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打击非法共享上网应该区别对待
近日,青岛网通的一个通知引起了网友们的议论,对于接入终端超过办理业务约定的数量,2008年1月21日起服务器将自动阻断。
运营商要采取这样的手段有它自己的道理,尽管我们说接入1M的带宽,事实上做不同的工作,它占用的资源是完全不一样的。一个普通的用户,一般平均每天使用时间可能是7小时,流量是30M,在这样的资源占用情况下,运营商根据自己的成本定出包月100元的价格,它能承受并且有利润。而一个商业用户它可能平均使用时间达18小时,流量600M,如果它的定价和普通用户一样,运营商没法承受。如果把商业用户和普通用户拉平定价,这对于普通用户非常不公平,因为普通用户要为商业用户承担更多的成本。
虽然带宽一样定价却是差别定价,这是正常的。因为实质上占用的资源还是非常不同的。这种情况其他领域也是一样,比如汽车养路费,普通的私家车和出租车都是普通轿车,出租车的养路费就是要高,因为它占用的道路资源多。这样的情况有很多领域都是采用区别定价,是非常自然的。
而且既然用户在办理宽带接入时,对于接入终端数量有了明确的约定,那么对于违反约定的用户采取一定的手段,运营商还是有道理的。
但是,对于青岛网通将要采用的措施网友们议论纷纷,我想不过是两种情况,一种是商业用户,它用普通用户的价格接入了宽带,当然不愿意多付费用,因此,它一定会紧紧咬住我只是用了1M的带宽,而回避事实上它无论是时间还是流量上远远超出了一般用户。对于这种情况,这些用户激烈言辞反对断网措施是自然的,不过既然是经营,又确实是较多的占用了资源,多付一些费用也是合乎道理的。
另一种情况是普通用户,家里有两部电脑,一人一部,分了两台终端,其实占的资源并不多,如果一定要让他们再去拉一条宽带,于情于理都是不合的。当然现在大量的用户也是正在担心自己被阻断,这也是大家议论纷纷的一个原因。我想对于这样的普通用户,运营商不应该将其认定非法共享,也不应该阻断。
对于未来的措施,电信运营商应该将问题分清楚,对于不同的情况如何处理应该有明确的意见,否则一切都是模糊之中,用户的议论甚至是反感是非常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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