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陈清贫日记系列 |
《打工》2006年第六期杂志组版今天结束,清贫被签发两篇,最终只见刊了一篇,另一篇很遗憾地在出胶片前被拿下,郁闷。
具体情况如下:
成都作者陈江(一柄断刀),在历尽磨难后,终于发了他在《打工》上的第七篇稿,该文已发在2006年第六期下半月版“我这一行”栏目,三个版,6000字。恭喜!希望再接再厉!而其余作者在这期间投来的稿件,凡留用和需要修改的,均已经通知本人,未获通知的稿件即为不用,作者已经可以另投了。
说到陈江,绝对是这两期最遭折磨的作者。五下时,全体编辑送稿后,老总第一次召开稿件碰头会。期间,老总一把拿出四篇稿件来,厚厚的一摞,看着清贫说:“清贫这一期还很有几篇稿子,题材还可以,但主题没找好。恩,你等我考虑考虑,成熟一篇,我们做一篇。”
我当然说“好”了。事后,同事胡静率先祝福:“陈老师这期要做首席了!”哈,说真的,当时我也这么觉得。因为老总一般这么拿出来说需要修改的,基本都是准备上的。四篇改,按惯例,差不多会发个三篇,再不济也会发个两篇吧?但结果是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的。
尤其让人惊奇的是,这四篇准备修改后见刊的稿件中,有三篇是陈江独力写的,一篇是他和别人合写的!消息传出,陈江自然欣喜不已,以为会创个发稿记录什么的。然而,首先是他的名人稿,在编辑部主任、正副老总确定切入点时,越讨论越觉得先前的主题不成立,到会议结束后,一篇原本第一个要发的稿,竟然被否决了!
而更悲惨的是,老总日也想、夜也想,据说连做梦都在替陈江的财富稿寻找新颖的理念。可惜的是,清贫新寻找的理念被他否定,他自己和丁老师又都没想出来。于是,两财富稿被搁置!
最后终于下了一稿,修改了,排版了,三校了,对红了,陈江在屡受打击后略略有些欣慰了。然而,最后一晚,出胶片前夕,要安排广告和一组活动预告得下一篇稿,老总比来比去,把陈江的稿下了!
同事沈有桥闻讯后,对我说:“你的作者要神经了!”呵呵。
事后总结,四篇稿件确实都有先天不足的毛病。这一期,清贫和陈江都吸取教训,先把一稿最新颖、最独特的地方挑出来,然后放大地做。于是,这一期的这一篇“我这一行”,一路绿灯,顺利见刊!(不容易啊)可见,现在稿件竞争多么激烈,稍微编写得有一点不到位,就很难发出来。
说完陈江悲喜交集的故事,另外说件高兴的事儿。
上期首发命中、首投就见刊的江西作者蔡源霞(《我的爱情狗来狗往》),本月20日要与王子华先生喜结良缘。让我们一起恭喜他们,为他们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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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幸福的人儿,为他们祝福!!
另外,2006年第七期杂志的稿件已经在遴选中,组稿内容包括《知音》和《打工知音》,希望大家继续努力,衷心祝愿合作成功!
样稿和详细的栏目说明请在本人主页观看。
地址: http://chenqingpin.tougao.com/index.asp
魔幻星空(陈清贫编稿QQ:14628839)敬上 2006年5月9日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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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源霞 本文已发《打工》“浪漫飘飘飘”栏目
2004年12月,我怀揣着一纸成人自学本科毕业证,在寒风凛冽的北京奔波了一个月,这才在东三环找到了一份行政助理的工作。接着,我在公司附近一条有着不少低矮民宅的胡同里租了一间不到10平方米的住房,每天下班后,我便窝在家里看看书,写点自己感动自己的“小女人散文”打发寂寞。
2005年1月13日,那天下班后,我在家门口突然发现了一只狗,它脏兮兮的,可怜巴巴地仰着脖子看着我。我弯腰抱起小狗,在胡同里左右各走了十几米远,却没有看到它的主人。看来,这个可怜的小东西是一条流浪狗了。于是,我把它抱回出租屋,给它喂了些牛奶和火腿,又在暖气片旁用纸箱搭了一个简易的狗窝。然后,我一边给小狗洗澡,一边对小狗说:“从现在起,一个离家的人和一只流浪的狗要一起过日子了,快吃吧!”洗了澡后的小狗漂亮了许多,它高兴得直转圈,一副乐不可支的狗模狗样。于是,我便叫它 “乐乐”。
虽然工资不高,但我还是去附近的家乐福买了些狗粮。每天上班前,我都会将狗粮放在盆里。“乐乐”饿了的时候便会吃上几口,却从不多吃,然后乖乖地等我下班带它出去遛圈儿。如果日子就这样缓缓地过下去,我想我的北漂生活会因为“乐乐”的存在而快乐自在。
然而,没过几天,我感冒请假回家后,昏昏沉沉地躺在床上,听到胡同里有人在喊:“菲比,菲比……”正在床下“汪汪”叫着安慰我的“乐乐”扬起脖子,煽了几下耳朵,忽然一溜烟地跑出去了,不一会儿带来一个人。来人自称黎晓阳,长得高大帅气,温文儒雅。黎晓阳说他是“乐乐”的主人,“乐乐”原来的名字叫“菲比”。
“你的脸色不太好,是不是感冒了?”黎晓阳一脸诚恳地问。我点点头。黎晓阳一声不响地出去了,可一会儿就拿来了感冒药和消炎片:“看你病得不轻,这几天我来帮你做饭吧,就算是报答你帮我照顾菲比。”我勉强同意了,因为我虚弱得连倒一杯开水都很困难。
当黎晓阳得知我给“菲比”取的新名字后,他高兴地说:“我们从此就叫它‘乐乐’吧,挺喜庆的!”
