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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 |
分类: 东游慢记 |
又闻老美拔枪。
常闻老美拔枪射人。老美每年有三万人被人拔枪射中已不算新闻。其实,最具报道价值的是:这回老美的拔枪又死伤了多少自己美国人。
美国的枪店多过麦当劳。光在加州就有近25000家枪店。不过,大多枪店是与体育用品,尤其是与钓鱼用具混合在一起『办公』。所以,与其说是『枪店』,不如说是『枪柜』更为准确。
美国枪械法,各州不一、各自为阵,五花八门。有限制枪枝射程距离的,有对弹匣压弹数量限制的,有规定携枪外出,枪必须放在车箱后盖内枪盒中,并要求上锁。此举,一来防止儿童可轻易取枪。二来或许是通过繁琐的取枪程序让枪主多些时间去思考是否值得拔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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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合法、无犯罪记录、精神病史。在经过一周的『外调政审』后,人人可合法拥有枪枝。但如果你想象:美国人一如当年西部牛仔般,屁股驼着把枪满街游晃,高兴或来气之余,随时将『家伙』『走走光』。此举,各州都禁止。
这般规定也好,那般要求也罢,只要枪是『真家伙』,法律对于想把唐僧一枪送上西天的人来说,一切都如同虚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