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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北赵海波的嚣张是缅北犯罪集团的写照,难道是鞭长莫及?

(2023-04-13 11:43:50)
标签:

缅北滞留人员

赵海波

电信诈骗

嘎腰子

反诈

分类: 法律

自称缅甸赵海波网红打着反诈旗号,吸引不少网友关注。缅北是诈骗、拐卖、绑架、贩卖人体器官猖獗的罪恶之地。网传缅北滞留的中国人有10万人,还有一种夸大的说法是30万人,但这些都无法证实。到缅北从事诈骗犯罪活动的,一部分人是主动去的,一部分人是被高薪诱骗去的;其中一部分人可以自由行动,一部分人丧失人身自由,在严格监管下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缅北赵海波的嚣张是缅北犯罪集团的写照,难道是鞭长莫及?


国内各地司法机关时常发布敦促缅北滞留人员回国自首接受处罚的公告,部分人员回国接受处理。但是很多人似乎熟视无睹,或者是被限制人身自由,在缅北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人数依然众多。同时,这种犯罪活动在东南亚几个国家逐渐蔓延分布,如何消除缅北和周边国家日益严峻的电信诈骗和暴力犯罪活动?

赵海波自称原籍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16岁偷渡到缅北,加入亨利集团。网络上关于缅北亨利集团的介绍是电信诈骗、绑架,贩卖人口,人体器官的犯罪团伙,背后有地方军方武装支持,总部设在美国旧金山。赵海波自称是缅甸亨利集团的二把手,他掌握了亨利集团背后不为人知的黑料,更亲眼见证了 亨利集团赌博、诈骗、绑架、人体器官贩卖等迫害普通人恶劣的行径。

很显然赵海波是缅北又一个新晋网红,过去缅北出现过不少网红李赛高,佳润等,在网络直播平台上缅北似乎成了一个流量密码。国内很多网友很喜欢缅北网红讲述那里电信诈骗、绑架,贩卖人口,人体器官买卖的事情,这些网红很多时候是当地诈骗犯罪团伙策划培育的,目的是通过网红编造一个个华丽的故事,诱骗国内一些网友去缅北淘金。赵海波却不按套路出牌,以反赌反诈的名义出现在网络平台,讲述缅北亨利集团如何残害国内同胞,如何诱骗一些人到缅北从事诈骗活动,如何实施嘎腰子?劝诫国内网友不要前往缅北,赵海波似乎从一个罪恶累累的犯罪分子,摇身一变成为与缅北犯罪集团斗争的勇士。

有人却指出赵海波身份是假冒的,他实际上是一个超市老板,为了吸引眼球博流量编造缅北亨利集团二把手的虚假身份。如果赵海波身份是真的,缅北犯罪团伙不会放任他在网上揭露犯罪事实。赵海波的真实身份国内网友无法甄别,但是,缅北亨利集团组织实施电信网网络诈骗,绑架、人体器官贩卖应该是事实。而赵海波大概率也是犯罪团伙成员,或者曾经是其中一员。当然,国内警方很容易查清赵海波出走缅北之前的真实姓名。如果赵海波真是亨利集团的二把手,劣迹斑斑,想通过网络讲述一些粗略的缅北犯罪问题状况,减轻罪责在法律上行不通。法律上的自首和立功是有明确条件的,必须对侦破重大犯罪案件有帮助才行。缅北赵海波的嚣张是缅北犯罪集团的写照,难道是鞭长莫及?


很多网友很清楚,以赵海波自称亨利集团二把手的身份,以及从事的诈骗犯罪和绑架、故意伤害、人体器官贩卖的经历,其已是十恶不赦之徒。尽管其现在打着反赌反诈旗号,揭露缅北亨利集团的犯罪情况,但这不足以抵消犯下的罪行。赵海波自称已经被注销了国内户籍,丧失中国国籍,回不了国了。但是,缅北犯罪团伙是针对中国人、和在中国境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缅北从事犯罪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中国司法机关是有管辖权的。考虑到两国关系,我国一直没有对缅北的犯罪活动开展执法活动,但这不意味着中国司法机关永远不对缅北犯罪活动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 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 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目前,国内对缅北电信诈骗犯罪的打击措施,一是通过各地司法机关联合发布公告敦促缅北滞留人员回国自首,接受法律制裁。同时缅北人员家属工作,劝解滞留人员回国。这种情况能够起到一定作用,那些没有失去人身自由的缅北滞留人员在法律震慑下,回来一部分人。这部分人一般是以偷越国边境罪定罪量刑。刑期不是很重,一般是1年左右的刑期。

第二种方式是一些被诱骗,绑架、拐卖到缅北的人员,如果这些人员或家属及时报警,国内警方会通过缅甸警方协助实施联合解救,这种方式也解救回来一些被诱骗、绑架到缅北从事电信诈骗犯罪的人员。但是,被诱骗、拐卖、绑架到缅北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的人员比较多,很多人被犯罪集团打手严格看守,没有行动自由,很难回国。当然,也有少量逃跑回国内的人员。也就是说单凭国内司法机关发通告,以及少量缅北人员家属报警的方式无法解决很多失去人身自由在缅北从事电信诈骗的人员,这些人是被迫的,也是受害者,需要解决。当然,最初一些人是被高薪招聘诱骗去的。

各地对缅北滞留人员拒不回国接受法律处罚,或者无法回国接受法律处分有一种做法是注销户籍,这样就会造成滞留缅北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回国,丧失国内户籍,继而失去国籍,成为无国籍人员。这种做法的好处是宣传效果上对缅北人员造成巨大心理压力,今后无法回国。但是不利的一面是一旦成为无国籍人员,又在缅北,从事各种犯罪活动就没有顾忌了,反正国内司法机关不会逾越国境到缅北抓人,而缅北的军阀又纵容电信网络诈骗等针对中国人实施的暴力犯罪活动,这会助长当地犯罪人员的嚣张气焰。

缅北、柬埔寨、斯里兰卡等边缘地带以电信诈骗为主的暴力犯罪活动猖獗,主要是针对中国人、中国境内,犯罪团伙成员很多来自中国,然而,缅甸、柬埔寨、斯里兰卡等国的执法力度偏弱,或者说这些犯罪组织所在地的政府管理混乱,对我国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损害国家形象。法律上,我们可以立法或修改法律将缅北电信诈骗为主的绑架、人体器官贩卖、拐卖人口犯罪团伙定性为恐怖犯罪,联合周边国家对缅北和东南亚国家此类犯罪活动开展反恐,彻底摧毁长期盘踞在缅北的犯罪组织,还中国周边一个晴朗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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