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媒体的最后稻草(下)牌照和部门割据
(2010-03-25 10:34:39)
标签:
it |
分类: 互联网 |
平板行业最大的困惑——牌照和部门割据
平板电脑是介于智能手机和PC笔记本的中间市场,所以,自然会面临更多的问题。笔者想到两点:一个是媒体形式的融合,第二是监管和牌照。
《哈里波特》虽然是部充满想象的魔幻小说,但其中很多事物都来自现实社会。笔者记得,魔法学院的报纸可以自动出现实时的视频。报纸和书籍里出现视频,和互联网嵌入视频以及多媒体技术的图文混排一样,已经没有技术门槛了。带有视频的,像网页一样的电子书、电子杂志在不久会流行起来。
书籍和报纸,由于考虑到印刷成本,往往采用了单色印刷。一页彩色的杂志需要喷上四色墨粉,还有出四色菲林(胶片),纸质也要更加考究,所以,彩色印刷的成本往往数倍于黑白印刷。这也是彩色杂志售价较高的一个原因,和未能大范围普及的原因。
而一旦实现在平板电脑上浏览,杂志和报纸之间不再有门槛,报纸除了速度提高,还可以大量使用彩色设计;如果在数字杂志上内嵌入音频和视频,那数字杂志还带有广播和电视的属性。杂志、报纸、书籍乃至广播电视都能完美融合。
譬如:
有文字和文本,就要纳入版署管理范畴;
有视频和音乐,就要有网络视听许可证;
内嵌游戏,涉及动漫动画,纳入文化部和版署管理;
可以联入无线网络Wifi,纳入工信部管理;
可以连入 3G网络,需要3G视频牌照;
可以接入CMMB,需要移动电视牌照;
可放电影,电视,需要广电总局和影视局管理;
如果不幸iPad可以通过底座接入液晶电视,还需要一块IPTV牌照
所以,未来平板电脑产业链,无论是上游的内容提供商,还是下游的终端企业,面临的挑战,都不比互联网小。平板电脑,这个融合终端,以及上面运行的融合媒体将会受到来自各方面的监管。
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在国务院成立一个“数字化部”或者“数字信息传播部”,统管所有的媒体形式以及媒体传播,只要发放一张“数字信息传播许可证”,由一个部门统管。
当然,如此庞大的部门调整,绝非我能草民所能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