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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婚前性行为调查报告恋爱婚姻 |
分类: 生活道德 |
据《北京日报》6月11报道,“2005-2006全国公民道德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人对婚前性行为的态度是认可和宽容的。从调查数据来看,仅有15.26%的人认为,婚前性行为不道德,要“坚决反对”;12.77%的人虽认为婚前性行为不道德,但可以“理解”;32.68%的人则认为,只要真心相爱,婚前性行为无需指责;还有28.83%的人把婚前性行为划入了“个人隐私”的领域。20-29岁之间的年轻人持“坚决反对”的仅占6.99%,这就是说绝大多数年轻人是认可婚前性行为的。因此,就大多数人而言,婚前性行为是得到认可的、宽容的。接近八成的人认为,在道德之路上应为婚前性行为亮绿灯。
既然那么多人都认可了“性自由”,还要呼吁道德为婚前性行为开“绿灯”做什么?这不是自相矛盾是什么?“此地无银三百两”,“掩耳盗铃”的把戏。实事求是是科学调查的生命,做多大的调查就得出多大的结论,不要把局部的结论夸大为全国。中国民族文化没有这么“脆弱”。
有一点可以肯定,13亿中国人中80%的农民中有至少70%的人不会认可“婚前性行为”,或者说是有限度的“认可”,这个限度就是确立了婚姻关系基础的前提下。众所周知,“订婚”的习俗在民间光有根基,尤其是农村地区。订婚后的部分农村青年可能会有“婚前性行为”的事情发生,但这也不是多数。城市中的一些人也是有限度的认可“婚前性行为”,这个也是在确立了“婚姻感情基础”之后,包括“订婚”。“32.68%的人则认为,只要真心相爱,婚前性行为无需指责”。这一调查数据就是很好说明。
就这样的情况下,为何能得出近八成的人认可“婚前性行为”的结论呢?一个错误的结论的危害是严重。没有了道德约束的人们,就会在“性自由”的道路上走极端。“乱性”和“滥交”的后果难以想象。在传统道德影响的情况下,一些人尚且能够放纵自己的“性行为”。一旦没有了道德约束,这还不彻底混乱不堪。
人类社会有赤裸走向文明经过了漫长的历史。人类的配偶关系有弱肉强食的“乱伦”、“滥交”走向一夫一妻制的文明轨道更是经过了漫长的斗争。期间道德和法律的建立更是来之不易。如果不是亲身经历了“滥交”、“乱伦”、“自由交配”等历史发展时期的残酷考验、人们是不会选择道德和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的。这个危害考验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社会秩序的安定;二是疾病的发展。
同样,今天的西方社会,“性自由”是普遍存在。但,“性自由”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也不容小视。主要是:一、社会稳定性差;二、性病传播迅速和因此引发的社会问题突出。有人说了,西方社会并没有因为“性自由”而停止发展,人家还发展的快呢。这个要与西方社会的历史传统文化相联系,就像中国的历史发展进程和西方不同一样。我们不能由此说中国的文化必然落后于西方,中国文化要退出历史舞台,中国文化要接受西方文化的“领导地位”。
今天,虽然都市里的许多青年男女对“婚前性行为”、或者是“婚外情”没有什么耻辱感。但是,这并不是说这样的后果没有危害。很多人已经为这些“性自由”付出了代价。有些人患了“性病”,有些人堕胎,有些人为分手财产争议不停,有些人分手后长期遭受着另一方的“性骚扰”和威胁,一些人在卖淫或变相的从事性服务,……。这些行为不仅仅是道德问题,相当多的时候是法律问题。而且法律还没有办法充分保护其中很多情形下一些当事人的权益。
对于“婚前性行为”是福是祸、还要看历史发展进程来做出进一步判断。道德是人们自发的心理习惯,不需要大张旗鼓的“鼓吹”和宣传。如果一种社会现象是符合社会多数人发展习惯的,道德自然会认可。如果一种行为社会道德普遍不认可,一个不切合实际的调查结论不能改变人们的道德评判。同时,在道德评判不能代替法律评判。就算道德认可,当一种社会现象存在发展对社会长期的安定造成巨大损失时,法律有责任做出限制性的规定。目前的情况下可以肯定的是,那种呼吁“道德为‘性自由’开绿灯”的做法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社会历史发展进程、规律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