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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家校合作”的对话

(2012-08-02 07:36:02)
标签:

家校合作

责任分担

观点争鸣

教育

分类: 教育漫谈

上周三《中国教育报》刊出王亮先生和我共同撰写的《家长是教育的第一责任人》一文后,引起了很多博友积极参与讨论,并转发这篇文章。

731日晚上,看到了“薛红岩”博友在我的博文里发表的一篇评论,具体内容如下:

薛红岩2012-07-31 21:01:16

曾经看过您到我的博客,却是今天才得知您是一位有如此思想深度的教育局长。深表敬意,失敬。今日得知,源于我写了一篇关于家校合作的拙文—《也谈家校合作》http://blog.sina.com.cn/u/1843150923我原来的同事韩世文留言,说要我过来学习,我专程前来的。看后,感触颇深。的确是一语道破当今家长心中恶疾。

不过,呵呵,我真是觉得这篇文章发错地方了,应该发在《中国家长报》而是不是《中国教师报》。在下看来,现在,家长的问题和学校的问题是该双管齐下的。家长是社会,可以呼吁;学校是具体可抓可推可落实的。作为教育人的报纸,家长看不到,现在好文章不多啊,所以我觉得发浪费了,呵呵。

就我自身而言,一直是以教育人自居,也从来当做自己是社会人的。做教育人的时候,我总是觉得说教育人能解决的问题比客观的大问题更重要,我从不想谈我们切身实际一点都插不上足的事情。呵呵。也许我偏颇了吧。希望过后有时间,再写一篇博文附上,自己认识罢了。感谢常局长,为教育奔劳……

红岩拜上

通过这个评论的链接,我找到了《也谈家校合作》一文,拜读之后,写了几句评论。

pplong2012-07-31 22:00:34 

按理说,家长、教师对孩子的目标应该是一致的,但现实中确实存在着很大的鸿沟。问题在哪里?在我们的终身教育体系形同虚设,没有把一对青年男女从结婚开始到育儿整个过程中的教育常识教给他们。学校教师能做好这件事情吗?很难,因为他们大都是学科教师。

要慎重给学校提供更多的要求,因为学校和教师现在已经承担了许多本不该承担的重任。学校的任务应该是去做家长没有能力去做的事情,家校合作的基点应该首先明确两者的边界,然后再思考如何在边界处做好对接。

胡言乱语,请笑纳。

博主回复2012-08-01 04:28:24

常局长能来,红岩受宠若惊。这样的言论,要是叫得了胡言乱语,那么红岩已经不敢说话了,呵呵。一回生,现在我已经觉得跟您思想上有所沟通,我不喜欢官位相称,您又素来低调,今后红岩叫您常老师不知可否呀,呵呵。冒昧了。真心希望拜读您这样高屋建瓴的思想,目前我身边这样的言论太匮乏了。本想在此认真回复您的评论,没想到字数受限,因而将自己的一点想法,整理为一篇新文字,写在博客上,还请您有时间的时候,可以给红岩指点一下啊。祝好……博客链接地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6ddc404b01012h07.html

没想到红岩非常认真,专门写了一篇博文来回应,让我很感动。现将博文的主要内容摘录如下:

我看后,煞是觉得自己被点燃了,本想留言回复,却因为博客回复字数限制,便把留言整理,汇聚在此了。希望有易趣的人,都可以欣赏一下,给些评语,指点。下文,待回常局长评论,望常局宽谅。

如您言:按理说,家长、教师对孩子的目标应该是一致的。我觉得也是,都希望孩子成才。但是成才却常被偷换了一个名词代替,那就分数。您说的,现实中确实存在着很大的鸿沟。问题在哪里?在我们的终身教育体系形同虚设。鸿沟我相信存在,但是对于问题而言,我觉得不仅是您说的这一条。我相信,倘若有一天教育发展的好些了,这一条也许成为致命的,然而此时,我觉得,还是分数惹的祸。

哲学上讲究抓主要矛盾。例如教育教育领域,倘若我们目光短浅一点,只看到课改的话,那么在改革初期,一定是方法、行动、观念这样的问题先被重视起来,否则课改就动不起来。然而课改走到一定阶段,我们不得不承认,教师的专业素养,决定着改革的深度和广度了。倘若我不谦卑一点,妄言谈跟您是一辈人的话,那么咱们这个时代,也可片面说成是当前,主要矛盾并非是终身教育,而是尽量的缓解分数的独裁,甚至不是分数独裁,因为分数本身并没有错,错的是,只给了这么几科分数分数大部分给了书面东西,而不是能力,或说实践。这样说我觉得有点像是在探讨先有的鸡还是先有的蛋了,不过,我一家之言常认为,能从这一届孩子救起来,就别等到下一届。所以,起码先给孩子成人的可能,之后再谈终身教育,这是我的观点。

学校的任务应该是去做家长没有能力去做的事情,家校合作的基点应该首先明确两者的边界,然后再思考如何在边界处做好对接。您这样的观点,我非常的认同。不过您前面所说的观点,我的心有点被震撼了:要慎重给学校提供更多的要求,因为学校和教师现在已经承担了许多本不该承担的重任。

我在《也谈家校合作》中提到的,该学校主动搭建这个桥梁,可能由于我的文字表达不清,让您误解了,现在解释一下。

其一并不是说让学校来承担家长的责任,只是家校合作,就像是两国建交一样,至少要先有一方友好访问才是。我觉得,不排除一些高素质家长,可以带头的,但是普视角度,大部分家长尚没有这样的认识或者说水平、能力。所以,唯有学校挑大梁,我觉得才有点可能实现,否则,永远只能是畅想。

其二,我们且还从学校角度说。很多事情,本来现在学校就在做着的,只是换个角度,换点内容,结果意义就不一样了。这是我在文中的观点。

您说的现在的学校和教师承受了很多本不该承受的重任我非常的理解,很同情。但是我们既然知道这些不该学校和教师承受的,就该去尽量的帮他们减去,而不能为了承受这些不能承受之重,本该承受的,都不去承受了啊。我觉得这就好像是一个孩子,中午放学不回家,妈妈要给他带午饭的,然而孩子的书包太重了,背了太多的练习册,为了不让孩子承受更多的重量,所以午饭就不给孩子带了么?

