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需要流程和制度来呵护
(2014-11-26 06:5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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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募捐个人捐赠公益组织规范运作ppl |
分类: 教育漫谈 |
近日,有一则关于捐赠的新闻。攀枝花市米易县得石中心校地处四川南端雅砻江畔的大山之中,因当地地理位置偏僻、经济较为落后,不少家庭贫困的学生到了冬天缺少御寒的衣服。七年前,有网友发布了一个帖子,呼吁各方爱心人士捐赠衣服,此后每年都能收到来自祖国各地的包裹。从去年开始,出现了新的情况,捐赠的衣服越来越多,孩子们根本穿不完。学校想将多余的衣服赠送给其他贫困地区的学生,但又苦于掏不出运费。(见11月23日,华西都市报)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当他人有难时,很多人都会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奉献自己的一份善意和爱心,给别人送去一份温暖和力量。但当众多的爱心聚焦在某一点上时,就会出现上述新闻里的情况:捐赠的钱物往往超出当事者的需求。如何处置多出来的捐赠物,考验着受赠者的智慧,也引发对捐赠流程如何规范的思考。上个月,南充人王海林穿裙子戴假发,男扮女装在成都摆摊卖卫生巾,为身患白血病的两岁半女儿筹款。经媒体报道后在短短的几天里就收到爱心人士超过140万元的捐款。该如何使用这笔款项,曾引发了一场媒体大讨论。
通过网络或者微信等方式,公布募捐者的地址、联系方式、募捐缘由等信息,请捐赠者将自己的钱物直接赠与募捐者的行为,属于个人募捐行为,不受法律约束。我国于199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指出,募捐只适用于“向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捐赠财产。”但我国的慈善市场原本就不够完善,受“郭美美”等一系列事件的影响,公众对慈善组织机构又缺乏足够的信任,导致了个人募捐行为越来越盛行,捐赠过程中也屡屡有问题爆出,这不应该成为慈善的常态。
攀枝花得石中心校募捐衣服的行为,就属于个人募捐行为。因为信息不畅,捐赠者对学生的需求不够了解,总希望能出一份力,给孩子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这必然导致供过于求的局面。不仅给受赠者带来了额外的负担,同时如果这些衣服处置不当,还会伤害捐赠者的感情,也会导致社会各界的批评和职责。从报道看,学校希望将多余的衣服捐赠给其他地区的贫困学生,这样的做法也是不妥当的。这本质上依然属于个人募捐行为,同样不能保证所捐赠衣服得到合理的使用,捐赠者的善意得到呵护和张扬。
学校应该邀请依法成立的公益性慈善组织介入,请慈善组织帮着做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引导捐赠者逐渐将衣物直接捐给学校所联系的慈善组织而不是学校;二是对已收到的衣服进行梳理造册,在满足学校学生使用的前提下,向其他有需要的学校进行捐赠;三是及时通过网络公布捐赠信息,告知所捐衣服的去向,让捐赠者知道自己的爱心没有打水漂。有相当多的社会组织和公益基金都是热衷于教育服务的,可以邀请他们一道参与募捐的管理,完善募捐的方式和流程,规范募捐行为,让募捐的效益得到最大化。
作为募捐者,不能捐完就算了,还要跟踪所捐衣物的去向,定期监督衣物的使用情况。这对学生本身也是一种教育,让孩子们爱惜每一件捐赠的衣服,并将这份爱心和善意传承下去。作为募捐者,还要对慈善机构多一些信任,让更多的慈善行为在法律规范的环境下运行,同时也通过加强过程监督,促进社会组织和慈善机构不断发展完善,让爱心捐助真正做到阳光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