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几大软肋
(2019-12-18 18:09:12)帅 琳按:仅以此文作为送给祖国建国七十周年献礼!
当前《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几大软肋
帅琳
当前金融系统统计数据对企业客户执行的企业大中小微划型标准是201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四部委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里制定的标准。我们发现这个标准存在几大软肋,严重影响统计工作的科学开展,影响金融系统企业客户划型数据的质量,进而它又影响金融统计大中小微企业数据对上层决策的参考价值。
一、第一大软肋:与《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准》不匹配
2011年四部委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的企业划型标准对《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准》中的“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凭和商务服务业”。这十五个行业制定了比较详细的划型标准。“标准”衡量企业客户大中小微三个要素是: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
《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前十五个行业划型标准对不同的行业客户大中小微的衡量标准还做了一定的区分。其中“农、林、牧、渔业”仅以“营业收入”的多少来划型;“房地产开发经营”则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的多少来划型;“租凭和商务服务业”是根据“从业人员”、“资产总额”的多少来划型的。其它十二个行业都是根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的多少来划型。
《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没有一一对应的对《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准》中的每一个行业进行细致的划型,除了那十五个做了比较详细划型定义的行业,其它行业大都按第十六条“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标准进行划型,这个大类里划型标准的衡量依据只有一个:“从业人员”。
《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准》中属于第十六类划型的行业有许多,其中包括:“铁路运输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贷款”、“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贷款”、“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贷款”、“教育贷款”、“卫生和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贷款”、“国际组织贷款”等等。我们不难发现,以上这些行业各有经营特性,行业与行业之间的经济运行规律差异特别大。如果仅仅用“从业人员”来整齐划一的定义这些客户的企业划型一定是不科学、不严谨的。这样的分类标准指导出来的统计数据的利用价值也一定大打折扣。
二、软肋二:与国家经济建设步伐不协调
从2011年到2019年国家经济建设一年一个样,变化特别大,金融统计数据也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指导金融统计数据企业划型的标准却岿然不动,始终没做任何的修改与调整。这就让这个划型标准显的相当不合时宜,划型标准指导出来的统计数据也显得非常尴尬。一方面,各级金融机构都在特别认真地执行这个标准,力求为上层决策提供更有价值的金融企业划型统计数据;另一方面,无论各金融机构如何用心地执行它,我们统计出来的大中小微企业货款数据总是有种让人雾里看花的感觉,让人想用它,又不太敢用它。早就有人意识到了这块数据有问题,但问题的根源在哪里呢?是基层金融统计人员工作不句严谨认真?当然不是。其实问题的根源就出在指挥棒这,是《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这个指挥棒出了问题。
我们仅拿一家政策性银行的贷款科目变化来说明国家从2011年至2019年经济建设发生的巨变。短期贷款变化不大,我们只对中长期贷款做些比较。该行2011年会计报表的中长期货款科目包括: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农业科技贷款、农村基础设施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农业生产资料贷款,农村流通体系建设贷款、县域城镇建设中长期贷款。到了2019年该行大体还保持了以上那些信货业务,在此基础上还新增加了:生态环境建设贷款、水利建设贷款、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贷款、现代农业园区贷款、棚户区改造贷款、农村交通贷款、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建设贷款、林业资源开发与保护贷款、城乡一体化贷款、救灾应急贷款、扶贫过桥贷款、教育扶贫款、产业扶贫货款、易地扶贫搬迁货款、光伏扶贫货款、等等。看着这些与国家经济建设飞速发展同步新增的信货业务,再看看那个近十年都纹丝不动的《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我们不难发现它存在的问题有多么严重。用句比较时髦的话概括它:早就Out了!
