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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电影《南京!南京!》应该明示少儿不宜!

(2009-05-05 01: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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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评

南京!南京!

电影分级制度

南京南京

看完电影《南京!南京!》已经有几天了,但那些恐怖的影像,残暴的场景,慰安所里痛苦的呻吟,仍然有些困扰着我。与朋友谈论起来,发现其实大家都有同感,有的说看完后特别担心当晚要噩梦连连。对日寇的残无人性,禽兽般的行为,表现战争与屠杀惨烈的场面还有围绕着慰安妇、强奸暴行所表现的性的场面,甚至那场日军入城的鬼魅乱舞,我是要强忍着愤怒抱着重回历史(尽管是以想像和技术再现出来的场景)的态度来看完的。在个别场景中间,我都不忍再看,需要离场平静片刻,我注意到有个别观众,中途退场后就没有再返回。而散场时,灯光亮起,我看到有的观众是带着孩子的走出影院的。对这一场景,我深深地遗憾。 

无疑,我们应该从下一代的儿童时期就进行历史和爱国主义的教育,包括要告诉下一代,我们曾经的屈辱和苦难。但是对孩子们进行教育的方式,则是可以有多种多样的。对儿童来说,在他们的心智成熟之前,我们的影视作品,无论要表现怎样高尚的思想,如果涉及到直接的暴力和性的场面,足以引起观者的不适,我们还是应该让我们的孩子们有所取舍才好。

电影《南京!南京!》的制作和发行方对观影过程中可能引起的不适,没有向观众给予足够的提示,尤其没有建议家长慎重带儿童入场,我不能不说这是不够负责任的现象,对票房的考虑恐怕盖过了对儿童的关爱。虽然中国还没有电影分级制度,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2条规定:“广播、电影、电视戏剧节目,不得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我们大概还不能指责《南京!南京!》“渲染”了暴力,但暴力的情景和氛围无疑贯穿了这部电影的始终,观众几乎完全是被包围在恐怖和悲愤的气氛中,当然还有日军对我国妇女进行强奸等性侵犯的场景和线索,还有日军自己的性发泄,性慰安等畸形的性(也是色情)的场景。不妨让我们想像和实际了解一下,电影中暴力和性畸形与残暴的场景,在孩童的心灵上会造成怎样的影响。

 参照一下香港地区的电影分级制度的标准:

     第ⅡB级:青少年及儿童不宜——观众应预期影片内容不适合成分的程度较第ⅡA级强烈;强烈建议家长给予指导;影片可能有一些粗卑用语及性相关的主语词;可含蓄地描述性行为及在情欲场面中出现裸体;影片可能有中度的暴力及恐怖内容

 即使在我向不赞同的CNN报道中,如果涉及到屠杀等题材的新闻报道,也会在节目前打出提示:以下节目内容可能造成某些观众的不适,建议选择观看。

 我们已经发展成了一个比较文明和多元的社会,开始尊重不同群体的利益和观点。对于未成年人的利益和心智的健康发育,社会开始有了越来越多的关注。这是我们国家能够强大起来,避免《南京》的惨剧重现的基础。

 所以,尽管我支持《南京!南京!》这部电影的制作与放映,但为了孩子们的心智健康,为了让观众有个合理的观影选择,我呼吁电影的管理部门,不能无所作为,在正式的分级制度尚缺位的情况下,对这部片子个案处理,我更呼吁影片的制作和发行方,把爱国的情操落实到实处,负起社会责任来,明确告知潜在观众:本片内有较强的暴力和表现性的内容,建议未成年人不宜观看。我相信,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家长和教育机构们能够慎重做出明智和合理的选择。如此,则善莫大焉!

 

补记:

本文在新浪论坛上发表后被置为论坛首页的显著位置。可见很多朋友还是同意我的担心的。不经意间在网络上发现下边这条消息:

大连晚报报道:

本报讯 国产灾难战争片《南京!南京!》,自4月22日全国公映以来,票房走势喜人,截止到5月2日,该片在全国已经累计票房1.1亿元,这个成绩也令陆川在继导演冯小刚张艺谋陈凯歌宁浩之后,成为第五位进入亿元俱乐部的内地导演。昨天记者获悉,5月1日,《南京!南京!》还被授予全国红军小学爱国主义指定影片。

  当天,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教育发展中心、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红军小学建设工程理事会,共同在钓鱼台国宾馆举行了“红军小学建设工程——全国红军小学爱国主义指定影片《南京!南京!》影片授权仪式”。

相峰评论:这一堆中心和研究会、理事会大概都脑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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