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老人在街头摔倒只有两种情况:A、是故意;B、是意外。不管是
“意外”还是“故意”,都需要重新站起来。倒在地上要站起来只有两种途径:甲、自己站起来;乙、被别人扶起来。
如果是A项摔倒,大多为上街找人“碰瓷”的“瓷人”,诈几个钱就走,因为很少有演员到大街上来练“小品”的。
如果是B项,自然就很狼狈,当然希望有人扶上一把。但现代人都被“彭宇案”吓怕了,所以要想得到帮助,必须要有智慧。
我想我天天忙着写博客,肯定没有时间去当“瓷人”。如果是我意外摔倒了:A、我当然希望自己有能力“在哪儿跌倒在哪儿爬起来”。B、如果自己爬不起来了呢?那就只有指望别人的帮助了。
前两天读报,知道杭州有位八十高龄的老先生摔倒在地,无人敢将其扶起来的新闻,不得不让我仔细想想我的“应急方案”。首先我很理解围观的人的“爱莫能助”的心态,俗话说“手不摸红,红不染手”,出手不当要赔“七万五”,人人心有余悸呢。其次,要尽可能快地表达“我需要帮助的意愿。”
一跌摔倒起不来也有两种情况:A、不能开口。那就只有等好心人打电话让120来把俺拉走。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B、能开口说话。最好立即发表摔跤声明,让别人敢放心大胆地扶你一把。为了怕俺临时摔晕了说不清楚,逐先构思腹稿如下:
嗨!围观的各位:我摔倒了,我需要你们的帮助!(可谓言简意赅!)其一、摔倒的原因是自己不小心崴了脚,责任完全在我。(先作自我批评。)其二、我随身带有公费医疗卡,有政府为我的治疗费买单。(说明可放心救助我的原因)其三、我崇尚做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一个彻底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所以我以我的人格保证:事后决不找帮我的人“打官司”。(君子坦荡荡啊!)如果你不信,请Google一下“黄月亮红月亮”,看看我在我的博客里是不是一个“卑鄙的人,复杂的人,一个处心积虑想讹人的人”?(这种“好话”事后证明最靠不住)。好了,如果我以上的说辞不能说服你帮助我,而且怕我事后“翻盘”的话,请看:有录音笔在此(打消一切顾虑)!
可能这时人群中有人会发言了,但那人不是说打消了顾虑要来扶我,而且提醒我“老阿姨,你的录音笔没打开!”(有“讹诈企图”的嫌疑啊,吼吼!)。
我这个年纪说老,还真没在街上摔倒过;说小,还真喜欢多管闲事扶人一把。有网友悲愤地指出“南京彭宇案的判决,让中国道德水平倒退30年。”“彭宇案”大哗舆论之时,我已经出国了,没有印象。最近读到有关文章,才知道中国的福尔摩斯们凭“推论”就可以判你“负担一半的”!看来我只能保证自己不讹人,不能保证不被人讹。
两年前我用调侃夸张的笔调写过一篇文章“你确定我需要帮助吗!?”,来说明“在美国不能随便帮助人”,时隔三年看来在中国也不能随便帮助别人了。
刚回国时,我在大街上看到一个倒在地上的民工。

我除了给了他10元去吃饭外,在他确认他需要水时,还买了一瓶水递给他喝。

还打110叫来警察。

现在想起来很后怕,万一他“抵死”说喝了我的水“肚子绞疼”,要么送他去医院要么给他N百元,那不是花钱买“窝火”么?!

当时我看见周围的人都各走各的,无人伸手相助,还暗自咕噜“冷血”啊?

原来人家都是知道那“彭宇案”的,只有我这才回国的“生脚子”火蓬蓬地去冒充热心肠,差点一失“手”成千古恨啊!

幸好那民工在收了了十元钱后,听见警察来了他就走了。
在警察到来的一刻钟之前,我拍下了这堆照片。

他走后,街边的小摊主笑着对我说了一句“他经常来的。”人家没说他是“装”的只说他“经常来”,我当然懂了。
我说了一句话让自己“下台”,就讪讪离去:“一个人己经到了出卖尊严换钱的地步,也就只能如此了。”
之后,我除了直接寄钱给某些农村小学,就不再街上“瞎”帮忙了。
……扯远了……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总之,我摔倒了我肯定希望有人扶我一把,但别人摔倒了我肯定是不会伸手了。最多打个110,据说打120的话,人家会顺藤摸瓜地来找你付“出车费”!人心不古,奈何?!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