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G按时长或流量计费不是问题的关键
(2009-05-22 11: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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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论互联网 |
初来乍到的3G数据流量究竟应该如何计费?是延续2G“传统”的按流量来计费,还是要革新一下,按时长来计费?或把两者“综合”起来?——看上去这是一个“三选一”的选择题,争论还相当热烈,但我认为争论方向搞错了,还错得很离谱!
所以,我甚至怀疑这种“争论”是运营商主导的,是在误导消费者、转移视线、达到忽悠的目的!
理由很简单。首先,不论采用“时长”或“流量”,消费者都无法占到任何便宜,换句话说,没有本质的变化。贵,就一个字,想不出还有别的结果。其次,从表明上看,时长和流量都是体现“多用多付少用少付”的原则,实际上是换汤不换药,消费者需要咬着牙来上网,时刻要担心下一期账单是否会爆掉。
我们知道,3G的“卖点”是数据业务,而且是流量需求特别大的多媒体业务,离开这一条,3G就什么都不是了!倘若不需要“视频电话”、不需要“手机电视”或上网,要3G作甚?所以,仍然企图用“时长”、“流量”来束缚用户的手脚,准备吓唬谁?——除了彻底吓跑大部分对3G一直心存疑虑的2G用户,不知道还有什么好处!
那么,正确的解决方案是什么?毫无疑问,只能是降低“单位资费”!不管用时长、还是流量来计算,只要单位资费降到足够低,消费者自然就买账,否则再怎么折腾也白搭。
比如,用手机来看一集45分钟的电视连续剧,消费者能负担多少钱?我想,假设1元~3元是个比较能接受的合理的区间,那么,如果用“时长”来计费,就是0.02元/分钟~0.06元/分钟,如果用“流量”来计费,也能同理推算出来。可见,这么“倒算账”才是正途!
不要再去无谓地争论什么流量还是时长了。也不要再去听信运营商高官的什么“释疑”或“分析”了。自己拿运营商开出的“套餐”来算一下,如果不在可接受范围内,用不着理睬它,还是抱着我的2G老手机算了。