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这朵浪花早已被岁月推搡着上了岸,属于年轻与冲动的水分,蒸发殆尽。
香港于我,恰似一夜烟火,望过了,璀璨过后,只剩下暗色底子上一束束灰白色耀斑。至于升腾与绽放的过程,爆裂时卡卡拉拉的声响,激刺瞳仁的惊喜,瞬间消弭后的怅然,都已归于死寂。
可怪的是,她都已经不再是她了,而我,却依旧是我。
每个人一生中都会有那么一段,生命恍如被围垓下,一切的希望与救赎,都在山那边的水,或水那边的山。
飞越千里之后,才发现,原来漂泊并不适合我,行走亦非我所长。
其实那之前,并没有读过张爱玲的《倾城之恋》,即便读过,以当时的简单,想要果真体会个中刀锋一般的凄厉直截,仍无半点可能。
没成想,愚顽中,竟做了翻版故事里最没心没肺的主人公。
那海,那港,那渡轮,那满街满巷的人来人往。
而夜阑惊梦,总是那张永不会再见的脸。究竟,多少年?
想站在初逢的灯火下讲,当年那个懵懂女孩终于还是长大了,找到了一世相托的人,尘埃落定。一脸幸福恬静。可是,对谁讲?
打生下来算起,住过的城市已经足够数全一只手掌,香港,一定是那根无名指,直通心脉,除却浪漫,无他功用。
至于华丽,沧桑,甚至荒凉,如此这般的字眼儿,仿如一袭可以被不断添绣上各种图案的袍服,披在她身上,再多对冲色彩与不谐和花饰,亦不为过。而这件袍服上,最不该有的,恐怕就是希望。
忽然就找到了与这座城的共性。过往与当下,自始至终并无分别,创痍也好,繁芜也罢,添加与删改都将无以改变些毫。
沧海桑田后,本真才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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