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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间莱斯特座位爱情也是 |
分类: ■王如米■记录 |
黑格尔说它是一个叫“绝对精神”的东西,这种东西不圆也不方,包括一切、没有边界。
我认定的完美,是一种适度、一种折中,一种走在一种状态和另一种状态之间的状态。
适度是一种好极了的状态,任何偏激都会导致失去平衡。
我已经记不得恋爱的感觉了。爱情是一种偏激,所以它是不完美的。刀叔说:所谓爱情其实是体内的一种激素含量过高所致,其所能维持的最长期限不超过十八个月。
所以完美的爱情都没有完美的结局。
“我真希望您死,”肖万说。
“完了。”安娜·戴巴莱斯特说。
安娜·戴巴莱斯特把椅子转了一个身。这样,也就不可能再坐回去了。然后,她往后退了一步,又转过身来。肖万举手在空中挥了一下,手就垂落在桌上。她看也不看他,从他坐着的那个地方走开了。
她转过身来,朝着落日的那个方向,穿过站在柜台前的一群人,来到一片红光之下,这红光标志着这一天的终点。
她走出门去以后,老板娘加大了收音机的音量。有几个人在抱怨,他们不喜欢声音太大。
这是我看到的一个最完美的结局。《如歌的行板》,杜拉斯的缓慢精确而到位。我喜欢这种缓慢,是一滴水在吸水纸上艰难延伸的感觉。
一滴水在吸水纸上延伸的感觉。缓慢而滞重,从气管一直到每一个肺泡里。
很小的时候妈妈对我说:不要吸烟、不要喝酒,你要做我的乖儿子。
多年以后,我想,妈妈是对的。我自以为的愤世嫉俗是一种年幼的、无力的偏激。我终究会在岁月里一点一滴地消磨下去。因为我本来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我会成为什么人的老公,再是什么人的父亲。
我会在这种祥和的消磨中心安理得地到达一种适度,一种叫幸福的完美境界。
杜拉斯用夹着烟的那只手支住脸,不笑也不激动的目光离奇而幽远。酗酒让这张纹理纵横的脸失去了年龄。
15岁读完《情人》的那个晚上,我拉开窗帘朝外张望,远处斑驳的灯光亮成烟头上的火。杜拉斯是灰色的,合上那本薄薄的书,灰色像一口四散喷出的烟,悄无声息地熏过来。除了星点的灯光,就看不见什么了,外面的夜色太黑,印在窗玻璃上的,只有自己清晰的脸的轮廓。
那时我喜欢躲在北京那个属于我的小房间里,自己和自己对话,或者点一根烟,什么都不想。我喜欢看黑暗里烟头弹落的那个弧线,只有半根弧线,红色的亮点在半空中就灭了。
我还记得我的第一个情人。那是我平生第一次坐在工体看国外一支什么乐队的一场摇滚音乐会,在我最兴奋地随着音乐跳跃时,我认识了她。当时很暗,我看不清她的脸。她递过来一块口香糖:要不要?然后我们在隆隆的鼓点中静静地坐在座位上咬口香糖。
我还记得我第一次听The Doors的感觉:It's the end, my only friend, the end……
大屏幕的镜头在越南的热带丛林里摇来摇去。
我还记得我太多的第一次,我时常会想起,在我进入狂热的写作状态的时候,我甚至会突然想起很早以前——可能是小学的时候——我在睡梦中高呼救命的那个时刻。
我会感到莫名的遗憾。我把这种遗憾写进我的小说里了。
我的第一个情人个子比我高,瘦瘦的,像耸在牛仔裤和T恤里的一座衣服架子。她说:她要有自己的乐队,要全部唱自己创作的歌曲。我很认真、很崇拜地点头。她面色惨白,散场的时候,她继续嚼咬着口香糖,她说她要买键盘和鼓。
我仍然记得她嚼口香糖的样子。长头发掉在眼睛上,盖住她半张脸。
我其实在生活中一向是个非常安静而懂事男孩。但我在我的小说里却成了一个生活疯狂、不切实际的男孩儿,喜欢漂亮狂妄自大的女孩子,她喜欢抽烟,喜欢不以为然。刀叔看了我的几个短篇,就不再是我的读者了。他很宽容地笑笑:小男生幼稚病。
我至今唯一的好友刘小显上网聊天,他喜欢在网上扮演女孩子的角色,那个女孩叫“达达”。
有个重庆男孩问她:为什么你用“达达”作ID,它有没有什么涵义。
刘小显说,我喜欢。这个词表示破坏一切,蔑视一切。
那个男孩说,他知道有一个艺术流派叫“达达主义”,他是在他的一门叫做“西方现代派艺术概述”的辅修美育课上知道的。
男孩说,真想见一面,你一定很特别。
刘小显笑了:可惜,真可惜,我在北京,你在重庆。
刘小显喜欢同性,他喜欢穿时髦的休闲装,有健壮的胳膊和阳光灿烂的笑容。刘小显的男朋友达达也是这个样子的,很酷,很高,很帅,很Fashion。而刘小显有次对我说,他的达达其实是个小受。我听后并不惊讶,同性恋的世界没有什么不可能。
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前面走着一群叽叽喳喳的小学生。我看见其中的一个染着红红的头发,很干燥很蓬乱也很扎眼地挺立在人群里。那个男孩无意中转过头,发现我在朝他看,就笑笑,露出两粒很大很亮的虎牙。
这个00后的笑灿灿的,像这个过去了的午后的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