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未有穷尽时·读《欧洲国家创新政策热点问题研究》

标签:
熊彼得创新政策服务创新集群生态系统 |
分类: 读书评论 |
——读赵中建等《欧洲国家创新政策热点问题研究》一书有得
创新并不是一个新的现象,可以说,它的历史和人类的历史一样悠久。但是,对于创新现象的理论研究,却只有不到百年的时间。1912年,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在其经典著作《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首先提出“创新”这一概念。1939年,他又在《商业周期》中比较全面地阐述了其创新理论的内涵。在熊彼特之后,弗里曼、纳尔逊、库克等经济学家对创新的研究不断深化,创新理论得到了飞速发展并显示出强劲的生命力。特别是近二十年来,人们对创新的概念进行了重新定义,创新也早已超越了学术研究的范畴,成为先进国家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础。
比如在美国,创新就被认为是美国文化的核心精神之一,创新能力也被视为美国竞争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创新美国》一书说:“创新精神是决定美国在21世纪获得成功的唯一最重要因素……创新精神一直深深地植根于美国的国家精神之中……我们美国人一旦停止创新,就不再是真正的美国人。”
尽管创新对一个国家如此重要,尽管我们也提出了“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口号和目标,但国内目前尚无对创新政策及其相关专题的系统研究,也缺少对一个国家或区域的创新问题进行专门研究。《欧洲国家创新政策热点问题研究》一书正好填补了这一空白。本书集中研究了21世纪以来欧盟作为一个整体的创新政策及其相关专题,对欧盟创新政策的历史发展以及服务创新、创新集群、创新生态系统、创新项目评估等专题进行了较为全面和深入的介绍、分析和研究,并将瑞典和英国作为两个代表性个案对他们的创新政策及其进展进行了分析研究。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征程中,了解一些先进国家和地区创新政策及其变化的特征,有助于我们找准自身的创新之路。
一、欧盟创新政策的演变
从20世纪中叶开始,随着欧洲一体化进程的展开,欧洲各国开始纷纷制定以提升国家科技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主要内容的创新政策。到目前为止,大体经历了三次演变的过程:
第一代创新政策,是以推动公立研究机构的研究与发展为主要目标的、通过以经费资助、试验场地和设备提供为主要形式的创新政策。其总体特征是基于创新发展的线性过程理论,认为创新过程始终遵循着“投入-研发-创新-应用”的程序。这个阶段的创新政策是繁荣具有关键性作用的科学与技术成果研发,同时促进知识在创新链中由上而下的流动。
第二代创新政策,其模式从传统的线性模式转变为“学术研究界-产业界-政府”三方合作并形成良好的螺旋模式。强调支持创新的系统和基础设施的重要性,涵盖研究与发展、教育与培训、税收与财政、知识产权保护、竞争力等多个领域的政策突显了创新政策的整合性和系统性,同时也体现出了各个领域之间加强衔接和沟通的必要性。
第三代创新政策是建立在第二代创新政策对创新系统的发展和理解的基础之上的,将创新看作是个人、组织和各种环境因素相互作用的系统,而不是从新知识到新产品的一条直线。进一步意识到必须加强所有与创新有关的政策领域之间的相关性,随着知识经济的演进而对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进行变革。并把创新置于每一个政策领域的中心。
创新政策的制定,直接影响到创新型国家的建设进程。了解欧盟各国创新政策的演变历程,比照我们当下正在实施的创新政策,就能够看出其中的差距,并能找到迎头追赶的目标和方向。
二、欧盟服务领域的创新
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部门或者行业。它的一个主要特点就在于它包含了门类繁杂的服务部门和行业,不同的部门和行业之间具有极强的差异性。
而现代服务业,是指那些依靠高新技术和现代管理方法、经营方式及组织形式发展起来的、主要为生产者提供中间投入的知识、技术、信息密集型服务部门,其核心是现代生产者服务,特别是高级生产者服务,如金融服务、商务服务、政务服务、信息技术与网络通信服务、教育培训服务、物流服务,以及一部分被新技术改造过的传统服务等。
在过去二十年里,欧洲经济中唯一增长的部门就是服务业。目前,全球GDP的58%来自服务业,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达到了25%,并且这一比例还有继续扩大的趋势。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服务业一直被看做是缺乏创新的部门,是制造业的附庸。近年来,人们才发现服务业也是存在创新的,而且服务创新的内涵、过程、模式、分类等迥然不同于传统制造业的“技术-产品”创新路径。服务部门的创新活动更多的是一种思想、观念、制度等无形的过程,它更依赖于人们对现有知识技能的掌握,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不断创新。服务业及其创新活动的作用不仅在于增加就业,同时也是维持和提升制造业竞争力的内在要素之一。
换句话说,服务部门的竞争优势更加依赖于劳动力素质的高低,教育、学习和技能对于服务业来说非常重要。目前,终身学习已经成为欧盟各国教育政策制定中优先考虑的领域,而各成员国对教育与培训系统的改革,其目的也是为了增加对人力资本的投资,促进创新、培育和繁荣鼓励创新的文化。
三、集群是国家创新的有效途径
1912年,创新理论的创始人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注意到创新具有在时间或空间上成群出现的特征。集群使得企业更加容易采用最新技术并使生产流程进一步专业化,而企业间则由于集群现象的深化能够更好地开展合作。
在世界各国的经济活动中,这些创新集群的案例还是非常多的,比如说像好莱坞、宝莱坞这样的电影产业集群;像硅谷、班加罗尔这样的计算机软件集群;像斯德哥尔摩、赫尔辛基这样的移动通讯技术产业集群;像底特律、摩德纳、沃尔夫斯堡、丰田市、斯图加特等这样的汽车工业集群……而且许多创新集群的形成都与城市的发展息息相关。
创新集群具有五个特征:一是以企业为主,研究机构、大学、政府和中介组织等共同参与了创新活动;二是企业、研究机构、大学和消费者在创新活动中形成了各种战略联盟与合作关系;三是高强度的研发经费投入,其中大型创新企业的研发投入起举足轻重的作用;四是大量的知识转移和知识溢出,其主要形式是专利和将新知识物化的新产品;五是快速增长的集聚经济。
通过集群的形态培育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企业竞争力已经逐渐成为欧盟企业界的共识。并引起了欧盟各国的关注。
四、创新是一个生态系统
创新不同于发明和制造,创新是通过激发人的潜力,使新观念、新制度、新技术、新产品成为现实的过程。这是一个有“生命”活力的生态系统。
《维护国家的创新生态系统——保持美国科学和工程能力之实力的报告》指出:“在整个20世纪,从这里诞生的成为我们经济繁荣推动力的所有行业,均得益于一个经过精心编织的国家创新生态系统,这一系统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科学和技术人才——发明家、创新改革家、企业家、熟练的劳动力;
△世界上确实堪称最好的研究型大学;
△富有成效的研究中心(一些是以企业为基础的,另一些是由独立的非营利性机构投资的,还有一些市政府资助的);
△风险资本产业可以帮助那些具有市场开发思想的企业家和创新者;
△使得小企业能够取得成功,大企业能够保持持续繁荣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环境;
△在具有较高探索潜力的领域由政府资助的基础研究。”
对比这样的生态系统,不难看出我们和创新型国家之间的距离,也能够更加清晰地认识到我国为何与创新能力较强的国家之间存在较大距离的缘由。我们需要倍加努力才行。
《欧洲国家创新政策热点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