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修改利润分享方案应该表扬下了
(2009-09-10 22:4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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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江电力主业资产的整体上市过程中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在资产评估日到交割日发电机组所得收入归三峡总公司所有,而增发的股票却能分享期间的利润,这个也是股东大会上股东认为不合理的部分,认为这个是双重标准,也是很多人不满的地方。
其实从增发股票的惯例看,增发前后分享其中利润是似乎是一种很合理的东西。但这次所收购的目标资产并不是以公司存在,而是以此资产的形式存在,就产生了现在的结果。
当然现在三峡总公司放弃增发股份所得的这部分利润是值得称赞的,毕竟能够稍微放弃一点利润,和别的公司比起来还是很好的。
不过仔细算来会发现,如果按一个月时间计算,1台机组一个月的收入大概在1个亿,18台就是18个亿,而放弃的利润顶多就是1~2个亿。一次成功的丢卒保车的做法,但却赢得了理解。
其实大家关心的还是交割日期,如果当初在一年的等待中能够加快速度有多好啊。
不过不能否认的是长电还是一家值得持有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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