从那天起,每天早晨,黎晓阳会来帮我烧好两瓶开水,然后将各种药一颗颗地数好放在床头,我一伸手就可以喝水吃药。然后他去上班,“乐乐”便趴在床边陪我,我对它说着话儿,它就在旁边“汪汪”地应答,直到黎晓阳下班回来。
黎晓阳的住处就在同一条胡同的最南端,离我这儿很近,后来他还专门将一首古诗改编得乱七八糟地念给我听:“君住胡同头,我住胡同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胡同水!”我乐得喘不过气来,病也轻了几分。
两天后,我的病好了,就随黎晓阳和“乐乐”去了黎晓阳的住处“参观”,那是一套老旧的房子,雅致古朴,给人一种暗香浮动的感觉,真是一个读书的好处去。我笑道:“你这儿可真是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啊!”黎晓阳也一笑:“哟,看不出你很有古文细胞呢!我这胡同尾呀,的确可以调素琴,阅金经!你喜欢就常来吧。”
我点点头,随即就问了第一个问题:“你到底是干啥的呀?”他回答:“守着胡同这个据点,穿梭一个又一个地方,向许许多多的孩子‘贩卖’书本上的东西。你猜猜,到底是干啥的?”我一愣,猜不出,支支唔唔地说:“像是货郎似的……不像呀?管你在干啥,别烦人就行!”
他大笑起来,说:“的确的确,就是个贩书郎!哈哈!”接着,我向他问了一个我很早就想问的问题:“你那么喜欢乐乐,怎么会让它成了流浪狗呢?”他突然沉默了良久,这才回答:“我出差去了,将它托给一位朋友,可朋友将它弄丢了。我本来以为找不着它了,哪知路过你那里时突然听到了它的叫声……”他不再多说了,我也不好再问。
黎晓阳经常会去外地,后来才知道其实是开会进行学术交流。他离开的日子,便将“乐乐”寄放在我这儿,每次回来必定会给我带一些礼物,以偿还“乐乐”在我这儿的白吃白住。我没有拒绝过黎晓阳的礼物,说白了我喜欢他送礼物的方式,他会很细心地将礼物在“乐乐”的身上绑一个花结,让它给送过来。每次我都会赏给“乐乐”一个火腿肠,然后绑上一个写着“谢谢”的字条让“乐乐”带回去。
这种有偿服务让“乐乐”爱上了送礼物,那次黎晓阳跟我抱怨:“这个乐乐,送礼上瘾了,我一从外面回来,它就拱我,还叼一些东西放在我手上。”我低下头偷偷地笑了,并在抽屉里准备更多写着“谢谢”两个字的纸条儿。
我想,我是爱上黎晓阳了。我的那本爬满紫藤花的日记本渐渐地被“黎晓阳”三个字填满了,黎晓阳胖了,黎晓阳出差去哪儿了,黎晓阳回来的时候会穿什么样的衣服……没事的时候,我会拿着黎晓阳给我的钥匙去他的房间帮他收拾一下,让那儿总能像以前那样干净整洁。
2005年3月初,北京的桃花在漫天黄沙中一树树地开了,映红了京城的半边天。这次黎晓阳回来送给我的是一条大红色的丝巾,我给送来礼物的“乐乐”吃了两根火腿肠,它一溜烟儿地去了。我坐在台阶上,拿着红丝巾,怔怔地望着“乐乐”远去的方向,乐乐,你知道什么呀?你知道我给黎晓阳的纸条上写的是什么吗?那上面写着:“黎晓阳,我爱你!”
虽然是3月,但北京还是有丝丝寒气入骨,两个小时过去了,天已黑,“乐乐”还是没有出现。闭上眼睛,我继续等,等我再次睁开眼的时候,“乐乐”出现了,背上居然背着一枝红玫瑰!
我将红玫瑰解下来,紧紧地握在手中,任凭花刺扎进掌心。“喜欢吗?这不是在花店里买的,我专门向植物园的园丁那儿讨来的。”黎晓阳站在身后一往情深地看着我,我终于被幸福眷顾了!天啦,我都要晕倒了……
然而没过多久时间,2005年10月的一天,黎晓阳又出差了,可他房间里却坐着一个漂亮时尚的女孩儿,她一脸惊讶地看着推门而进的我,我们同时问:“你是谁?”
