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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不提文怀沙了?

(2009-03-04 18: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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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终于,终于,不提文怀沙了。

    前段时间热炒的一个文化名人,最后输给了圆明园的兽首们,再最后,两会召开,终于让他得到了消停。

这是我关于文怀沙的第三篇日志,无论大家是否还关注这件事情,我在这里还是要说明一下。之前我的考证还是有力的。一位台湾世新大学的朋友打电话给我,他看到了我的考证,认为这是推倒文怀沙的有力证据,而远在上海的作家朋友小饭也发短信告诉我,他亦很欣赏我的考证。

可惜有些人不懂,不懂“呜呼哀哉”是什么意思——还称我是“文怀沙的信徒”。

呜呼哀哉!

文怀沙不是一个个案,之前在八零后圈子中,这样的人就层出不穷。一位在某艺术院校读书的学生,竟说在日本、韩国连续拿了好几个奖项,还获得几位世界文学大师的好评,一下子出了好几本新书——最后等书卖完了,一查,所有的荣誉都是假的。

还有一位,在网上活跃多年,自称交友广泛。在各大网站注册ID数百个,涵盖中国艺术界文学界各位名人,轮番为他的文章“轰炸”,但是据我亲自去问,这些名人都不认识这个年轻后生。不过话说回来,现在这个年轻人也红极一时,据说还要拍电影,出专辑。

昨天一个新西兰的记者问我,您认为文怀沙会倒掉吗?

我说,不会,还会更红。

远在南半球的她,根本无法理解我的回答。或者说,她根本无法理解当下中国文化界各种各样的怪现象。

我说,郭敬明的抄袭,最后又怎么样了?

在金融危机面前,现在大家已经绝口不提道德危机了。人可以缺德,而不能缺钱。法律在某些人眼前只是一个摆设——起诉难、审判难、执行难,我要说的是,在多数人不愿意面对法律的情况下,为少数人撑起了一把无畏法律的大伞。

譬如说文怀沙。

记得以前听过一个故事,一个强奸犯,轮番跨省作案三百余次,受害者涵盖半个中国,最后那厮在上海落网,奇怪的是,除了最后一个受害者是一个外国人之外,之前竟没有一个受害者起诉他,最后连出庭作证者,都只是寥寥几人。

原因是怕羞。

我还要说的是,在多数人都因为脸面,而不愿意去追究现实的前提下,为少数人,打开了一条不要脸的通路。

譬如说文怀沙。

我希望,在开两会的时候,能够把文怀沙这样的事情写成一个提案——如何在作协、高校、社团甚至大众传媒的视域中清除这样的败类,杜绝第二个、第三个李怀沙、张怀沙的出现。

但是,我知道是不可能的。毕竟大多数人,在虚假的日子中,靠着别人的虚伪,过着自己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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