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男女发生关系有风险,山西男子与未婚妻发生关系被控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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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订婚后与女友发生关系被控强奸罪一案引起许多人关注,一些人认为这事有点荒唐,既然双方已经订婚,马上就是结婚一家人了,男子成为犯罪嫌疑人有些冤枉!男女朋友发生关系或者同居生活现在都司空见惯,怎么能说订婚的男女发生关系构成强奸犯罪呢?这种民间的认识是错误的,婚内强奸被判刑的都有,何况没有结婚的人呢?婚前不论男女什么关系,只要女方不愿意,男方强行发生关系法律上就构成强奸罪。很多网友表示不能接受这种犯罪指控。
2023年8月18日,山西大同阳高县甄女士向媒体爆料,她27岁的儿子小王涉嫌强奸罪被逮捕105天了,8月24日即将开庭审理。甄女士感到很冤枉,明明是订婚后小王和未婚妻小丽一块进婚房发生的关系,怎么就成了强奸犯罪了?甄女士回忆起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今年2月份,甄女士的儿子小王在本县一个婚姻介绍所认识了一个本县24岁的女子小丽。小丽大专毕业,待业在家,小王对小丽很满意,两个人开始谈恋爱。父母为小王买了一套90平方米的商品房作为结婚用房,花费40万元。小丽得知这一情况后,提出要求小王在房产证上加上小丽的名字。甄女士认为两个人认识时间短,还没有结婚,过早地谈论在房产证上添加小丽名字并不合适,将来结婚一年后再加名字也不迟。
5月1日,小王和小丽举办订婚仪式,小王家给了小丽10万元的彩礼和一枚7.2克戒指,剩余10万元彩礼结婚时支付。并立字据结婚一年后婚房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5月2日,小王和小丽在婚房里发生了关系,事后小丽母亲找小王谈话,意思是小王强奸了小丽,要求在房产证上写小丽名字,并支付剩下10万元彩礼。小王的父母没有答应,5月5日,小丽报警称被小王强奸了,小王被警方带走再没回家。
小王的父母认为,两个人订婚后关系很亲密,监控视频显示电梯中两个人拥抱在一起去的婚房,如果小丽不同意,应该反抗或者拒绝。两个人发生关系后,小丽母亲与小王谈话录音显示,小王承认强行与小丽发生关系。小丽父母在要求小王支付10万元彩礼和房产证添加名字没有达成愿望情况下才报警被强奸的。
男女恋爱同居发生关系是双方自愿的行为,如果一方强行发生关系,仍然存在涉嫌强奸犯罪的问题。同意,男女订婚后自愿发生关系不是犯罪,但是男方强行与女方发生关系就存在强奸犯罪的法律责任。现在的情况是,小王的父母单方对媒体说的情况,至于女方怎么说不得而知。小王和小丽在婚房内发生关系的细节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如果小丽表示不愿意或者不情愿情况下,小王坚持发生关系,这样涉嫌强奸犯罪是没有问题的。甄女士说事后,发生关系后,小丽开始闹情绪,小王将其送回家,这可以说明当时小丽是有些不情愿情绪在里边的。
有人说了,男女发生关系是私密事件,全凭女方随意说了,只要女子说不是自愿发生关系,男方就涉嫌强奸犯罪,这也太凶险了。男女相处发生关系的法律风险是很大的,如果说女方是真心自愿发生关系,也不存在发生关系后,指控男方强奸的问题。一些情况下,女方发生关系时不太情愿,但是事后男方如果安抚得好,女方也不会指控强奸。当然,并不是男女发生关系后,女方反悔报警指控强奸都能成立的,具体案件要看具体事实和证据情况分析判断。
这起事件的背景是小王和小丽是通过婚姻介绍所认识,3个月时间并不是很长,两个人亲密互动情况并不是很多,或者说两个人交往还没有到让街坊邻居,或者村里很多人都知道的情况。两个人始终在婚姻介绍所的撮合下推进订婚仪式,甚至订婚协议中,有婚介所监督小王家在婚后一年内在房产证上添加小丽名字。这种情况下,表明小王和小丽并不属于男女恋爱关系中非常亲密如胶似漆的那种关系。
女方家一直强调彩礼和房产证上加名字表明,小王和小丽的男女朋友关系是建立在一定的财产关系基础上的,如果财产关系不满足,双方随时可能面临分手的问题,因此,这种情况下小王与小丽强行发生关系的风险就非常高,当然,偶尔的拥抱女方可能不会拒绝,但是说女方非常高兴地与小王发生关系可能还达不到那种程度。
根据小王母亲的表述,这起案件有个争议的细节是小王与小丽发生关系后,小丽不高兴,小王将小丽送回家,准丈母娘与小王有一个谈话被录音了,谈话过程中,小王承认强行与小丽发生关系,准丈母娘提出要求支付剩余10万元彩礼和房产证马上添加小丽名字。很多人认为小丽一方是在索要钱财没有满足情况下,才报案称被强奸,说明发生关系时未必是不情愿。很多时候,人们愿意私了的方式解决问题,一些强奸事件发生后,男方私下给女方赔偿,女方便不再控告。但是,不能说一些强奸事件中,女方通过中间人提出索赔要求,男方没有同意,这样女方提供强奸指控就不构成强奸犯罪。判断强奸犯罪是否成立,关键还是男女发生关系时女方的意愿和态度。
婚恋关系过程中的强奸关系与一般陌生人之间强奸行为不同,危害性相对较弱。婚恋关系过程中的强奸,男方多数情况下是对双方关系,女方的意愿发生误解造成悲剧发生。如果男方能够赔偿女方损失,取得女方谅解,定罪量刑会比较轻,适用缓刑的可能性大。小王的父母也是处理问题太轻率,如果事后答应女方父母支付10万元彩礼,房产证添加小丽名字,也不至于发生小王坐牢的事情。最大的风险是小丽结婚前反悔,40万元的房产女方分割一部分的问题,但是,收取彩礼不结婚是要返还的。现在的情况是小王面临坐牢,结婚是不可能的事情,已经支付的10万元彩礼也很难要回了。如果争取女方谅解还要赔偿不少钱。
很多人可能觉得女方小丽有点过分了,订婚了发生关系还告男方强奸,似乎是为了钱财。但是,想想看,女方收取了10万元的彩礼,剩余10万元彩礼没有到位并不急于和男方过夫妻生活,男方也太急了。谁对谁错,不同人可能有不同看法,但是这件事情警示人们,男女婚恋过程中,女方不同意情况下不要急于发生关系,否则,法律风险很大。那种认为,男女恋爱过程中就可以随意的发生关系不负法律责任的观点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