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以后,经常有人问我去了这几年会不会说英文?会说几句?
我说如果把一只鹦鹉在我女儿家屋檐底下吊三年,恐怕它也会说几句英文了吧,何况是作为高等动物的人类呢?就算我每天听五十句英文,三年下来应该也有好几万句了吧。就算我写不出认不识,跟着那抑扬顿挫“学舌”讲个十来句,听个几十句,应该不成问题。

(小ABC的学校)
记得我第一次去美国时,除了在女儿的指教下学会咬着舌尖说“thank you”和 “good morning”
“bye-bye”这三句基本口水话外,其它的是一“听”三不知。因为那时一点英文都不懂,再是什么“情景”,再是听别人说什么句式,我也无法“承上接下”去分析揣摩其中不懂的词句,白白浪费了那许多令人羡慕的学习英语的机会。
打那一次从美国回来后,我认识到我只有努力学习英文,才能“自己解放自己”。所以在这一次出国之前,我就去找了个学《新概念》的夜校,念了两个月的单词和句型。我的目标是:不求记得住,只求先弄懂。
我十几岁就离开学校下了乡,没有花很多时间去背单词,却花了很多时间去背《语录》。想起文革中有一个关于学习毛选的总结性经验,我发觉把它稍作修改用来指导我学习英语也很合适:“学习英语,要带着问题学,活学活用,学用结合,急用先学,立竿见影,在‘用’字上狠下功夫。”我把这句话引申过来对付英文,果然很灵光。
到了美国虽然“人在英语中”,但我却发现如果一点不懂就完全不懂,只有在懂一点点的情况下才能连猜带蒙,学、用并重。我女儿常常“表扬”我,说我“就那水平,还敢开口!”我反驳她“我要解决问题啊!那分钟一着急,就只管把记得起的单词全都‘倒’出来,哪还管什么语法不语法的!”
我们这帮在美国探亲的老人,不乏名校的教授,好些都是可以看英文报纸的水平,但他们却从不轻易开口讲,说是“怕闹笑话”。我说“怕什么?我们在美国就是‘外国人’,讲得不好很正常!”但那些教授们很在乎自己的身份大都老成持重,人家没有把握绝不乱开口。不像我,没有“语法”的约束,以解决问题为目的,反而讲得自信又自然。
记得我第一次开口讲英语,也是处在一个万分无奈的情况下憋出来的。06年夏天我刚到美国,时差都还未倒过来我女儿和女婿就去了非洲。到了小ABC开学的那天,我想我只须作为“陪护”把她送到学校就行,我并不认为从那天起我就要开始说英文,更不用说我会预先打下“腹稿”或是写在卡片上先背上一段。因为我确认如果小ABC有什么问题,她会自己去找老师沟通解决的。
到了校园里,各班的班主任都在招呼学生排队,我以为小ABC自己会找到“组织”,只须上前加入队伍就行。谁知她把我拉到一旁用中文结巴巴地对我说了一句“我不知道我的班(级)!”就哭了起来!这要是在中国,我大可冲上前去力挽狂澜找个老师一问不就结了?可这里是要说英文的呀!我百般动员小ABC自己去问,任我如何巧舌如簧软硬兼施,她不!她就不!她偏不!甚至我拉她去老师的面前她动都不动。
眼看几百个孩子排成好几个班就要进教室了,我急了,我无计可施了,于是乎我只好挺而走险。我走到小ABC原来的那个女班主任面前,先喊了一声“剔切尔!”她就回过头来了。我发觉她居然能听懂我说的英文,知道我在喊“老师”!这个结果大大地鼓舞了我,给了我再说下去的勇气。我继续说道“哎东漏、艾薇、威曲碗、克那石?(大意是:我不知道艾薇在哪一班?)”她哇啦哇啦说了一通,然后笑着走过去把哭稀稀的小ABC拉进了队伍,这问题就解决了。我在回家的路上一直在想,我才“吐”了几个单词,她能听得懂就说明我讲到“点子”上了。如果是讲中文,我起码要发挥我的“优势”,解决同一个问题我会讲上一大堆。看来我平时真的是“废话”多多,呵呵,这毛病得改一改。
后来女儿听我说起这事,惊异得不得了,她是知道她老妈那点“底子”的,连26个字母的大小写都分不清楚,居然敢出门去和老外练英语!
后来,她又打发我去鞋店给她修皮鞋,教我:只需指着坏的地方说“This
one”就行了;让我去邮电局发航空邮件,叫我只说一句:“fastest class”
就行;让我去钟表店给手表换电池也只需说一句:“change the battery,please”就解决问题……
其实外国人在我们中国说汉语说得怪声怪气荒腔走板,我们也没有去嘲笑他们,而是尽量去“听懂”他们去帮助他们解决问题。那我一旦在美国当上“外国人”,说不好英语虽然不值得自豪,但也不必自卑。反正我这把年纪了,也只能以低标准要求自己:能解决问题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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