既然说了,在此就多数几句吧。我想,对待家长的态度,该像是对待教师、校长、学生一样,埋怨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谴责提高不了能力和认识,想家长成长,同样需要环境。正如常局长所说,终身教育体制形同虚设,我们虽然不能奢求学校担负起教育家长的责任,但是为了学生,家长一定愿意从学校方面多了解一点事情的,只要学校敞开大门对他们。

以上观点,均属一家之言,尤其是我个人的理解部分,更是随即生成,还望大家积极参与,批评指正,帮我们矫正步伐,一同成长。

 

红岩写了这么多,我一定要回应一下的。

我想,讨论还是围绕“家校合作”展开,有便于话题更聚焦一些。

在“家校合作”这个话题中,涉及到“家庭”、“家长”、“学校”、“教师”、“合作”等一系列的词汇,于是至少就有家庭和学校的合作、家长和教师的合作等不同的组合。前者是两个“组织”之间的合作,后者是两个个体之间的合作,其意义有所不同。当然,某个家长也可以代表家庭,某个教师也可能代表学校,所以统称为“家校合作”也是说得通的。

关于合作,我曾给出一个公式:xy1。在这一公式中,xy分别代表合作的双方,其取值范围分别为:1x01y0

x≠0y≠0是合作最为重要的标志。因为xy中的任何一个等于零,则另一个就必然等于1,这意味着所有的事情都是另外一方做的,显然不存在合作。xy的取值可以不同,不同的数值,反映了在合作的过程中双方贡献的大小。

xy1”这个公式蕴含着遵守规则、分担职责、同心协力的意义。

首先,等式本身就是一种运算规则。它提醒我们,要合作做好一件事情,前提是大家都遵循共同的规则。“家校合作”如果能够做的顺利,同样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所有的竞技体育,都是有明确的规则的,因此人们可以确定谁做的最好;学生进行辩论比赛,也因为是有规则的,评委才可以从中判断哪个队表现的出色。“家校合作”也要有相应的规则,这些规则应该由家长和学校双方共同协商决定,然后共同执行。没有规则,家长和学校在养育孩子的过程中就会缺乏约束,会开无轨电车,使得合作流于形式。

其次,等式体现了责任分担的合作要义。要合作做一件事情,“家校合作”的双方都要分担一定的责任。这就需要明确哪些事情是家长的责任,哪些事情是教师的责任;教师要做的事情,一定是家长没有能力去做的,否则,教师就变成家长了。如果家长是x,教师是y,从为孩子成长尽责的角度看,x一定是大于0.5的,y一定是小于0.5的,我所说的家长是孩子教育的第一责任人,意义就在于此。当然,在一个具体的教育情境中,这样的责任分担会有大的变化,比如某一个学科的学习,家长的责任可能只有0.1,而教师的责任就可能是0.9。责任分担也是需要家长和教师互相讨论并确立下来的,教师应该主动一点,家长也需要积极一点。

再次,合作的公式预示着要合作完成一件事情,必须同心协力。如果xy双方思想不统一,行动上背道而驰,用数学的形式表示就是一个取正值,一个取负值,则就失去了合作的前提。

讲完这个公式,我在就红岩所讨论的几个问题简要发表一些看法:

第一,我谈到因为终身教育的缺失,导致了家长从做父母开始,一直没有系统地接受过养育孩子的教育,以至于从怀孕到将孩子养大的过程中,都是东一榔头西一棒子,不断摸索着养育孩子的方式和方法,导致了孩子教育上的许多失误,也给家长自己造成了很多的恐惧。家长将这些恐惧投射到孩子身上,必然会对孩子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期望。

红岩谈到的当下教育的主要矛盾——“分数至上”,这应该是一个社会问题,与国家GDP主义有着直接的关系,家长是在这股洪流的推搡之中被迫而行的。关于这个问题,我不想展开讨论,因为它已经偏离了“家校合作”这个话题了。

第二,我提出要慎重给学校提供更多的要求,因为学校和教师现在已经承担了许多本不该承担的重任。之所以这样说,就是因为很多时候,学校、教师自己也没有清晰自身的责任是什么,边界在哪里,因此,当有了新的要求的时候,大家会自觉自愿地来承担,导致负担越来越重,压力越来越大。

“想明白才能做正确”,这是我前几天一篇读后感的题目,用在“家校合作”这里也是很有道理的。我同意红岩的说法,学校应该主动一点,应该挑大樑,但自己一定要明白,这个樑原本就是应该自己挑的,还是在替别人挑。学校和教师都有自己的职责,你替别人去做事情了,必然会将自己的本质工作给耽搁掉。

第三,我赞同红岩的一个观点:“家长一定愿意从学校方面多了解一点事情的,只要学校敞开大门对他们。”作为学校和教师,不能把家长作为对立面,要让家长成为教育教学的好帮手,要充分发挥家长的特长,让其在孩子成长的不同阶段发挥作用。

有的学生家长辞了工作,在家专职带孩子,而且很愿意到学校里帮助教师做一些事情,这样的热情要得到鼓励。有些家长有一技之长,是某一领域的专家,可以让他成为学校特色课程的教师,给孩子们带来多样化的课程体验……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途径有很多,只要学校愿意敞开大门,“家校合作”就会有更新的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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