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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意思的是,宣判一出来,两家有了不同的解读:大众点评网那边认为,自己网站用户的点评内容得到了法院认可,案子败诉将“助长搜索引擎气焰”,所以“会将诉讼进行到底”;而爱帮那边官司既然已经赢了,自己的主张被法院认可,自然是得理不饶人,声称“大众点评网在歪曲法院判决。”
优酷和搜狐的案子,我看不好结局,因为原告和被告都在北京,背后都是有钱的主,彼此又十分了解,实力难分仲伯;大众点评和爱帮网不同。这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从某种程度上决定了这个“清官难断的版权官司”最终的结局。所以,大众点评网要“另立案件,再次诉讼”就不难理解了。
打版权官司,大众点评网没戏
法院的观点,笔者部分赞同,即:大众点评网上的绝大多数用户点评不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极少数即使构成作品,其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也非常有限。 这点说得很到位,大众点评网里菜馆的介绍来自网络,而网友留言大多匿名发布。
中国互联网基本对论坛性质的帖子是不加保护的。行内一般都把匿名用户的作品,视作无著作权作品,因为,即便是有版权,也找不到人来认领。
但如果说所有点评都没有著作权,笔者并不同意。我发现,在大众点评网里,有的用户发布的点评长达200余字,而且文笔流畅,足见其付出一定的劳动。这些作品,不论多少,都还有些价值,大众点评网尽管没有这部分内容的版权,但作为内容的承载方,却拥有捍卫这些版权的义务。
法院的判决大抵意思是,大众点评网内,关于商户介绍这部分是没有版权;用户评论的少量内容即便有版权,但那不属于你点评网,所以,点评网没资格去要。笔者的观点也和法院类似,如果大众点评网靠着这些所谓的用户版权去打官司,而且又是在人生地不熟的北京,那么,终审打输官司一点也不意外。
但这个官司并非没有转机,笔者认为,如果换个角度打版权官司,或者以不正当竞争立案,点评网仍有获胜的希望。
大众点评网的转机之一 要有备而来
上文提到,点评网并非完全没有版权内容,有价值的帖子数量不菲,这就好办!只要做这样几件事就有戏:
1 增加用户的注册信息,尤其是增加实名认证的部分。用户一旦通过实名认证,那他的版权就有所归属,追讨内容的版权自然名正言顺。
2 获得实名用户的授权。对于点评数量较高的用户,部分签订授权协议,大众点评网拥有其部分版权,或者大众点评网授权保护这部分版权。之后,再打官司 就师出有名。
3 改变点评的形式。用户点评的帖子正规化,可以以用户博客的形式出现或者存在。博客文章是有版权的,将点评博客化有利于对内容的保护。
4 拒绝爱帮网的爬虫。百度谷歌都有专门的爬虫,爱帮网也不例外,在页面上设置屏蔽爱帮网的爬虫,或者屏蔽来自爱帮服务器的IP。另外,精华内容登陆浏览,也能有效屏蔽爬虫搜索。
如果做到以上四点,爱帮网仍然肆无忌惮地爬取内容,只要稍微进行取证,就能彻底翻案。
爱帮网破坏互联网食物链的平衡
为啥点评网不告百度和谷歌,而偏偏盯住爱帮呢?是百度太强,点评网不敢惹么?应该不是。我发现,爱帮网组织内容时,还是有自己的软肋,否则不会引得大众点评网穷追猛打。
笔者之前写过文章,将互联网各种内容网站类比成食物链,技术派如百度是“狮虎”猛兽;门户如新浪搜狐是“狼狐”,中小网站和平面纸媒是“牛羊”食草动物。在他们之间,内容聚合的流程(从小网站到门户,再到搜索引擎),就是互联网的食物链条。
但这条互联网食物链,却保持着某种平衡,百度谷歌给门户和中小网站带来了流量和收入,食物链并非你死我活,而是彼此依存。百度尽管有贴吧空间,但更多扮演的还是内容聚合的角色。所以,百度的搜索结果摘要总是三行左右,而把更多的流量带给了内容源。这是搜索和门户网站共生的前提。
搜索给网站带来巨大流量,但仍有网站敢对搜索引擎说不,譬如SNS、QQ空间以及淘宝网。当他们感觉到竞争对手同类产品带来了威胁,譬如百度hi和百度有啊,再或者,搜索引擎可能泄密,譬如SNS。他们可以选择不,可以屏蔽百度的爬虫。可以说不,这也让中小网站和搜索引擎之间之间维持了一种平衡。
但爱帮网破坏了这种平衡。
大众点评网的转机之二 爱帮网的软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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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搜索结果中,一般只形成三行摘要,更多内容直接把流量导入内容源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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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再来看看爱帮网,虽然,爱帮也在点评下面加了源地址,也有“大众点评”发表的字样,这也会带给大众点评一些流量,但我们仔细看看内容,不难发现,爱帮网竟然把整个帖子都搬过来,用户看完帖子根本就不必再去找内容源了。打个比方,如果说百度等搜索引擎做的是通过摘要进行内容聚合,那爱帮网做的就是明目张胆的“搬家”。
被爱帮网搬家的,不仅仅是大众点评网,其他诸如“携程网”“Mtime”“新浪博客”,www.elong.com等等,都不是三两行聚合摘要,而是整段整段,整篇整篇地搬家。
聚合是搜索的特性,而搬家,那就变身成搬家门户了。爱帮网并不局限于做搜索引擎,他们也有自己的用户登陆系统,用户可以发帖发文章。而各大频道的形式,和一些垂直门户几乎一般无二。看来,爱帮号称是搜索引擎,也不过是食肉动物吃光了牛羊,偶尔也要吃点野草充饥。
搬家做门户,而不是简单通过聚合做搜索,这就是爱帮的软肋。爱帮扮演的角色不仅仅是搜索引擎,在形式上,也在扮演垂直门户的角色。从这个角度看,爱帮和大众点评网是竞争对手。所以,点评网完全可以用另外一个条款起诉爱帮——不正当竞争。
同样做内容聚合,都在做垂直门户,点评网、携程网的内容被原封不动,源源不断地搬到爱帮的服务器上,而且还没有足够的流量导入,这算什么?——笔者以为,这是不正当竞争。剩下的事情不难想象,不正当竞争起诉爱帮,选择上海作为受理地点,再把相关的协议进行完善下,我相信,大众点评网的胜算会很大。
总结一下:
百度在发布框计算时,李彦宏和李一男特意演示了,百度生活搜索的功能。当百度这个国内最大的搜索引擎踏入这块市场,让本来竞争激烈的生活搜索和分类网站竞争日益激烈,酷讯、爱帮、携程、去哪儿、易龙、百度和谷歌。这些应该已经让爱帮感受到压力,“爱帮搬家式”的聚合,在行内人看,有点急功近利的感觉,也是爱帮的无奈吧!
而被他搬家的网站,如大众点评网和携程网,并非等闲之辈。后者是上市公司,前者的流量和排名都远在爱帮之上。如果把号称搜索的爱帮比喻成“野狼”,也充其量不过是一只小狼,而它的对手却是两只凶猛的“公羊”,或者说是“灰太狼”遇上了“喜羊羊”,谁胜谁负还难有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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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帮的流量远在点评网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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