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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实名制法律依据信息公开黄牛党杂谈 |
铁道部拿不出火车票实名制法律依据
2010年1月27日下午3点20左右,铁道部办公厅工作人员周同志电话答复称,你的信息公开申请书(火车票实名制法律依据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铁道部收到了,现在做如下电话口头答复:1、火车票实名制的有关信息铁道部已经通过有关媒体和网站作了说明,你可以查询有关媒体报道;2、要求公开火车票实名制法律依据不属于铁道部信息公开范围。如果你对这个信息公开答复不满意可以通过有关法律途经提出异议!感谢你对铁道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是必须向公众公开的政府信息!很遗憾,正如先前预测的一样,火车票实名制没有法律依据!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依法行政是先决条件。行政机关不依法办事,如何让广大民众遵守法律呢?国务院《全面贯彻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规定,行政机关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做出行政行为。行政机关领导要带头依法行政。但是,铁道部却拿不出火车票实名制的任何法律依据!
民众对购票难、倒票和腐败问题深恶痛绝!因而幻想大家都一起排队持身份证买票就可以公平了、就都买得到票!然而这种良好的愿望犹如肥皂泡,一会就破裂了!广州深圳的实名制情况告诉我们,黄牛党依然疯狂倒票,很多人仍然卖不到票!为什么呢?实名制没有增加一个座位如何让所有人买到票呢?假证假票这种违法犯罪行为还有市场需求,正如小偷和抢劫犯罪行为一样,法律制裁没有根除。
民众幻想部长、省长、市长在乘坐火车时也出示身份证,或者到车站买票。这可能吗?官方自然有理由解释,为什么这些人例外,这是国家秘密!而火车上部分卧铺票不对外公款发售这是列车长久的惯例,实名制没有改变这个现状!现在购买实名制火车票乘客还没有验票上车,在上车过程中又会有什么不幸降落在一些等候上车的人身上呢?
笔者每每想起早年在各地漂泊时,在一些火车站被警察要求出示身份证,每次都感觉到自己像是被作为罪犯察看审查。人格尊严受大极大伤害!相信很多乘坐火车的人都有此经历。在一次律师界聚会上,一些律师谈起在火车站被警察查验身份证的经历,一些律师选择起诉查验身份证侵权。火车上,乘警看到流浪者、农民工要求出示身份证,这肯定是带着歧视眼光的。
大街上,抓大一个小偷,围观的人恨不得将其群殴致死。但是公交车上,看到小偷行窃、抢劫却没有人敢于站出来阻止!现在没有看到那个贪官被民众在大街上群殴的。为什么?贪官偷的钱肯定几十倍于小偷。
在火车票实名制问题上,民众宁可轻信火车票实名制能够解决买票难和黄牛党,也不愿面对黄牛党大量存在和买不到票的现实,更不愿面对铁道部没有法律依据强迫乘客出具身份证、乘务人员查验居民身份证的客观事实!如果大家都认为可以不要法律制度和程序,那么我们的法治社会建设就面临灭顶之灾!
既然铁道部告诉笔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对信息公开答复提出异议,笔者就毫不犹豫的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诉讼要求铁道部公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四条
申请办理出境手续;(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依照本法规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的公民,从事前款规定的有关活动,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