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通过媒体看到,西方国家公民因吸烟导致死亡起诉烟草公司获取几千万美元的赔偿;或者麦当劳、肯德基这样的食品企业在国内时不时有被起诉和巨额索赔的事件。但是,这些西方的知名企业到了中国倒成了“太上皇”了。发生侵害消费者利益、或食品安全事件连像样的赔礼道歉都没有,退货还是极不痛快。这是为什么?中国人的命比西方人不值钱吗?
我们的法律对外资企业太过于优待了。或者说我们缺少关于销售不合格商品对消费者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责任体系。过去我们的民事赔偿仅仅是规定了,造成人身伤害事实、且有医院的诊断证明才给与民事赔偿。而对于那些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发生的伤害事实如何赔偿法律没有规定。比如衣物中甲醛过量会致癌,但是这个需要穿着很长的时间才会发生。
这几年我国的服装和农副产品出口常常被西方国际一反倾销为借口设限和调查,我们的相关企业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奇怪的是西方国记载限制别国商品进入本国市场的同时,却大肆的允许自己的企业向他国输出不合格的,甚至危害人们生命安全的服装和食品。这种国家贸易不对等的状况不符合国际贸易一般法则,也违犯了服装和食品产品的销售地国家的法律规范。违法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是法治时代的必然要求。巨额的罚单和赔偿不仅仅是西方国家对中国企业的专利,同样西方企业在中国违反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必须接受相应的处罚和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这是对等的国际贸易原则,也是法律公平原则。
上海这次检验出的众多不合格知名“品牌”服装中,长期的使用会致癌。那么对于那些已经穿着了很长时间的购买者来说,谁对他们的身体健康负责呢?难道简单的、轻描淡写的退货就可以推掉所有的产品质量责任吗?只要购买和使用了这些不合格服装的消费者都有权利提出人身伤害赔偿请求。这种伤害主要是潜在的身体健康状况下降和未来人体病变患癌的可能。损失如何计算呢?
“国际知名品牌”服装被检验处质量不合格说明生产厂家和经营者在销售时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双倍赔偿。这是其一。根据不合格服装可能致癌的客观事实,双倍赔偿已不能满足服装购买和使用者的实际损害事实和潜在威胁了。为此,消费者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还可以要求承担未来癌症病变的治疗费用。这些都是这些不合格“品牌”服装企业和经营者应当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www.zhongguolvshi.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