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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向成热的标志性文字

(2011-10-14 17: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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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如米

90后

杂谈

分类: ■王如米■身边

  美国姑妈告诉我,她们年轻时大都喜欢过三毛之类走在路上的人,所以男孩们纷纷用胡子、牛仔包和陌路风尘把自己把扮成荷西。那时,失恋的男生大都有过去西藏支边的志向,没有失恋的人也普遍信奉青春在他乡,爱情在明天的路上的哲学。尽管,真正的漂泊者永远比爱唱《橄榄树》的人少。
  18年后的我,在洛杉矶这个美国的城市,我有了一份足以解构孤独和风雪的爱情,它温柔的刀锋收割了我脸上的几颗青春痘和满脸稚气,同时也断绝了我和北京这个地方的浪漫初恋。我18岁的漂流终变成了有岸的旅行,因为我已然是一个有爱情的少年。我对她说过:无论走到哪里,你是我的家,我是你的家。  
  在异国的城市,我的理想似乎也拐了一个弯:如果我明天再去漂泊,肯定是为了写作和挣钱——比现在多许多倍的写作和钱,一部分分给爱我和我爱的人,然后趁着年轻去乡间做一栋木头房子和爱人一起住,一面种地,一面写作,天气晴好的日子就开着吉普车去朋友家把酒话桑麻。在许多人看来,我的叙述散发出颓废的气息,有一种走到从前生活的反面的感觉。
  其实我同过去的差别仅仅在于,我不再热衷于同一些看不惯的人去对抗,而是试图通过某些文字到达心灵。这当然是困难的,但对于18岁年轻的漂泊者,这也许是在物质神话的阴影下守住梦想的最后选择。
  依据姑妈的经验,我无法预知10年后是否真能拥有一座面朝荒野春暖花开的欧式木屋。但不管是城市还是乡间,有一个时刻肯定是和现在一致的:半梦半醒的睡眠中,我被内心遥远的亲情唤醒,它来自许多年前北京的那场风雪、旷野上的明月、深夜哭泣的收音机或草地上衣袂飘飘的爱情……它们渗入我的血液,经过心脏痛苦的蒸馏,从眼角滴落到10年后的一张稿纸上。
    此文,我要献给我QQ上那个叫“守得了空城、等不来旧人。”的高三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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