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自踩碎一只活蹦乱跳的小猫的头颅,是一件违法的事情吗?
当然不是,因为我们国家没有专门用来保护小猫的法律,我们的法律只用来保护那些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我们只能对这个女人做出道德上的谴责,再过激一点的行动,就是类似那些网友们,对该女子签发虚拟的网络通缉令——一种效果同样很虚拟的行动。
如果被踩碎的不是猫,而是熊猫的头颅,这个女人的行动就触犯了刑法。原因很简单,熊猫的数量稀少,普通家养小猫的身份远不能和它相比。
曾经看过关于动物园的新闻,有老虎产下幼仔,不予喂养。工作人员无奈之下,只得找来处于哺乳期的母狗喂养那几只小虎。母狗很尽责,把这几只被遗弃的小虎视作己出,直到动物园找到新的奶妈而已。相信很多人都看过类似新闻,看的心情和当时的我一样,满心欢喜,感叹狗虎变通途。但是这又怎么样?狗虎毕竟有别,猫和熊猫也完全不处于一个级别,或许对于动物来说,它们彼此并无分别,都是大自然的生灵,可是我们人类却硬生生把它们分出了三六九等。
很小的时候,我曾经养过一只麻雀,它住在大人的鞋盒里,吃我喂它的小米,我放学时就在我掌心里玩耍,我做作业时就飞出去在周围的树枝里转上一遭,然后准时回来就寝。后来它死在了鞋盒里,我哭得很伤心。那时的我不明白动物之间的差异,在我眼里,一只麻雀,或是一只熊猫是没有分别的。我想做的,只是不要伤害它。
人类划分动物的等级,是因为我们要把有限的精力投入到拯救数量最少的动物中去。可是藏羚羊这样大多数的动物而言,我们的拯救,只是为我们的过失提供的一种伪装。我们的态度,应该是减少对动物的伤害,我们应该以罪人的眼光看待其他动物,而不是端着恩人的身份,这是我们作为人类,在动物面前最应该保持的一种态度。我希望在这种态度面前,我们能对所有不会伤害到人类的动物一视同仁。
当然不是,因为我们国家没有专门用来保护小猫的法律,我们的法律只用来保护那些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我们只能对这个女人做出道德上的谴责,再过激一点的行动,就是类似那些网友们,对该女子签发虚拟的网络通缉令——一种效果同样很虚拟的行动。
如果被踩碎的不是猫,而是熊猫的头颅,这个女人的行动就触犯了刑法。原因很简单,熊猫的数量稀少,普通家养小猫的身份远不能和它相比。
曾经看过关于动物园的新闻,有老虎产下幼仔,不予喂养。工作人员无奈之下,只得找来处于哺乳期的母狗喂养那几只小虎。母狗很尽责,把这几只被遗弃的小虎视作己出,直到动物园找到新的奶妈而已。相信很多人都看过类似新闻,看的心情和当时的我一样,满心欢喜,感叹狗虎变通途。但是这又怎么样?狗虎毕竟有别,猫和熊猫也完全不处于一个级别,或许对于动物来说,它们彼此并无分别,都是大自然的生灵,可是我们人类却硬生生把它们分出了三六九等。
很小的时候,我曾经养过一只麻雀,它住在大人的鞋盒里,吃我喂它的小米,我放学时就在我掌心里玩耍,我做作业时就飞出去在周围的树枝里转上一遭,然后准时回来就寝。后来它死在了鞋盒里,我哭得很伤心。那时的我不明白动物之间的差异,在我眼里,一只麻雀,或是一只熊猫是没有分别的。我想做的,只是不要伤害它。
人类划分动物的等级,是因为我们要把有限的精力投入到拯救数量最少的动物中去。可是藏羚羊这样大多数的动物而言,我们的拯救,只是为我们的过失提供的一种伪装。我们的态度,应该是减少对动物的伤害,我们应该以罪人的眼光看待其他动物,而不是端着恩人的身份,这是我们作为人类,在动物面前最应该保持的一种态度。我希望在这种态度面前,我们能对所有不会伤害到人类的动物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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