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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告奇瑞是公关活动,和解是最终结果

(2005-11-29 15:05:11)

腾讯告奇瑞是公关活动,和解是最终结果

 

聊天工具QQ和漂亮的小车奇瑞QQ都时尚一族的喜爱,不过近日为了这个QQ腾讯公司和奇瑞公司打起了商标“官司”,一方说是侵权,一方没有侵权。虽然并没有告上法庭,但是已经通过媒体在进行造势。

我不是法律专家,不能从法律的角度对此次纷争进行判断,不过以一个观察者的眼光看此事,可能它是一次公关活动的意义大于法律纠纷。

应该说对于腾讯来说,和奇瑞展开商标纠纷的谈判并不能起到阻碍竞争对手进入本领域,打击竞争对手的目的,奇瑞似乎没有进入即时通信领域的想法,腾讯一时也不会去做汽车,两个企业成为竞争对手的可能几乎为零。这也是两年以来腾讯一直没有提出此事的原因,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还为奇瑞为其扩大了知名度而窃喜。

通过商标侵权案使奇瑞赔付一大笔钱?先不说腾讯是否需要一大笔钱,这样一个官司真是到了要打到底,要赔一大笔钱的程度,可能是一个耗时、耗精力,久拖没有结果的官司,对于企业的发展、形象都很难说是一件好事,而且其中腾讯的胜算到底是有多少也很难保证。

和常人谈起此事,本能的反应就是根本完全不同的两个行业,怎么会有纠纷?腾讯从1999年开发软件时,就用了QQ的名字,而奇瑞2003年推出奇瑞QQ时,腾讯并没有发表了不同的意见。应该说奇瑞QQ也并不是一个商标,它只不过是一个产品的型号,它的形式和QQ软件也是很大不同。说这两个产品会因为名称相近造成混淆,我想傻子也不会把奇瑞QQ和腾讯QQ给混淆了,绝不会有人以为这是一个产品。

在新浪网上看网友留言,有网友很有意思的说,非常可乐都没侵可口可乐的权,奇瑞QQ又怎么侵了QQ软件的权?

从这些反应也可以看出,真要是打官司,会是一场复杂的旷日持久的官司。

那为什么腾讯仍然提出这个问题?QQ经过广泛的使用和宣传已经注册了全类商标,为主张自己的权益,提高侵权问题也是正常。我理解很大程度上这是一次宣传活动,对于QQ侵权确实存在,也并不是一件两件,从大企业开刀,可以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同时这也是一次QQ的宣传和普及活动,可以吸引更多的眼球,对于提升品牌形象有很大帮助。

我相信腾讯和奇瑞的商标官司绝不会闹到法庭上,最后的结果是双方经过协商,奇瑞获得腾讯的授权,至于授权的费用多少,属于商业秘密,无可奉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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