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神奇花山•美丽宁明”全国摄影大赛
标签:
美丽宁明全国摄影大赛神奇花山旅游宁明县 |
分类: 记实图片 |

(二)奖项及奖金设置
特等奖1幅(组):奖金30000元
一等奖2幅(组):奖金18000元/幅(组)
二等奖4幅(组):奖金10000元/幅(组)
三等奖8幅(组):奖金5000元/幅(组)
优秀奖30幅(组):奖金1000元/幅(组)
入选作品100幅(组):奖金300元/幅(组)
以上各奖项均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获三等奖及以上的作者不得重复,优秀奖、入选奖不限;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缴。
(三)征稿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符合本次大赛的主题。必须是取材于广西崇左市宁明宁县境内的自然风光、历史古迹、生态环境、民俗风情、城乡风貌、工业建设、百姓生活和新农村建设等相关内容。从
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3月25日期间创作的作品。
2.征稿作品统一为纸质照片。作品风格不限,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不限,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照片规格为10英寸(边长25厘米);异型片(含接片)面积不得大于80平方英寸;组照不超过8幅,每幅照片规格为7英寸(边长17.8厘米),并用透明胶在作品背面按顺序粘连。作品画面不得出现标题、水印标记,不得添加边框装饰,不得装裱。
3参赛作品入选后,要求作者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入选作品的数字光盘含参赛作品电子原片(RAW格式数据)和调整后30M以上的(TIFF格式)影像,无光盘或格式不符的取消获奖资格。
4.
6.
7.本次大赛不收胶片拍摄的作品,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参赛作品请妥善包装,因包装不善造成邮寄途中作品损坏的,组委会概不负责。
五、截稿及评选时间
1.截稿时间为2014年3月25日(以收到邮戳日期为准)。
2.评审组将于2014年4月初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3.评选后获奖作品将于2014年4月份进行为期7天公示,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或发现违规,经主办方核对属实的将取消获奖资格。
六、作品使用
本次参赛所有入选以上的作品,主办单位宁明县人民政府有权进行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不再另付稿酬。1.举办摄影作品展;2.包括电视、宣传广告牌、专题CD、出版物、网站等使用。
七、稿件投送
投稿地址:广西宁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神奇花山•美丽宁明”全国摄影大赛)邮编:532599;联系电话:0771-8620025;电子邮箱:mznmsyds@163.com;QQ号:2643228968。联系人:黎卫日,联系手机:13377095526。
1.

2.少数民族群众欢迎参加摄影大赛的来宾.

3

4.

5.

6.参加启动仪式的领导.

7.广西民俗摄影协会会长发言.

8.启动仪式简短,务实.

9.摄影师坐船前往花山.

10.坐落在明江之滨的花山,离城区25公里。因悬崖上有雄伟壮观的两千多年前骆越先民所作的图画而闻名世界;又因先民的画意、画法和成画年代的考古艰难,直到当今研究毫无结果而成为千古之谜。

11.花山崖画

12.独木成林位于城东8公里,北临飞机场附近,它是千载古榕,巨枝横扫长空,粗大的气根落地生根成树干,延绵占地二十余亩,巨枝上的须根随风起舞,人称“独木成林”

13.林下对山歌.

14

15.

16.摄影师在摄影创作.

15.壮族打粑粑.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