俗子,哪怕你是含着金钥匙出生-蜜罐里长大-上流社会里风生水起的精英。
交易除了上述普遍性之外,还有约束性和公平性。记得我小时候偷拿家里一件值钱的宝贝换了别人不值钱的破玩具,我父亲知道后没有听他人劝说的让我去换回来,而是告诉我“既然是你主动提出的交易,就必须完成交易,不合算不公平只能吸取教训了。“当时我觉得委屈吃亏上当,现在觉得我父亲这教育却很正确。交易的约束性也是契约精神的基础,进而是诚信的前提。而交易的公平性,俗称“合算”,具有相对性和时限性,是可求不可遇的理想状态。自己持有的交易资本(知识、技能、心态等)越大,进行交易的公平性越高,交易的自由度也越高,交易的公平度也越高。
电影里主人公克里斯死于误食毒果,很多人误以为如果他接受朋友们的劝阻,如果他带上更充足更精良的装备物资,如果他获得神农氏真传,如果他…….且不说现实中只有结果没有如果,就算这些如果都变成现实,他也终究难改悲剧结果。毕竟他不是《野外生存》系列纪录片里的贝尔(其实贝尔是带着先锋开路者、后援保障者、摄影师等一队人马,虽然镜头里只有他一位孤胆英雄-独行大侠)。电影里早有暗示,wild不仅荒而且野,不仅有水陆空的蛇狼熊鹰,不仅有不明果木,不仅有漫长寒冬,更有他决绝交易之后带来的相对于wild的无尽的孤独,无穷的脆弱,无限的卑微…….而这些可不是靠他随身携带的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一本书能搞定的----虽说 “书中自有千钟黍,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其实就算他活着重返人间,在崇拜者心目中也跟死了一样。总之,他最终像英雄一样与大自然融为一体,虽然死有遗憾,但是死得其所。
“When you forgive,
you love.
And when you love, God’s light shines on you..”
他死前到底怎么想的,我只能借用鲍勃迪伦的歌词说
“The answer is blowing in the air”。
最后,我认为人世间还是存在一种特殊的交易,其特殊在交易一方不计一切代价、不惜一丝付出、不怕任何困难、不求任何回报,那就是亲情的交易。有血缘的亲人不一定有亲情,无血缘的友情爱情到达最高阶段也是亲情。主人公克里斯的父母和妹妹,在路上遇到的那对流浪着夫妻,爱他如孙的老翁等,都无怨无悔地给与克里斯一心一意的亲情,尽管克里斯没有给他们一点一滴的回报,甚至没有一丝一毫的。
欧美国家如果说某人是个Family concerned person实在是极高赞誉,虽然在中国却近乎贬义。而无论古今中外,一个人在名利方面获得再高的成功,如果不能和亲人(包括爱人)分享,终将失去意义。这是人的社会性决定的,哪个人也改变不了,除非他是圣人。
人是社会动物,离开交易不可能活下来,离开亲情更不可能活得好。这已经有无数事实证明,包括主人公克里斯自己的生命换来的醒悟。
人生的终极意义和最大意义在于自由,而交易表面看起来又限制自由。那又该如何在人与人的交易中保持个性自由至少是心灵自由呢?可以借鉴美国女作家安•兰德在《阿特拉斯耸耸肩》中所说“我的哲学就是个人至上,以个人幸福为其人生的意义,以获得利益为最高尚的活动,以理性为其绝对的原则。“很多人随波逐流、人云亦云,最终放弃了“做自己”,但是又无法彻底的杀死内心中的那个“自己”,这种矛盾,加上很多人不容易达到的财务自由带来的心灵自由,导致诸多人生的痛苦,人世的苦难,人性的压抑,人心的孤独。既坚持个人至上,又善于利用人与人的交易,也珍惜亲情,才能获得最高层次最高境界的自由和快乐。
主人公克里斯已经做到了个人至上,也做到了做自己(不在乎别人看法,自得其乐)。但是他在不具备超人的超高能力和圣人的超高智慧的条件下,弃绝人与人之间的交易,不仅丧失了理性这一绝对原则,而且付出了最高的生命代价,完成了在这场与大自然的最不合算交易。
至于人与自然的交易,我认为并不一定非要去大自然,人类社会本身就是一个更残酷的Jungle,本身就已经Wild的无以复加了,人的问题只能在自身的肉体和精神上自我面对和解决,除此之外,逃到哪儿都没有用(何况“大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吗);而且也不一定非要去险恶的环境。我向往的,并且也亲身实践过的,自己与大自然的交易,就是并不难获得的“性价比很高”的交易---攀上山顶,或漫步海滩,或把酒临风,或抚卷听松,或聆曲冥想,或品茗弄琴,甚至只是倦卧花丛,仅仅静坐发呆,或面朝大海,或倚窗凭栏,或遥望夕阳,不用急着拍照晒朋友圈,不用急着赶路返回温暖的窝,不用急着找信号看手机刷微信,不用......就这么静静地呆着,就这么慢慢滴与大自然交流。而且,这种情景下,如果能与亲人(包括爱人)一起分享,不用遗憾“没有你,良辰美景堪与谁说”,那就是最大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