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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4日余地事件引起全国各地的诗友、文友、网友的关注,大家因怜其病妻幼子而纷纷捐款。在过去的近三个月中,我一直被大家的善良真诚感动。
10月中旬,由于一直未见余地的两个孩子,姚梦茹与亲友失去联系二十余天,我和余地家人以及余地朋友针对余地妻子姚梦茹的言行、身份心存疑问,于是展开调查。11月中旬,综合我们对公安机关、民政局、军区、医院等各方面的咨询和调查,我们最后得知:我们本来所知的关于余地和他妻子的情况存在严重的虚假情况,这也导致诸多媒体对余地自杀事件停留于表象的报道,从而误导了关心此事的人们。对于上述所有事实,姚梦茹(马晶)都予以承认。至于为何出现这种谎言,这是她和余地之间的事情,我们也没有必要追问其个人隐私,事情也并非单方面的问题。
诸多捐款人都有对此事的知情权,在此,我将我们的调查结果通报所有捐款人:余地和姚梦茹不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无论在湖北、山东,还是云南,都没有他们的婚姻登记记录,他们只是在湖北老家举行了婚礼;余地没有双胞胎儿子,迄今为止,余地父母和我没有见到任何与余地有血缘关系的孩子,或者其他表明他有孩子存在的任何出生证明、户口或者医院证明,姚梦茹与余地也不构成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姚梦茹只是一个网名,其真实姓名为马晶,先前他们俩(包括余地)所说她的军官身份也并非事实,她只是一位在昆明打工的女子;经医生检查,马晶肺部确实患有疾病,但不是肺癌晚期。
鉴于以上调查结果,由于诸多捐款人的捐款初衷是怜其病妻幼子,以捐款扶助孤寡,而慰亡灵,既然事非如此,又及,余地父母称,余地生前就不愿欠别人的一星半点债务,也不愿其死后有任何亏欠别人之处,于是他们强烈要求退还捐款,所以,除特别说明用于出版余地作品的捐款外,本人所接收的所有捐款一律退还捐款人。余地父亲余元福、母亲刘孔菊对广大关心余地的朋友们表示深深的谢意。
因捐款人数诸多,且遍及全国各省市区,为免有人冒充捐款人骗取捐款,我需要诸位捐款人出示汇款证明、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请以下名单上所列的捐款人看到此信息后,发送电子邮件与我,随信附上捐款人的真实姓名、地址、邮政编码、或者账号、银行、具体到支行、分理处。
另,资助余地家人的捐款人——限于把捐款直接交汇本人的捐款人。直接汇款或拿现金给马晶的捐款不在此列,有人会安排退款,因为钱从未经过我的手,所以退还时也不必通过我来退还,以免另生事端。
本人联系方式:QQ121412779。电子信箱:xiangwuzh@163.com
若需要本人电话号码,请发电子邮件自报家门、电话。望大家相互转告。谢谢!
张翔武
2007年12月27日
附记:事实就是事实,对于余地的事情,我没有必要作出太多解释,我何必征求别人的理解和认同,我只是做了我该做的事情,我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为给所有人一个交代,但是交代之后是更多的混乱。于事情本身,我不想再说什么,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
有人说:你现在是风箱里的一只老鼠,两头受气,各方都不讨好。我做事不是为了讨好哪一方,只是出于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而何况一个人最后的遗言呢?!只是我没有料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个地步,我如漂木随风暴而动,我尽最大的所能,秉持自己的做事原则,事情是怎样,我就说是怎样,没有必要遮掩。我也不知道自己被蒙蔽了在这么大的雾瘴里,而且还有后来的蒙蔽。从先前的恐惧、失落,到后来的愤怒、焦躁,现在的平静、自嘲,我这三个月的心理波动很大。别人的猜忌和非议,我完全可以不管不顾,没有人可以要求别人和自己达到口径一致。
有人问:你后悔认识余地这个朋友吗?我说:我从来不为自己做的任何事情感到后悔,而且我在交结朋友方面是,只要我认准了谁是我的朋友,我是从来不会与他断绝关系,不管他是一个什么人。他人的看法是他人的看法,但绝对不代表我的看法。
有人说:你在这件事情上首先要担负起一些责任。那么请告诉我,我该负什么责任?我之所以向媒体说出事实,为了世俗层次上的考虑,觉得很多好心人应该知道事情是这样。余地也不会预料事情会有这样的结果,比如捐款退款。
一位未见面的朋友在深夜给我打电话说:余地本人有虚构的权利,来满足他的一些想法。这位朋友说得非常正确,我相信他昨天晚上跟我说的绝大部分话都发自内心。但是世俗社会不这样认为,他们立场坚定地把这件事情看成蓄意炒作,蓄意诈骗捐款。我想说,你们错了,而且离谱。当时,包括我所在的报纸,提出做这个报道的人也没有谁想到要做什么炒作,只想告诉大家一声,事情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任何炒作行为,总有一方是利益获得者,而这件事情中谁获得了,除了心理上的阴影?
事情是怎样就是怎样,我不会遮掩,也不会逃避,大家都可以来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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