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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中央编办下发的通知: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编办《关于印发〈中央编办对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三定”规定中有关动漫、网络游戏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部分条文的解释〉的通知》的通知
我在上一篇文章《网游新规 揭示网游业已成唐僧肉》分析,这个三层书名号,一个“解释”外带两个“通知”的通知,本质是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以及广电总局和信产部瓜分网游管理权利的一个“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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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我见到赵福军,他提醒我,这个通知里有很多漏洞,我再次仔细看了下,果然发现有很多Bug,现在一一列于此:
1 版署的前置审批权与文化部主管权的冲突。
在网游管理上,版署拥有前置审查权,而文化部作为网游的主管单位。如果一个游戏没有通过审查,就上网运营,版署没有处决权,而文化部却有管理权。无疑,在三定解释中,版署的前置审查权几乎是虚设。
三定解释如下说明:网络游戏出版物未经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擅自上网的,由文化部负责指导文化市场执法队伍进行查处,新闻出版总署不直接对上网的网络游戏进行处理。又要审查,还不让处理,版署还真挺为难。
我由此想到几个比方:一是像火车:版署像是卖车票的,而文化部更像是列车员,没买车票不要紧,咱可以补票,甭管火车站了;二像地铁,版署是安检的,文化部是卖票的。危险物品(不良内容)带上去,都是版署的问题;文化部却可坐享其成,四处罚款;三像房子,版署是看大门的物业,文化部是房屋中介的,小偷小摸进来都是版署的责任,收房租是文化部的事儿。四像 演戏,版署是监制,文化部是导演,作品成功了是导演的功劳,内容出了问题监制是跑不了。
在三定解释中,版署只有受累监管,却没有任何权利,却要承担内容审核的责任。我相信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情谁都不干,版署更不会为文化部当垫背的。
2 传统内容审查的不变性,和网游不断更新的矛盾。
传统的内容出版往往相对固定。一本书如果再版内容也不会有太多改变,一部电视剧,上映之前只能越减越少,却不能随意添加内容。杂志和报纸的刊号也都有统一的规定。单机游戏也是数年出一个版本,变化并不太多。
但网络游戏就大不相同。网易的大话西游和梦幻西游,几乎每个周二都要进行版本更新,每周至少有半天没法登陆,其他游戏的补丁也几乎是以周为单位更新。网络游戏本质是一种网络软件和软件服务,高频率的更新与传统一劳永逸的内容监管会产生矛盾。
版署如果不对新的补丁和版本进行监管,伴随内容更新就会产生很多内容监管问题,譬如赌博活动、黄色色情内容、虚拟货币等;而像版署以往内容审查,譬如这次魔兽世界,动辄三个月也不放行。网游的易变性和审查过于僵化死板是不可调和的矛盾。这就好比乘坐地铁,安检本来就够让人烦的,结果做一次地铁,光安检就来个办小时,估计所有想做地铁的人都吓跑了!
这次三定解释中,让版署只负责前置审查,在易变的网游面前,这种审查肯定是形同虚设;而一旦对补丁或者新版也进行审查,版署这种效率和玩法,估计得急死一批网游商,版署的20天审查可以延长到三个月,可网游却需要7天更新一次。这种玩法,估计会玩死一批网游商。
3 跨部门管理的冲突
文化部《“三定”规定》中规定:文化部负责“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文化部文化市场司负责“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推动副省级城市和地市级以下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执法力量的整合”。
具体是指:文化部负责指导文化市场的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指导副省级城市和地市级以下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执法力量的整合,建立统一的文化市场执法力量。文化市场执法工作由统一的文化市场执法力量承担。
这里有个问题:凭什么副省级城市和地市级一下的广电、新闻出版等执法部门的力量由文化部整合?版署子部门为何要受制于文化部?如果版署和广电总局下属的单位在网络游戏执法如果只能充当配角,费力不讨好,那合作的积极性何在?
4 进口网游概念混乱-形成监管重复或者真空地带
三定解释规定:新闻出版总署《“三定”规定》中科技与数字出版司职责中“负责对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进行审批”中的“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是指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在互联网上网的游戏出版物。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对这类出版物进行审批,其他进口网络游戏的审批工作由文化部负责。
请问:“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在互联网上网的游戏出版物”和“其他进口网络游戏”有什么区别?前者是不是就是进口网络游戏全部内容?难道还有其他的么?难道说,文化部负责那些境外“著作权人没有授权的网游”还是“非互联网上网网游戏?既然是进口网游的审批,为什么还有分版署和文化部?
5 前置审查概念混乱或将成就工信部
三定解释指出,在文化部的统一管理下,新闻出版总署负责“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是指网络游戏的出版物,“前置审批”是指在经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许可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服务之前由新闻出版总署对网络游戏出版物进行审批。
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物说法是否合理,暂且不说。可“前置审批”不但有版署审批,而前面居然加上工信部许可,看样子“前置审批”四个字不仅仅属于新闻出版总署,还有工信部。把工信部列入“前置审批”,将会为工信部监管网游企业留下后门,所以,我在上一篇文章分析,工信部有可能成为网游商最有潜力的主管。
6 网游出口归谁审查?PSP、单机游戏、网页游戏如何规范?
三定的解释似乎更关注进口网游的审核,可是,网游出口的审核却没有做更详细的规定。现在,为了解决《魔兽世界》把进口网游审核规范了,可是,未来中国网游如果出口的审核又该如何规范?是不是又该争上了?
而PSP、单机游戏、网页游戏以及手机游戏更是没有做详细规范,让这些游戏的监管带有太多变数。而事实上,网页游戏、手机游戏往往可能延续网游的品牌,给监管带来新的挑战;网页游戏和手机游戏本质也是联网游戏,前者基于浏览器,后者基于通讯网络。如果不加以规定,必然再次走入“监管重复”的尴尬境地。
最后,三定解释方案,规定:凡“划出”的,“划出”部门不再对“划出”职责负责;凡“划入”的,“划入”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履行职责。三个部门要严格执行《“三定”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做好工作。
现在距离年底仅三月之遥,现在公布的这个解释,想要广电、版署文化部乃至工信部多家部门的监管交接,绝非易事。文章分析的几个致命BUG,在笔者看来不但不能让监管者积极配合,反倒容易相互拆台,监管不作为,看来,多部门的协调工作还真不是件容易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