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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吧,大概时光退后10年,我已经不记得当时具体是哪年,就当它是1997年好了。再怎么迟或者晚,也不过是前后几年的时间。就把时间确定在1997年吧。
1997年,我什么都不懂,很喜欢看畅销书,看杂志,听烂大街的流行歌曲。
他是我的偶像。
我一直到现在还比较欣赏那种带点摇滚精神的文艺青年,不是纯摇滚青年。当然,仅仅是欣赏,我一直觉得玩摇滚的人是被魔鬼下了诅咒的,跟诗人差不多。
我向往的是天使的洁白,对于魔鬼的黑暗,在我没有任何判断能力的情况下,莫名其妙地被尊为偶像。
他是我的偶像,他的传奇事件数也数不过来,他认识的人也都是那种只在传说中出现的人物,文字里充满了奇特的想象力,将摇滚精神融进他独创而奇特的文字变成一种特殊的符号,可以做神童也可以做情圣,我经常会对着天空呐喊——怎么世界上会有这样的人?不做偶像都不行。
1997年,我是个写信狂,几乎除了上课的时间,都用来写那些冗长而雷鬼的信了,寄给东寄给西,寄给男又寄给北,后来寄到了国外,某个著名的城市,给我的偶像。
我的偶像的信跟他的文字完全不同。对于我那些恨不得满纸开出百花园的矫情得令人想哭的辞令他视而不见。偶像就应该是这样地酷,谁矫情我都不能忍受,除了我自己。他的字写得很有意思,象蜿蜒着准备上树的甲壳虫。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爱列侬,但是我相信如果有机会,他一定可以制造出另一场的华丽的谋杀。
他关心我所在的城市春天树都是什么颜色,会不会空气污染,喝的是什么饮料,穿什么样的鞋子,午饭一般哪里吃,鄙视我拿歌词充信纸。
我至今都不知道该在自己比较尊重的人那里以什么样的姿态出现才是最完美,我总希望会完美,后来我变成一个标准的酸掉牙的文艺腔小女孩,我想,他那时候对我,应该是无奈的吧。我甚至觉得,我这样表现得可笑的粉丝,是会令偶像蒙羞的。
就这样,像无数那个年代流行的笔友们一样,我们坚持写了两年的信,大概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两国生活习惯的交换。
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他是在N市,很意外,他给我打电话,说他刚回国,在N市。我当时听见自己说,很意外,我现在也在N市。
后来我们简单地见了一面,他跟朋友去看球回来,我跟朋友在吃饭。大家合在一起,说说笑笑,时间过得很快,我几乎什么话都没说,好像突然给自己头顶上罩了团阴云,感觉雨就快要来了,却一直不来,他离我不到一米的位置,他是我的偶像,是我1997年左右精神世界中最强大的影响者,我甚至恨不得换个身份模仿他一样讲话,一样措辞,一样生活,但是我明白,我不可能成为偶像,即使我复制一遍他全部的状态,我也成不了他那样的偶像。
当晚记忆最深刻的一句话,他说:我以后不会再采访任何人,我只可能做一个被采访者。
那句话说完之后,伴随着当夜的星光下的小餐馆,一并成为唯一的最后的记忆。
对于他未来的成功,我深信不疑。那只是时间的问题。
后来他走了,我也走了,中间的几年里,我又在N市逗留了一年,每当吃起那些著名的小吃,行走那些似曾相识的道路,都会想起我的偶像,曾经在这里意气风发很多年。
再也没有消息,我们再也没有了固定的地址,当时也没流行网络和手机。
丢失一个人,就是这样简单,只要不联系,那么就不会再联系。
十年,感觉很短,却又长到可以发生任何事。这些年,我换了几个城市,生活得乱七八糟,我不记得他了,我不再允许自己有任何精神领袖,我不崇拜任何人,我不信任任何权威,不屑任何传奇。没什么了不起,世界之所以无限大,是因为自己不够强大,自己若强大起来,世界便只是一块炸糕。
2007年的某一天,对什么事都不再有兴趣的我再次迷上了那些帅到爆的主唱们的声音,低落的情绪随着魔鬼的音乐一起堕入地狱。我甚至还写了一个长篇小说,关于摇滚,关于回忆,关于爱。小说写得很煎熬,远远不是我得意洋洋的速度。总有一些东西,写起来很艰难,好像非要把石头撬开,那得需要有多持久的力气。后来我想起了1997年的我,和我那时候的精神领袖,这么多年,我们没再联系,但是很明白的是,我没有在任何领域里听到他的名字,文字里没有,音乐里没有,甚至,连过去的那些传奇,也早就成为了风干的过去。
就这样不再有下文是最完美的结局,我再也联系不到他了,他不知道在天涯海角的哪个角落里过着自己大展宏图的生活,虽然他不再是我的偶像,但是他仍旧是个很杰出的人。但是这并不是结局。
我还是看到了他,当然,不是看到了他的人,我看到了他的痕迹。
网络让世界变得这样小,无论身在哪里,只要敲一个字,就可以近在眼前。
他用真名字,肆无忌惮地展露,再也不是当年那个不敢真名怕追捧的那个人,发表了一些跟当年毫不逊色的言论,玩着一些精致的文字游戏,还是当年那些传奇人物的名字,那些老掉牙的爱情故事。大家路过,看了一下,笑了笑,竟然无人喝彩。
我在那些文字面前沉默了好久,沉默得很复杂,当年是这样的东西打动了我?还是我自己设置了一些打动自己的指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终于还是有了他的消息,却是这样一种我最不情愿看到的形式。算起来,2007年,他应该已经快40岁了。他终于还是没有实现自己的理想,他甚至脚步再也跟不上,谁都不敢跟命运叫板,谁也不知道未来还会发生什么,只是,我无论如何也不愿意看到他落魄的凄凉。
我想,他一辈子也不会看到这篇文字,一辈子也不会知道这个角落中我的难过。即使这些文字闪过他眼前,他也并不知道是在说什么,因为当年如我这样的小粉丝,真的是振臂一挥应者无数。就让时间凝固在1997年吧,我还是那个懵懂的,弱小的,相信传奇的我,他还是那个独一无二的,思维怪异,行为疯狂的他,然后隔着千里遥远的距离挽住时光这个婊子的手,不允许伤感侵入到我们软弱的生命中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