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通知对目前交通事故审理的影响。
(2012-03-03 17:46:15)
标签:
汽车湛江各级人民法院保险公司合并审理杂谈 |
分类: 交强险纠纷 |
2月19日 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当前形势下加强民事审判切实保障民生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全面提升民事审判工作水平,加强民生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其中涉及到交通事故纠纷的有:
各级人民法院要妥善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依法惩恶扬善,弘扬社会公德,确保公平公正。要统一裁判思路,从方便诉讼和有利审理的角度出发,对侵权纠纷和相关的交强险合同纠纷案件要合并审理。在醉酒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情形的责任承担上,应当在确定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同时,赋予保险公司追偿权。在未投保情形下的责任承担上,应当由机动车一方先承担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责任,其余部分按照侵权责任认定和划分。要依法鼓励和保护见义勇为等好人好事,坚决制止利用媒体恶意炒作、谎称见义勇为逃避民事责任的行为。
目前各地法院对是否审理商业三者险不一,有的出现了多次诉讼,保险合同后又代位权纠纷,三次诉讼,浪费了司法资源,该通知下发后合并审理会成为趋势。
另外对于交强险22条基本可以明确保险公司可以追偿。
针对近期出现的湛江见义勇为等案件,对类似案件可能会要求保险公司按照正常情况理赔。
后一篇:律师微信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