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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阿加莎·克里斯蒂

(2008-11-25 16:34:36)
标签:

阿加莎

分类: 阅读

热爱阿加莎·克里斯蒂

我仿佛记得我在不同场合赞美过阿加莎·克里斯蒂,但是我又不记得我在哪个场合明确地表示过爱她,看来,写博是件必须的事,否则,很多当年的赞美和感慨,随着时间变化慢慢都不存在了,感慨了也白感慨,赞美了也白赞美。

 

我的记忆力真的是非常地不好,某一个作品或者某一个人不管当时如何地感动到我,过后我只会记得一些感动我的片段或者细节,至于总体的东西,我向来记不住。现在就说说阿加莎吧,我喜欢她什么呢?我首先喜欢她奇异的逻辑思维能力,写推理小说真的不是一般人能做的事,太多的线索太多的细节,换了是我,在第一章里写过某个人的一个特征,也许到第三章就不再记得了,更别说三十章的时候,我还能记起来什么。如果派我对她做个访问,我非常想知道,阿加莎在写一个小说之前,是否会把根根节节先用图表画在一张纸上,要么她就是有超级惊人的记忆力,写过的每一片树叶的根络,她都清清楚楚地记得并在后面对此展开非常精准的描述。我羡慕那些记忆力好或者逻辑能力好的人,这都是我所不具备的。

 

再次就是,我经常会在她绘声绘色的描述中狂笑,我喜欢能够把我看笑的描述,这很难,真的。把人看哭很简单,把人看笑则太难,她喜欢描写各式各样不同身份,年龄,阶层的人,她用他们的方式描写着对话,这些对话简直是栩栩如生,比如说她在描述一个管家形容女主人的时候,写道:“夫人年轻的时候很美,可惜后来得了天花,美貌不再,于是她没有了愚蠢和肤浅,成为一个女强人……”再比如说当她写到面对一个令人讨厌的记者喋喋不休的盘问的时候,她会让她的剧中人们说:“好了,我们已经表明了立场,你是打算自己消失还是被我们一脚踢出去?”……类似的令我笑出声的句子多到不计其数,我总觉得,只有聪明的人写出来的文章,才会让人由衷地笑,当然,不包括那些什么都看不懂的愚蠢读者们。

 

还有就是,一个人写小说,把看的人弄烦了非常容易,他只需要尽情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大书特书,并以为自己多么深刻多么牛逼就好了,但是,能够让人沉浸在故事里,那简直是太难太难了,我曾经翻开过无数所谓畅销小说家们的书,比如说《失恋排行榜》等,我只看了几页,就被其无聊和乏味所激怒,整个书我竟然只记住一句话,那就是,一个老头在唱片店寻找i just call to say i love you,结果被热爱摇滚的店员一脚踢了出去,理由是:他的坏品位冒犯了我。如果我只看这一段,我会觉得作者蛮有趣,可惜,那么厚的一本书,我再没找出令我有兴趣看下去的任何一句话。妈的,我真想把这本书或者类似这本书的其他一些书狠狠地撕掉,因为他们浪费了我那么宝贵的时间!

 

说到底,这个世界有才华的人真的很少,标榜自己的人却很多,那些人基本上什么都不是,真正有才华而又到达了谦虚温和这个境界的人,才是值得赞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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