我愣了,但我还是告诉了她,我说我是黎晓阳的女朋友。女孩站起来,鄙夷地瞧着我:“女朋友?你?听清楚了,我何琪才是黎晓阳的女人,你得离开。”
看着眼前王熙凤似的何琪,我直视着她:“我为什么要离开他,他爱的是我!”想到黎晓阳专门从植物园的园丁那里讨来的玫瑰,想起黎晓阳的“胡同情诗”,我心中充满了幸福感,植物园离这儿有多远黎晓阳就有多爱我。
何琪从黎晓阳的抽屉里拿出一本相册,那个抽屉一直是锁着的,黎晓阳从来没让我看过。相册里都是他俩的合影,我忽然想起,黎晓阳居然从来都没跟我合过影!
“菲比!”何琪轻轻地唤了一声,“乐乐”屁颠颠地跑进了她的怀里。“乐乐!”我大声地想唤回“乐乐”,却听到何琪讥笑地说:“你叫它乐乐?它可是纯种的贵宾犬,你一年不吃不喝也买不起它。你还是离开黎晓阳吧,你不属于这个城市,黎晓阳更不可能属于你,他是一个地道的北京人,你配得上北大高才生、拿着北京户口、有房有车的黎晓阳?”黎晓阳,北京户口?有房有车?我心里忽然一阵绞痛,我从来都不知道这样的黎晓阳,我一直以为他跟我一样,是个外地来京的北漂一族。
何琪将“乐乐”抱在怀里,不顾我的惨白,继续说着:“他送给我的永远是蓝色的玫瑰,可是他却喜欢到这种贫民窟似的地方来住,可我不能。但我现在回来就是告诉他我爱他,我也知道他爱的还是我,你看钥匙没变,菲比也没变,黎晓阳自然也不会变。”她转头紧紧地盯着我,在她逼人的目光中,我苍惶而逃。蓝玫瑰,我知道,市面上叫蓝色妖姬,它妖冶眩目,有心的人还会给它的花瓣镶上一层金边儿,一枝蓝玫瑰的价格可以买十几只红玫瑰。
我走了,以最快的速度辞了职,完成了工作交接。我等不到黎晓阳回来,也没有勇气质问他,就像何琪说的,一切都没变,门钥匙没变,抽屉钥匙没变,菲比没变,黎晓阳自然也不会变。我甚至为我的出现而感到羞愧,我怎么会爱上那样一个才华横溢、高高在上却又背信弃义的人?是的,黎晓阳背信弃义,他怎么可以爱上高贵蓝玫瑰的同时又爱上低贱的红玫瑰?
当我拎着沉重的行李走出住处的时候,一束阳光刚好照射在我的脸上,却让我感到异常的孤独。我以为“乐乐”会来送送我,可是没有,因为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什么”乐乐”,它是菲比,尊贵的菲比。
北京的一只狗,都比我尊贵。
西站永远都是人潮汹涌,仿佛每一趟列车都是最后一趟,人们一次又一次地争先恐后。当我拼命挤进去的时候却无法前进,想当初到北京的时候也不过才一只帆布包而已,现如今却有许多的不舍。前面嘈杂了起来,笑声和骂声混成一团,保安一个劲地在喊:“别挤了,别挤了!”然后指着一个人厉声道:“你快让开!”我定睛一看,那个人居然是黎晓阳!他正站在人群中间,被挤得东倒西歪,却仍然在努力地坚持着。
他手上拿着一大捧鲜红的玫瑰,还举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寻找那个愿意给我养狗的女孩!”多么恶俗的一句话,可我却激动得哭了,他在找我!
“跟我回去!”黎晓阳很快看到了我,然后黑着脸走到我的面前,一边拉着我的手穿过人群,一边狠狠地甩着那个写着“寻找那个愿意给我养狗的女孩”的牌子。我们没有回家,而是被带到了派出所,等我们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深夜。“乐乐领着我到了你的家门口,我才知道你不告而别了。你怎么能这样?何琪是我以前的女朋友,我曾经很爱她,但她朝思暮想的是出国,可我不想,我是学中文的,在国内发挥的空间会更大些。所以,我们分手了。”
黎晓阳向左侧了一下脑袋,平静地接着说:“何琪一气之下,在我出差的时候将乐乐托付给了街坊,然后一个人去了国外。乐乐可能是偷偷跑回家的时候发现家门锁了,就跑到你家去了。何琪最终发现国外并没有她想像的那么好,又回来找我。可你应该明白,过去的已经过去了。”
黎晓阳目不转睛地看着我,问道:“我,黎晓阳,北京市人,胸无大志,凡人一个,只想过平淡的生活,你愿意和我一起过只有‘乐乐’和红玫瑰的生活吗?”
“你不是有房有车吗?干嘛住在这个贫民窟啊?”我嘟着嘴问黎晓阳,他笑了笑回答:“我不觉得这是贫民窟啊,那是我家的老宅,你也说过那里适合读书的。”
我怔了一下,这话不错,那里确实是挺适合读书的。然后我听见我说:“我愿意!君住胡同头,我住胡同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胡同水。”说完,我扑倒在黎晓阳怀里,幸福得泪雨纷飞……
0编辑/陈清贫(电子邮件:chenqingpin196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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