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的消息来源是什么?
记
雪
那么,刚才你给我提了很多问题,现在我要给你提一个问题。
很多报纸上都登过一条消息,说胡万林在太原、西安、商丘等地共治死200多名患者,我想问一问,这条消息是从哪儿来的,是“胡万林专案组”讲的吗?
记
雪
同样是这段新闻,接下来说:“胡万林,1949年生于四川绵阳,小学文化,曾因犯罪两次进监狱,并被劳改24年,1977(应为1997)年初从新疆监狱释放后,在山西太原开办医院,从未学过医的胡万林当年便医死20多名患者,随后他转道西安终南山,开办‘终南山医院’,又治死146人,后因无行医执照,该医院于1998年2月底被取缔,此后,胡万林潜逃至京,并于4月后应邀坐镇商丘卫生局开办的‘卫达医院’,又医死包括河南省漯河市市长刘法民在内的30多名患者。”
那么,作为一个读者,他读了这段话会怎样想呢?胡万林的简历及治死患者的数字究竟是专案组提供的,还是发稿的记者自己搜集的?它给读者一种什么样的感觉?读者很可能连续读下来,认为是从专案组那里得到证实的情况。
这段文字还提到胡万林“两次进监狱,并被劳改24年”,据我们了解,这两次进监狱并被劳改24年都是冤案,两次都被平反了,都是无罪释放啊!
记
雪
我刚才给你念的这段报道是非常不负责任的。即使胡万林现在杀了人,应该被枪毙,但他前面的这段历史,你还要如实报道,有一是一,有二是二。现在报纸上说,胡万林在这儿医死多少人,在那儿医死多少人,这些数字从哪儿来?有一个记者曾经问我,在胡万林已经被证实治死260个人的时候,你柯云路有什么说法?
我回答他,我们没有什么说法,因为我们不了解这个情况。我认为,如果你是真正关注这个事件,而且公正严肃地引导读者,你起码应当做到实事求是。往好了说,你写这样的文字,可能出于担心司法部门不公正、不严肃地处理问题,但是你这样的做法本身就是不公正、不严肃的。
在整个案件法院还没有审理的时候,如果你是强大的,你用不着去渲染。你急什么呀?如果法院最后认定胡万林杀了一千个人、一万个人,你那个时候再报道也来得及呀。何必要在法律之前抢先去认定这个事实呢?没有必要这样做呀!更何况胡万林目前还在押,他跑不了!
同一篇报道接着又讲:“根据商丘检察院的一有关人士称,因为《发现黄帝内经》和《重组生命世界》这两本书不是在商丘出版,所以是否对柯云路立案侦察的决定还得由商丘公安局上报后由有管辖权的地区公安机关做出。”接下来,还写到:“柯云路又推出了一部‘研究胡万林的专著’《重组生命世界》,为胡万林说话。”
如果这些话真是检察院说的,我真的表示遗憾。检察院连《重组生命世界》这本书看都没看过,你怎么知道我是在为胡万林说话?这本书至今还没有出版,记者更不可能看过,就在你的新闻中报道,是不是太不严肃了?
而且说:“由一个关注现实的知名作家成为‘神医’的吹鼓手,柯云路的经历令人深思。”你已经给我们定性了!
就是这么短的消息,说了多少不负责任的话!
有的新闻媒体大肆炒作“柯云路被立案侦察”,我们一开始也不知道其中内情。前几天胡万林的律师到商丘去,我委托他到检察院打听一下起诉我们了没有,立案了没有。不管是否立案,我们也有个应对。当然这种刑事立案有时是不通知本人的,但是新闻媒体这么大肆炒作,我们也是可以知情的啊。律师到检察院、公安局问了好多人,都说不知道有这件事情。那么,这些新闻报道是从哪里来的,你如果真理在手,急什么呀!
《新华日报》的一位记者朱新法,柯云路到南方签名售书时曾经采访过柯云路。终南山事件之后,他要求采访柯云路。当时我对他说,我给你几个病人的联络地址,你先采访一下病人,看他们怎么说。
不久,朱新法来了一封信,他说:“柯、罗先生:前不久奉寄的样报不知收到没有?非常遗憾的是拙文第三段另几个例证(都是被胡医生治好的)被删去了。媒体报道现在似乎是众口一辞了,老总编稿时也不得不有所顾虑。就我个人而言,我是相信胡大师的,我通过电话采访的病人们无一例外地赞颂胡大师的医术和人格。但愿事实真相早日大白于天下,也但愿柯先生不为外界流言蜚语所左右。”
所谓“医托”和“虚假广告”
雪
为什么至今还有那么多的病人在为胡万林说话?我不知道你采访过多少胡万林的患者?
记
雪
更进一步,还有的说:“……‘医托’与胡万林组成了一个非法行医、谋财害命、危害社会的犯罪集团”,这太有些耸人听闻了吧,你说我们组成了谋财害命的犯罪集团,你手里有多少证据?
那么,为什么这些真实的情况都不能报道呢?胡万林的问题是个医术问题,为什么不能讨论?为什么舆论只能一边倒,只能说胡万林是骗子。现在,似乎所有的东西已经定案了,只有法律还没有落下帷幕来。
你炒做可以,但不要打棍子,不要扣帽子,不要一开始就给人家弄成骗子。很多人写批判柯云路的文章,发表批判柯云路的谈话,他还没有看过《发现黄帝内经》这本书,就说柯云路是最大的托儿,要严惩这个医托。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