三、软肋三:与金融精细化管理相违背
我们来看看第十六条划型标准,它是这样定义的:“(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以上的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上的为小企业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前面已经提到,按这个标准划型的企业相当多.某行有两家有限公司企业客户,他们所属行业都是“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仅仅因为从业人员不到100人,被划为了小型企业,但是这两个企业的信货投放总共却有三十六个亿。该行曾经有一家,也是属于“水平、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这个行业,由于从业人员10人以下,被划型在了微型企业,但它们的货款余额却将近二个亿。类似这样的情况在金融统计数据里应该非常常见,因为第十六类中的所有行业,无论它们在金融系统获得多大的信贷规模,只要它们从业人员不多,他们就必须按照四部委的企业划型标准,被划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5G技术与智能机器人等先进生产力的不断开发与利用,很多大中型企业的从业人员一定会大量减少。这样的划型指导必然导致金融统计企业大中小微数据里有许多小微不小的企业的结果。它严重地削弱了金融统计数据里企业划型数据的参考价值。
更糟糕的是,金融从业人员对划型标准中的“从业人员”的理解还各不相同,有些把企业正式在岗人员当作从业人员,有些则把信贷项目带动的就业人员数据当作“从业人员”等等。
百度对从业人员的解释是:从业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数,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以及在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等,但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但我们在执行一个国家制定的重要标准的遇到困惑的时候,肯定不能依靠百度寻求帮助,而应该在制定重要标准的权威部门获得指导。
当前《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第十六条全部按“从业人员”定义企业大中小微划型,但是“从业人员”却容易被金融从业人员产生五八门的理解,其结果可能导致同样一家企业,有些行把它划型在小型、有些行把它划型在中型或是微型。
一个科学的操作指导标准,不应该让操作人员对主要的划型要素产生误解、误读、误操作,应该要有明显的执行定义与指引。
将一大批的性质千差万别的行业的企业仅仅用“从业人员”来划型的金融统计数据指导是粗放型指导,它脱离了经济实际,它误导了金融统计数据的科学分类。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科技的日新月异,迫切需要来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用心关注实践变化,随着实践变化而变化的,可以科学指导实践的精细化金融统计企业划型标准。
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制度制定的几点建议:
一、成立企业划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制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二、与《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准》完全配套。
新制定的企业划型标准应该与《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准》配套,有多少个行业,就有多少个企业划型标准。
这样做更方便根据不同行业的不同经济运行特点制定相应的切合实际的划型标准。
三、适当增加企业划型要素
当前《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划型要素包括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三个。笔者在多年的金融系统统计工作实践中发现企业划型几乎与信贷规模没有任何关系,信贷规模对企业划型没有丝毫制约与影响。导致一些企业信贷规模非常大,却属于小微。如果在企业划型中再增加一个“信贷规模”作为划型要素,就可以有效的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毕竟信贷规模与企业规模也是有密切关联。
四、标准应该制定的利于指导实践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指导着金融系统所有一线统
计、信货、财会人员的日常工作,只有将这个“标准”制定的尽可能的详细,清楚、明白。每个人都能轻松读懂,不会产生任何误解误读误判,才能更好地指导金融工作者科学地进行企业划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比较松地获得对上层决策有重大参考价值的金融企业大中小微统计数据。
为了方便金融从业人员准确无误地执行行业划型标准,划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可以为新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配套《划型标准解读》,在解读中收集整理金融系统执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遇到的困惑并解答所有困惑与容易被误读的细节。还可以利用现代高科技平台,设置答疑热线。这样做,一定对提高金融企业划型数据质量大有帮助。
好的统计执行标准就像一个厉害的将军,强将手下无弱兵,好的执行标准指导出来的统计数据能够客观反映经济运行轨迹,为上层决策提供强大的经济运行数据信息支持。
不好的统计执行标准,很像无能的大将,大将无能,累死三军。
近二十年的金融统计工作中,我感觉着我们拥有大批的科学规范的统计法律法规与统计制度,是那些法律法规与制度保证着我们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着统计数据的客观真实,及时高效。
在近几年的金融统计实践中,我体会到《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给金融系统上上下下统计人员与管理人员带来的困境与困惑,也带来了强度非常大的统计工作量和央行对相关数据监管困境。它先天不足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不配套;后天又发育不良,近十年都没有什么改进与充实。走出困境的唯一办法,就是尽快地在实践中总结出一套科学地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