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码,我现在还没到靠写字来养活自己的地步。
这话一出,肯定会招来不少人的嫌恶。写字为生的人,会以为我瞧不起他们的生存方式;幻想有朝一日能卖字换米米的人,会觉得我在存心矫情。
其实,我不过是想说,我写这个博客没有功利目的。而且,为了换钱而写字,到目前为止,对我而言,仍是件令人感觉不太舒服的事。
看见了吧,理解上的歧义就是这么产生的。
上周由看场演出导致的发发小牢骚,结果竟然一石激起N层浪,引来不少人跟评。早知道会有这么多人肯跟着我动脑筋,当初一定洋洋洒洒整篇万言文,好好论论某活动的问题。
跟评的言语中,有小小一撮儿是在抵死护卫那人,狠命挤兑(有些应该叫漫骂了。脏,删了。)眉儿的。是佛就有三分土性,眉儿也不是打小只吃花喝蜜的傻冒仙子,脾气当然会不小。最后火苗子压了又压,才不至口吐恶声丢人现眼。
要说眉儿自开博以来,经常能“碰巧”遇上些专门跑到别人博客里来骂娘的主儿。后来,出于好奇,溜到一些很热的名博里去瞧,结果发现特意奔去辱骂他们的人也不少啊!
以己之心,度人之腹,可惜度了半天,我还是不明白。我怎么就从来没想过要跑到别人博里去叫嚣骂人呢?
中午,在MSN上问裴老师,如何理解昨晚上齐达内那一怒?在心理学上,这样失控的举动,究竟要怎样足够当量的刺激才能导致呢?
据说被顶倒的马特拉奇与齐达内不算陌生,那么,在场上那会儿,马特拉奇嘀嘀咕咕对齐达内说的话,想必是足够讨人厌的。
还好,至今还没有一个“马特拉奇”跳到我身边来,用我所无法想象的恶言恶语攻击我。不过,真要那样,恐怕我也不见得忍得住,大概也会做出点出格的举动来吧!
最后,眉儿很想劝劝那些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就成功辱骂激怒到他人的人,语言,于你一时是工具,一时也是伤人伤己的双刃剑。在一定规则内使用它,尽量避免歧义还来不及呢,你还要故意去危害他人,早晚会自食其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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